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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拜访ZDF-—德意志国家电视二台印象随笔

承蒙领导的慷慨支持和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总公司的精心组织,我们来自11个省区市和中央新闻单位20人组成的中国广播电视欧洲考察团,有幸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家电视二台参观访问。

德国电视二台并不设在首都柏林,而是建在德中南部美茵河畔的靓丽小城——美茵兹市。来到美茵兹之前,我并没有把访问德意志国家电视二台即ZDF活动看得太重,原因在于一个处在如同我国市县行政区划一般大小地方的电视台能有多大作为呢!

迫于集体活动,我也就只好随车随团参与了。从法兰克福到美茵兹有些距离,加上高速公路改造,车辆多、道路特别拥挤,行车的速度慢了很多。六七十公里的路程走了几乎两小时,要不是路旁自然风景的美妙,同行者急躁的情绪不定要爆发出什么不冷静来。

美茵兹的美,不仅仅反映在她的名字上面,它犹如一颗珍珠镶嵌在美茵河畔,犹如一片翡翠掩映在密林深处。就在这个花园式城市的西北角,我们走近了几处很大的停车场和一片颜色各异、式样别致的建筑群。导游说,我们访问的目的地——德国国家电视二台到了。

说真的,这个环境美得让人眼馋,楼层却低得出人意料。首先这里是一处零散的楼房场馆,和中国中央电视台气魄的大楼比,这里可以说就是县广播站了。其次是人少楼空,我们在大厅等候的那会儿,就没有看到几个工作人员。只是大厅正面墙上的电视屏幕倒是挺现代的,主楼广场上几处卡通雕像让人觉得多了几分时代文化含义。

真正认识ZDF是在大量的参观了一流设施和宾主双方的座谈交流会之后。据该台秘书长助理介绍,德国二台是德国国家公法性电视台,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独立的非商业性广播电视机构团体。它的总部设在美茵兹,但在联邦各州均设有颇具规模的节目制作分支机构,其中设在首都柏林的分部是除总部以外最大的节目编辑和制作地。

德国电视二台是面向全德地区播放节目的国家电视台,也是全欧洲最大的电视台。它于1963年正式开播,通过电缆和卫星等接收手段,以模拟和数字化两种形式传送节目,ZDF以服务性的现代化传媒为宗旨,立足于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面观众的新闻时事、文化教育和娱乐专栏等类别的节目制作,全德境内的观众每天都能看到ZDF高质量的电视节目。ZDF在播送及时而丰富的新闻焦点和时事报道的同时,也注重纪录片、文娱片及体育节目的开发,并在制作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与联邦其它30多个商业和非商业电视频道的激烈竞争中,ZDF多年来一直保持在德国电视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ZDF现拥有3600名正式职工,另外还有一批活跃的自由撰稿人和节目制作人组成的庞大队伍。作为欧洲最大的中央电视台,ZDF在国际领域内拥有强劲的发展实力。多年来,ZDF通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尤其是与欧洲广播电视联谊机构成员之间的频繁接触,大大加强了ZDF与世界各国中央电视台合作的可能性。通过19个驻外记者站和为数很多的外国新闻伙伴合作,ZDF与世界传媒网络紧密相连,在国际新闻及信息领域,以其独特的节目视角和出色的制作水平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德国二台对中国持友好态度,近几年来对中国的报道客观,宣传量在逐年加大,该台驻北京记者,常到国内进行单独采访和联合省市及地方台进行专题采访,特别是对沿海开放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

和我们的情况有较大差异,包括二台在内的德国公法性广播电视台的经费和资金来源主要是电视转播费,听众和观众缴纳的广播电视收听收看费。目前全德拥有电视机和收音机三千八百万台,收费标准由各联邦州独立确定,每五年修正一次,大体情况是每个电视用户每年缴纳转播费为120欧元左右。资金收缴由公法性广播电视台下属的专门机构统一完成,这些收入由ZDF及ARD(ARD-—德国公法性广播电视工作组,旗下拥有多个广播和电视频道)共同支配使用。

广告费用也是电视台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在德国公法性广播电视台ZDF和ARD的节目中,广告播放时间限定在周一至周六晚上8点以前,而且长度不能超过20分钟。

ZDF的财政收入2004年达到18亿3千万欧元,其中电视转播费为15亿4千万欧元,广告费用1亿1千8百万欧元,其他收入为1亿4千5百万欧元。在收入的来源上,德国二台及全德合法性电视台和我国的同行业差别比较大。

与我国的情况截然不同,德国是允许私人商业电视台存在的。自1984年德国第一家私营商业电视台成立以来,已有20多家私营电视台。近几年,这二十多家私立电视台被两大传媒集团统领,超过90%的观众通过电缆和卫星等方式收看他们的节目。私立电视的迅速崛起,对公法性电视台构成了直接威胁,从而大大强化了公法性广播电视在观众中的竞争性。

从德方介绍的情况得知,以ZDF为代表的德国电视服务项目,也就是承办节目手段主要包括文字服务和电视节目。文字服务就是在播送节目的同时发送文字信息,观众通过简单的菜单转换操作既可获得相关的各项文字信息服务。这些节目可以独立经营,也可以协同合作,甚至可以协同合作经营电视频道。如3SAT频道,1984年开始运行,是欧洲运行时间最长的卫星电视节目,由多家欧洲公法性广播电视台共同合作,这其中还包括了奥地利的ORF、瑞士的SF-DRS等。3SAT主要播放文艺类节目,总部也设在美茵兹,与ZDF总部毗邻。再比如ARTE频道,是德法双语文艺频道,创办于1992年,该频道就由法国ARTE和ZDF及ARD合股创办。在ZDF还有影响较大的儿童频道(KIKA)、新闻频道(PHOENIQ)。

在德国,数字电视较我国起步早。以ZDF为代表的数字电视1997年就开始运行,现在已达到了全方位覆盖。

和全德其他同行业一样,ZDF也有一定的收费节目,但所占比例较小。

ZDF给我们的启示是,同为广播电视行当,德国的经费采集方式先进于我们,公法性广播电视工作组代表政府行为,完成经费收缴任务。经费收缴齐备后,按业务量大小,公平公正地划拨给广播电视台。这笔经费占了广播电视台年总费用的85%以上,这样以来大部分公法性广播电视台基本解除后顾之忧,一心一意办节目;另一个特点是他们的广告比例比我们轻得多,广告播出时间只有区区20分钟,而且还不允许在晚上8点钟后播出。而我们的经费绝对支柱是广告收入,广告播出时间一天累计长达几小时,业内人士费神费力,观众也由于广告量太多讨嫌。这里还不说我们国内媒体各自为战,随意乱插广告和各自确定广告收费标准,相互扯皮拆台,竞相压价打内战,结果是两败俱伤,影响彼此间公正、公平、健康、有序发展的状况。

2005年6月17日草笔德国美茵兹

2005年7月7日改写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