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职业道德:恪尽职守(三)
58801100000003

第3章 职业精神的重要意义

公务员职业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力手段,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举措。

公务员职业精神具有价值驱动功能。对于一个目标的实施,除了正式制度的强制性驱动,还必须具有非正式制度的非强制性驱动。非正式制度是一种内力激发,往往借助于意识形态的改善,形成价值趋向和内在冲动,致使自我实施的行为欲望。公务员职业精神就是这种内化的价值结果,将产生对公务员行为的价值驱动。

公务员职业精神具有成本节约功能。现代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指向是节约行政成本,谋求公共利益与公共价值的最大化。正式制度的实施往往要花费较大成本,并且具有时滞效应。与正式制度的法律相比,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弘扬有助于激发公务员在公共管理中行政行为内驱力的形成,这种内驱力可以通过价值评判外化为实际行动,有助于节约行政成本。

公务员职业精神具有社会认同功能。当公务员职业精神与社会普适性价值一致时,就可以与社会价值形成良性循环。公务员职业精神所透露出来的公允价值可以成为公共社会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普遍认同,从而促使公共管理行为的发展与实施。公务员职业精神的社会认同可以建立“国家-社会”的良性认同结构。否则,没有一个良好的公务员职业精神的社会认同,仅有强制性法律与强制性行为,会引发在社会不认同情况下的公共管理行为实施的社会抗争,进而引发社会冲突。

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需要。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关系着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成效。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使广大公务员树立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崇高追求,始终保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作风,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公务员自觉遵循客观规律,把实干精神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公务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有利于广大公务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掌握与所从事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有利于广大公务员不断提高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水平,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从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

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是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从总体上看,我国公务员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党和人民充分信赖的队伍。

我们应该看到,公务员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公务员缺乏敬业精神,不思进取;缺乏服务意识,高高在上;缺乏创新精神,安于现状;缺乏务实作风,华而不实;缺乏自律意识,以权谋私等。这些问题都是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相符合的,是同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务员职业精神的核心内涵不相符合的,必然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有利于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公务员在新形势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转变职业作风,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