书城经济中国金融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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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也要加快发展

中国的证券市场要发展成为发达、高效和持续稳定的市场,规范化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在当前,市场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规范化建设只有在发展的进程中才可能实现,因此必须处理好同市场发展的关系。

1.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目的是要寻求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通过引进科学管理的方法和法规制度的建设去克服前进中的障碍,而不是继续运用行政干预的手段去阻碍发展的进程。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资本积累的要求,也是当前加快企业改革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快发展的方向不能变。证券市场在发展的进程中难免要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还会阻碍市场的发展,因此就需要规范化建设去克服,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健康发展的方向。中国以往的经验有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就是一讲规范、一讲管理,就增加行政干预,甚至把行政干预当作管理的目标,不惜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因此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一定要讲究经济管理的科学方法,讲究法制,反对任何盲目的政府行政干预。

2.规范化建设要在市场发展的进程中去完成,去改进,而不能因为无限期的等待而牺牲发展。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中国过去没有实践过,现在也缺乏经验,照搬国外,又有自己的国情,因此只能在发展的过程中,一边探索,一边实践,一步步向前推进。如果认为必须先行规范,然后才发展,必须有了法规制度,才允许发展,则中国至今也不会有证券市场,更不会有规范化建设的必要。因此,在规范化建设的问题上,不能牺牲发展,而是必须开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前进中的各种障碍,反对任何坐等观望、不思进取,或者盲目等待的态度。

3.规范化建设还要鼓励创新、鼓励竞争,不能因为规范化建设而牺牲市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金融服务的创新和市场竞争是证券市场最具活力的表现,也是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途径,没有竞争和创新,就不可能有市场的健康发展。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难免会有超出常规的地方,规范化建设就要对之进行认真的识别,鼓励健康的新生事物,促进其发展,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阻止不利倾向的发展和及时排除落后的障碍,不能因为超出常规或者目前还没有控制的手段就一概加以禁止。

4.法规制度的建设要致力于提高市场监管和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大力支持和推进地方政府的金融立法。地方政府有贴近市场的优势,又有加强市场管理的利益和积极性,把市场管理的责任和权力严格配对下到地方,同时加强中央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就能充分借助地方政府的力量,加快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地方政府的金融立法,要允许存在地方差异,鼓励发达地区的金融法规建设和市场管理加快同国际规范的靠拢,当好领头羊,带动全国其他地区的市场规范化建设。

5.具体措施要致力于加强市场的风险防范。证券市场的任何投资者,不论是法人机构还是社会个人,都要以资本承担风险,因此投资数量要以资本金为限,反对任何借贷炒股的行为。政府的宏观金融政策要力求证券市场的发展充分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金融服务于经济的原则,反对政策操作的盲目超前和停滞落后。证券业对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代理,要严格资格管理,不断提高要求,取代目前的数量规模控制。

6.分工负责金融监管和市场管理的政府执行部门要有积极的措施对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一个大的改革,适应市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首先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要引进科学管理的方法和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就必须有一批精通专业、精通市场的高素质管理人才,把他们吸引到管理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发挥他们的才干。目前缺乏这样一批人才,原因是政府管理部门的人事管理已经严重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在人才流动和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要吸引这样一批人才,就非进行改革不可,把真正有才干的人才安排到重要的岗位上,让他们挑起市场管理和法规建设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