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精物怪、扶鸾降仙,是古书中所常见,直到如今尚未绝迹的民间信仰。
能使人致病、死亡者,常被古人认为是狐、蛇等的精魅,所谓“物怪”、“妖怪”者。如《后汉书·方术传》载,寿光侯“能劾百鬼众魅,令自缚见形”,乡人有妇为魅所病,寿光侯劾治之,见有大蛇数丈死于门外,妇病遂愈。又一大树有精魅,人止其下辄死,鸟过亦堕,寿光侯劾治之,见大蛇七八丈,悬死树间。这是蛇精作怪了。
狐狸精媚人,人狐相恋,尤为明清志怪小说的主要题材。这类事在正史中也有所记载。如《晋书·韩友传》说,韩友(景先)善占卜厌胜,刘世则之女患魅病积年,召巫治之而不愈,韩友命以皮囊张窗牖间,闭户作气驱除,见皮囊胀大,急缚囊口,悬树上,二十多日后渐缩,开视,见有二斤狐毛,女病遂愈。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对狐精之说作了考索,谓据《西京杂记》,狐能幻化人形入梦之说,最早见于汉代。张鷟《朝野佥载》称初唐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有谚语云:“无狐魅,不成村。”元稹有诗云:“惟有空心树,妖狐藏媚人。”《太平广记》载狐怪事凡十二卷,唐代居十分之九。其源流始末,则以刘师退所述为详。刘系问知于沧州南一学究之狐友。据狐友言,凡狐狸皆可修道,而以成道者所生之“狴狐”为最灵。狐之修行,先成人道,辛苦一二百年,能化为人身,饮食男女、生老病死,皆与人同,所居常近于人。其修行有炼形服气与媚惑采补二途,炼形服气必渐积而成,成功者能游仙岛、登天曹;媚惑采补为走捷径,然伤害或多,触犯天律,则遭神明惩罚。
清人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三说,汉阳人朱方旦之妻为狐精,着红衣。朱以方术游公卿间,以符水治病,皆其妻出神为之,一时趋求者甚众,皇帝亦曾召见。因谋夺正一真人(张天师后代)所居,其妻被雷震死。妻死后,朱方旦懵无所知,被下狱,诛杀之。
笔记中的这类故事多不胜数。如明人谈迁《枣林杂俎》说天台县桃源洞有古桃树化为精魅迷人,王安石夜坐,此精曾化为美女与之谈《易》。
物怪现形一类奇事,在西方也非绝无。如英国伦敦海盖特区旁特广场,传说有一只鸡的幽灵现形,这只鸡本是著名哲学家培根于1626年3月路过此地时所宰杀,培根以恶作剧的方法处理完那只鸡后,忽然晕倒,几天后逝世。此后多次有人夜晚在此地看见一只发抖的、半拔光毛的鸡的幽灵,直到1970年,还有出现。
交通鬼神的方术,以扶乩降仙最常见,自南宋以来尤为盛行。扶乩又称“扶鸾”,一般是以一至数人持一筲箕,下插竹筷或特制鸾鸟形木笔,祈祷后,在灰沙上写字、绘画,也有不经人持而笔自写画者。随问作答,往往自称某某大仙、菩萨或古昔名人,能作诗词、开药方、示吉凶、说经诀,明清道士常以此降道经,读书人常依此猜考题,佛教徒也有从事者。宋人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三述其幼时所见扶乩中,作诗词、诗赋、时论、记跋之类,往往敏而工,言祸福,却多不验。近时都下有士人许某,能迎致大仙,所言多奇中。宋人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六《降仙》说:降仙之事,人多疑为持箕者狡狯,以愚旁观,或宿构诗文,讬为仙语,其实不然,不过能致鬼之能文者耳。认为降仙并非像有些人所怀疑的那样,是扶鸾者骗人的把戏,而是招来了能为诗文之鬼。
佛教著述中,论及扶乩降笔一事,一般也都说绝非菩萨真仙,而乃“灵鬼”所为。如明代高僧莲池《直道录·降仙》谓扶鸾所降:多精灵不散之鬼,其能诗能文者,则在生聪慧人,滞于鬼录而未及受生,随符请而来,非真仙也。持松《心灵感通录释惑》谓扶乩之术,“舍诚心作伪者外,则多为灵鬼所托,纵有仙界莅临,然佛法中,仙亦鬼之族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