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若初停了车子,透过前面的挡风玻璃,眼前的车子是沈家的车子。
紧接着沈若初便见荣哥儿从车上下来,绕过车子,给副驾驶开了门,是一穿着翠绿色旗袍的女人,烫了新式的头发。
沈若初认得这女人,是荣哥儿的女朋友,上次,因为启春儿的事情,林依跟荣哥儿闹翻了,后来也不知什荣哥儿用了什么办法,把林依给哄好了。
现在林依家里,还帮着荣哥儿去了廉政局上班,油水很是丰厚的地方,现在只是实习,明年大约就能转正了。
沈家原本想着荣哥儿去南城军校读书,现在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一直没再提了。
“最近都给我安分点儿,现在廉政局不好进了,我阿爸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把你给弄进去的,这两日听说局里要上任新的领导,出了岔子,把你赶出廉政局,连阿爸都要跟着你丢脸。”林依斜睨一眼荣哥儿,一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模样。
上次出了启春儿的事情,她气坏了,巴不得杀了荣哥儿,可是想来想去,荣哥儿嘴甜,生的模样也不错。
她对他多少是有些感情的,就原谅了他。
荣哥儿连连应道:“是,是,你放心吧,不会出任何问题的,我今天休息,我还打算晚上请新领导一起吃个饭呢。”
他现在是在试用期,明年初,就能转正了,廉政局是归巡阅局管的,但是廉政局的油水要比巡阅局大多了。
这么一个好的饭碗,他肯定是不想丢的。
林依斜睨了荣哥儿一眼,没什么温度的声音开口:“知道就好,将来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在这里做几年,我再让阿爸想办法把你弄到京都去,到时候,才是你真正飞黄腾达的时候。”
她是把荣哥儿当初结婚的对象来看的,自然也希望荣哥儿更好的。
荣哥儿点了点头:“真哒?太好了,您只管告诉伯父一声,我沈荣一定会努力工作,不会给他老人家丢脸的。”
林依冷哼一声,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
就在林依正欲离开的时候,荣哥儿伸手拉住林依,攥着林依的手不撒手,笑着问道:“林依,咱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这么一个权势,得抓牢了,免得夜长梦多,他以前知道林依的阿爸是有些本事的,没想到这么有本事。
林依没料到荣哥儿在她工作的门口,就怎么问开了,不由微微红了耳根子:“你先松手,有人看着呢。”
沈若初瞧着两人的模样,不由勾了勾嘴角,荣哥儿还挺有哄女人的本事,这才三两句话,就将林依给逗红了脸。
林依长得不算漂亮,只能说容貌一般,就是家世还行,所以她才一再的原谅荣哥儿,毕竟找了这样的男朋友,带出去有面子。
谁还不要个面子来着?
虽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林依这么想的,荣哥儿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荣哥儿找了启春儿,哪怕是林依能给他带来无尽的好处。
他也耐不住性子去偷腥的。
荣哥儿听了林依的话,非但没有松手,反而还上前搂着林依的腰,死活不撒手,撒娇的开口:“我不在意旁人看着,我喜欢你,我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呢,你说,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荣哥儿还是很会哄女人的,更何况,他知道林意虚荣心很足的,找他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喜欢,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虚荣心。
“你,你不害臊。”林依觉得脸颊都在发烫了,手抵在胸前,那发红的脸颊,足以证明,她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别闹了,荣哥儿,我阿爸说了,等你在廉政局稳定下来了,我们两家就把结婚的事情,提上日程。”
林依小声说着,声音里头透着娇憨,没敢看荣哥儿的眼睛。
“是吗?太好了,这都几年了,我总算是能把你娶回家了,我真是太高兴了。”荣哥儿抱着林依欢喜的不行。
许是觉得太害羞了,林依伸手推开荣哥儿:“我要去上班了,今天下午四点半下班,你来接我。”
显然林依是很享受被荣哥儿这么宠着的感觉,要不然,她也没什么可图荣哥儿的了。
“好,我等你,晚上我带着你一起去吃饭。”荣哥儿笑了笑,那一笑,竟然让林依有些晃眼了。
林依点了点头,说话的时候的时候,正欲往洋楼里头走去,荣哥儿突然喊住林依:“林依!”
林依顿住步子,回转过头,看向荣哥儿:“还有什么事儿吗?”
“你今天穿的可真漂亮,我很喜欢。”荣哥儿毫不客气的夸赞着,眼角微微弯下。
一句话,让林依整张脸都通红了,别了荣哥儿一眼,却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沈若初看着两人,你来我往,磨磨唧唧半小时,不由浑身一股恶寒,沈荣和沈为真是一个路数的。
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来,什么话都说得出口,怪不得林依在沈荣犯了那大的事儿之后,还轻易的原谅了沈荣。
林依长得很不漂亮,身材也不是纤细的,本来就不适合穿旗袍,只会显得腰身更粗,而且,似乎林依还总喜欢穿一身浅色的旗袍。
这样就显得更胖了,今天穿的这一声翠绿色的旗袍,只会显得林依粗壮,一点儿都不好看。
荣哥儿却睁着眼睛说瞎话,夸林依好看。
只能说,荣哥儿在哄女人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了。
沈若初猜着荣哥儿应该送女朋友来上班,扫了一眼旁边的广告牌,是一家杂志社,她猜着林依应该在里头做编辑。
还以为今天跟着荣哥儿过来,能发现荣哥儿什么不得了的秘密呢,没想到,白高兴一场了。
没有多余的话,沈若初发动车子,刚要离开,便见荣哥儿谨慎的四处看了看,去了隔壁的铺子,沈若初看了一眼那铺子的招牌。
是卖首饰的店,沈若初不由再次停了车子,就这么静静的等着,果然,没多久,便见荣儿从铺子里头出来,手里提了个礼品盒子,心情大好的吹着口哨。
沈若初盯着荣哥儿手里的礼品盒子,心中明白,这绝对不可能是给林依,若是想给林依买,方才就会拉着林依直接去了。
等林依走了之后才买,只有一个可能,荣哥儿养了别的女人,背着林依的,想来也是,荣哥儿和沈为的性子是一样的,离了女人没办法活的。
上次启春儿的事情过后,荣哥儿收敛了一阵儿,无非是想把林依给哄回来,如今把林依给哄好了,又进了廉政局上班。
荣哥儿这性子,免不了又得背着林依去偷了,沈若初顿时觉得心中一喜,前两日,荣哥儿还想闯进她的房间,教训她。
今天这事儿正好是个契机,她得抓了荣哥儿的把柄,报给林依,到时候,就有好戏好看了。
这边荣哥儿拿着丝绒盒子,这才上了车,开着车子离开。
荣哥儿的车子一走,沈若初不由微微蹙眉,发动车子,本能的跟上荣哥儿的车子,只见荣哥儿的车子,绕开了前方的水泥路,顺着一路口,往右拐了过去。
沈若初立刻加了油门,跟了上去,只见荣哥儿在一间茶馆门口,停了车子。
看着面前的茶馆,沈若初就更好奇了,荣哥儿这性子,绝对不是来茶馆的人,去什么欢场还差不多,没有多余的话,沈若初也停了车子。
正欲下车的时候,沈若初才发现副驾驶上有个相机,这是厉行的车子,也就是厉行的相机了。
想必是林瑞他们落在车上的,厉行很不喜欢照相,上次在云江的船上,她要和厉行合照,厉行都是板正板正的,好似在拍新闻照片一样。
但是有时候为了需要,就算是厉行不喜欢,还是免不了要照相的,原本,相机就是个稀罕玩意儿,她回迷城是想弄一个来着,一直没有机会去买。
今天跟着荣哥儿,这个相机一定能派上大用场了,沈若初心中欢喜的不行,拿了一旁的相机,下了车。
沈若初立马跟了荣哥儿进了茶楼,这算是迷城里头排的上名的茶楼,一进茶楼就听见里头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戏声音。
虽然是早上,已经有不少的票友,在一边喝着茶,一边听着戏。
也不过才走两步,沈若初便见荣哥儿上了二楼,在一个略微靠角落的地方坐下,看着戏台子上的,不停的高喊着:“好,唱的太好了!”
沈若初听了,不由嘲讽的勾了勾嘴角,荣哥儿能听得懂戏吗?他不过是跟着一起胡乱喊罢了,他应该更喜欢舞厅里头那些舞女的歌声。
没有多说什么,沈若初就在一楼找了个略微偏僻的角落,正好对着荣哥儿的位置,能将荣哥儿坐的地方,看的一清二楚的。
沈若初点了壶铁观音,和一碟瓜子,静静的坐在那里,看了起来。
她倒好看看,荣哥儿这一次又找了个怎么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