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不要欺负任何人,否则,到头来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位瞎眼的老妇人,请了一位医生来医治她的眼病。
他们还一起在证人面前立一个合同:如果医生医好她的眼睛,医生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酬金。但如果医不好,则任何报酬也没有。
合同订立后,医生就常常来,用药膏医治她的眼睛。
每一次来看她时,他总顺手偷走一点东西,渐渐地把她的财产拿光了。
等她的东西被拿完了,她的眼睛也医好了。
医生就向她要酬金。妇人见屋子里的东西已经被偷光,便拒绝付酬金。
可医生坚持索要,她仍旧拒绝。
最后,医生把老妇人告上了法庭。
法官面前,老妇人说:“我是答应过,只要他医好我的眼睛,我会给他酬金。如果我仍旧瞎眼,我是什么也不给的。现在他说我的眼睛已医好了,但我认为却恰巧相反,我仍旧瞎着,因为我瞎眼的时候,我还看得见我屋里值钱的东西,现在他说我的眼睛已经医好,可是我在我的屋子里却看不见一件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