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本书中多次强调,品牌已经是当代帝国主义剥削发展中国家的重型武器,通过品牌来剥削,其“效率”远远超过了旧帝国主义的战争掠夺。我也多次阐明了,在品牌上当代发达国家的富国逻辑:100年前,发达国家用工业品交换我们的农业品和原料,所以他们富裕;10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也能生产工业品了,发达国家如何维持以往的“剪刀差”呢?用品牌,他们对我们说,你们看啊,虽然你们造的工业品和我们的是一样的,但是其实不一样,我们的是品牌产品,是高档品,用起来倍有面子,所以我们一个产品可以换你们的几十个几百个乃至于成千上万个(同样的产品,他们的价格是我们的x倍)。所谓的品牌,卖的是符号,值钱的是符号。物资层面的工序成本都差不多,比如熟悉皮鞋行业生产的读者都知道,商场里售价上万元、几万元的皮鞋,其成本也就是几十元人民币。同理,售价上万元、十万元、数十万元的路易威登的小皮包,成本也高不到哪里去。现在的世界就是这么神奇,一样的“血”一样的“种”,一样的皮一样的包,贴个世界品牌的标签身价就百倍了。
发达国家拥有品牌,用同样的东西可以交换我们百倍的东西,这样的剥削你可曾在马克思那里读到过?没有,因为还没有人真正认识到这种残酷的剥削,这种剥削率百分之一万的剥削。你学过的剥削,都是不超过百分之百的(以往的剥削是指资本家从工人创造的财富中拿走的比例,总会给工人留点,不会达到百分之百,不然工人饿死了,谁给你干活),所以品牌的剥削,是超乎你想象的剥削。美国的一个可以换我们一百个,净赚了九十九个。我要告诉各位的是,美国对于中国(和世界)的品牌剥削发展到今天又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新阶段,那就是虚拟化的品牌经营。美国人最初是怎么搞出这种发明创造的呢?很简单,我前面说了,品牌商品的“价值”不在于商品物质实体本身,而在于其符号,我都能看明白的问题,美国无比奸诈的资本家怎么会看不出来?既然如此,他们就想啊,干脆老子只经营“品牌符号”算了,我没必要再辛辛苦苦去造产品,产品的生产就让那些穷国代劳吧,等他们生产好产品,我们低价收购过来,贴个标签,价格翻一百倍出售。这就是虚拟化的世界品牌经营。
美国的品牌总部只负责做广告和产品设计,在全球推广品牌符号,不断增加知名度和美誉度,而产品物质实体则全部由穷国(例如中国)代工。这种虚拟化的品牌经营是美国哪个哥们最先发明的呢?是耐克的创办人Phil Knight。耐克从20世纪70年代就完全不生产鞋子了,它全部的生产流程都交给了日本和西欧的厂商,80年代则进一步蔓延到韩国、中国台湾、中国大陆和印度,90年代东南亚也逐渐有了耐克的代工者。耐克总部都干些什么呢?就是品牌经营,做广告,比如请乔丹做代言;产品设计,比如1994年设计了“双重气垫系统”的运动鞋,1998年又推出了“全掌气垫鞋”。我在前面已经(多次)举了一例美国如何通过制鞋业剥削中国,这里再重复一下,各位可以加深印象:美国的耐克鞋有30%左右都是中国东莞一家叫做裕元工业的台商企业生产的,假定一双耐克鞋最终售价1000元人民币,裕元工业顶多能拿到100元,中间商(运输、售卖)和品牌所有者(即耐克总公司)各拿450元左右。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人把中国人生产的鞋子,贴上一个商标之后又卖给了中国人,赚到的钱又可以回过头来从中国进口五双同质量的鞋子。这就是说中国的裕元工业每为耐克生产一双鞋子(卖给中国人),最终还要再附送五双同等质量的鞋子给美国人穿。这样的空手套白狼的国家,物质能不极大丰富吗?实际上,何止耐克是裕元工业生产的呢?中国人在大陆购买的几乎所有国际知名运动服装(包括鞋子)品牌的运动鞋都是裕元工业生产的:耐克、锐步、阿迪达斯、彪马、新百伦、天木蓝等,裕元工业生产了全世界知名品牌运动鞋的17%,这个产量不但足够供应中国大陆市场,还远销全球,这就是你在国外买的名牌鞋经常是“中国制造”的原因。这其中最知名的耐克是在裕元工业生产最多的,例如,2002年,耐克鞋全球的总产量的25%都是裕元工业贡献的。最后,别忘了,中国大陆还不止一家为耐克之类的品牌代工的工厂,中国大陆为耐克总共生产了多少,还无法统计,肯定远大于25%。
事实上,美国虚拟化经营的品牌远不止运动鞋,还包括了所有服装品牌,所有其他类别的品牌,例如,汽车、电视机、冰箱、电脑,等等,只有那些不方便交给中国生产的,他们才会自己生产,比如涉及到保密的军事工业、高技术产品,等等。美国通过虚拟化经营,让中国人白白为他们干活还倒贴数倍的财富,多年来从中国攫取了数不清的财富。我们单拿汽车行业为例。美国的汽车品牌不算是完全的虚拟化经营,但与虚拟化经营也差不多了,我们都知道,美国的福特、通用、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品牌在美国本土的生产是长期亏损经营的,全靠中国市场的巨额利润来弥补。美国的福特、通用、克莱斯勒都在中国大陆有生产基地(与中国企业合资),中国汽车行业的利润大部分都是被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公司拿走的 ,2008年,福特(美国车)、丰田、本田、日产、现代等企业的外国母公司,在中国汽车市场获取的净利超过2000亿元,占整个中国汽车行业利润的60%左右。我们以通用为例说明美国汽车品牌在中国攫取的惊人财富。?通用汽车在中国建立了8家合资企业和2家全资子公司,拥有员工超过20000人。
通用汽车在中国进口、生产和销售别克、凯迪拉克、雪佛兰、欧宝、Saab萨博及五菱等品牌的系列产品,所提供的产品系列之丰富位居所有在华跨国汽车企业之首。2007年,通用汽车及其合资公司在国内的总销售量为1031974辆,同比增长了185%,连续第三年在华销量位居国际汽车制造商之首。2004年通用汽车在华利润达到437亿美元,2005年中国已经成为了通用公司利润最高的市场,到了2007年,通用在中国的产量只占它全球总产量的4%,但是在中国获得的利润占到了通用全球总利润的25%。 四、剥削中国四驾马车之四:无耻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2004年在中国的武汉大学珞珈山上,美国有一位奇怪的著名大经济学家米歇尔·博俊(Michele Boldrin)发表了一个奇怪的言论,其言论概括而言包含以下三点:(1)知识产权保护是美国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物。(2)知识产权保护阻碍全球经济增长。(3)美国经济起飞时就是“偷”英国、德国和法国的先进科技成果和科学知识,它没有资格在现在要求中国。
天下真有这等怪事,这位美国教授怎么不为美国说话,而为中国说话呢?在下感到有点得意的是,我与这位经济学大师有共同看法。很显然,博俊先生对于美国用知识产权牟取暴利感到义愤填膺,我同样声讨美国利用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对中国进行无耻的剥削,无止境地卷走中国劳动者用血汗创造的巨额财富。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与品牌有共同之处(有时候它们也重叠在一起,有的品牌就是以技术专利为基础的,如微软),都是虚的,不用生产就能不断地收获暴利,它与一般的品牌的区别是,它一般是实用性的(比如微软的技术专利),不像一般的品牌那样仅仅是个符号、提供“精神享受”。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同时还可以无限“复制”(比如微软的正版软件),同一个东西卖无数次(这一点又和娱乐业产品比较类似),你每使用一次就得支付一次专利费给我。
呜呼哀哉,世上还有比这更无耻的买卖吗?技术创新是值得鼓励,应该鼓励,但总得有个限度吧?对于此问题,博俊这哥们比我还激进,他愤怒地讲出来以下话语人民网http://www.*****.com/?GB/jingji/1045/2940473html:“国家授予创新者的独占权对自然生态或社会并无实质益处!”“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由于根本没有所谓的全球性知识产权存在,在科技方面较为落后的美国对来自欧洲的先进技术也是采取模仿和改造的方法加以学习”?“一张唱片卖得这么贵是因为制作方和歌手都想牟取暴利”。“中国在和美国就技术进口谈判时,不要认为是自己在乞求对方降低价格,而要认为中国正在帮助美国缩短成本回收期”。“即使设置专利,其有效期也不应该太长”。“无数创新发明,都是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涌现的”。“真正需要专利保护的应该是一些特殊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