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生下来就有明显的神性天赋,那么他就很自然地能领悟真理,他将不需要用规律来约束自己;因为不存在上面所了解的这种规律和规则,精神也不能看作是人的从属和奴隶。相反地,它是所有人的主人。我所说的精神,是真正的和自由的,是同自然协调一致的。然而任何地方也不存在这样的精神,至少可以说很少见;因此,我们还必须听命于规律和规则。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