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阶
1.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1/20)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
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详解】D项将平等与合理差别对立起来,事实上,平等和合理差别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答案:D
2.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1/21)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详解】A项是错误的,在中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选项是错误的,在宪法文本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制定”,宪法序言中仅是对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进行了叙述,而宪法制定的程序和过程并没有涉及。C选项是错误的,我国宪法并不包括“附则”的内容。答案:D
3.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1/22)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详解】由于中国宪法并不是以“司法化”的方式实施,所以在中国并不存在宪法判例。所以,B项表述是错误的。答案:B
4.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1/25)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详解】在宪法学理论上,生命权是重要的公民人身自由的范畴,但是需要注意的,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生命权,仅是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进行了规定。因此,生命权确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但并不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B项表述错误。答案:B
5.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1/59)
A.落实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
B.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建立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
D.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确立“法律中心主义”的观念
【详解】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需要照搬西方式的“司法独立”,事实上,即使在西方国家,司法也不可能完全独立于政治。司法独立的真正含义是在一个“极其狭窄的范围内”存在和被承认的,即:“具体案件判决的作出没有受到任何直接的外部干预。”这既是司法独立的底线,也是司法独立的上限。这个意义上的独立,与我国《宪法》第126条“审判独立”是比较恰当地反映了司法和政治的关系,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基本一致的。所以,C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只有坚持“三者统一”,才能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当家作主的主体作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D选项中关于“法律中心主义”的表述是不恰当的。答案:CD
6.根据《宪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1/62)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重要的国家机关
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详解】B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关,其行使政治协商的职能不能代替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而是参与和介入国家事务。答案:ACD
7.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1/91)
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详解】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监督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需要注意此处正确的表述是“下一级”而不是“下级”,这意味着不能“隔级委托”,只能委托给下一级。答案:ACD
进阶
1.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1/23)
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
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
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
【详解】本题A选项中1787年美国宪法是早期资产阶级宪法典型代表,其中仅就联邦国家机构以及联邦和州的权力界限问题进行了规定,而没有涉及公民文化权利和国家文化政策的内容,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答案:A
2.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1/26)
A.各专门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决议,具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力
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
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详解】A项表述是错误的,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相关问题的提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其作为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的工作机构,其决议的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B选项是错误的,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所以并非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C选项是错误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临时性调查组织,其任期是由问题的查证情况决定的,而不是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答案:D
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1/60)
A.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B.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
C.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
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详解】C选项是错误的,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即可,而非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D选项表述是错误的。答案:AB
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1/63)
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详解】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并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但包括司法机关,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包括了法院和检察院)并不行使自治权。我国《宪法》第112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种,并不包括民族乡。所以C项错误。答案:AD
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1/90)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
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
【详解】A选项的表述不准确,根据《宪法》第62条和第67条规定,一般认为解释宪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不进行宪法解释。C选项是错误的。省、自治区的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所设立的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行署)。而且“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含义是不一致的。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答案:BD
高阶
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1/24)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详解】A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在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存在一般行政区划、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三种地方制度,而后两者是比较特殊的地方制度。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经济特区并不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其仅仅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地区。所以C项表述是错误的。答案:D
2.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1/61)
A.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实行入境管制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任免检察官
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D.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详解】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的职权包括“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的权力,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香港的司法体制中并不存在检察院,所以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答案:ACD
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1/89)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详解】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应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而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布。根据2015年《立法法》第33条规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C项正确。答案:ACD(司法部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