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板金庸》,“老板”是当年《明报》的老板,金庸是查良镛,查良镛是本名,金庸是笔名。这个人以笔而得大名,因此笔名的流传更本名之上。
金庸是新派武侠小说顶峰的大师,是既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报人,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学人。
金庸自己恐怕也没有想到,他会以写武侠小说得享大名,得成大器。宋朝的人说,有井水处,就有人唱柳永的词,用这样的话来表示柳词流传之广。我们今天大可以说,有说中国话的地方,就有人看金庸的小说。这就比柳词的流传要广得多,有世界性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今天的天涯海角,何处无中国人?何处没有中国人的声音?何处没有金庸的武侠小说在流传?有些地方甚至有翻译成外国文字的金庸的武侠小说,外国人也在看金庸,也要看金庸。说金庸的读者数以亿计,当不为过。
这样的情况恐怕是他当初执笔写武侠小说时所想像不到的。他为世界开辟了一个武侠时代,也为武侠小说开辟了一个世界。
武侠小说的流传初时是依靠报纸的连载,于是他就想到依靠武侠小说来办报,为报纸打开销路,他这就创办了《明报》,以他自己新的武侠小说作号召,用每天的连载来吸引读者,武侠,加上别的种种手法,《明报》终于在激烈的竞争中站得住,站得稳,从一份小报,发展成一份有影响力,受到读者欢迎的大报。
金庸本来就是办报出身的,从在杭州《东南日报》充当英文电讯翻译开始,到上海《大公报》继续从事英文电讯翻译,最后转到了香港《大公报》,从英文电讯翻译后转到国际新闻版编辑。一九五〇年《大公报》的晚报《新晚报》创刊,他担负了副刊的编辑工作,在一场轰动港、澳的吴(公仪)、陈(克夫)擂台比武后,梁羽生以新派武侠小说《龙虎斗京华》展现了武侠小说的新面目,这以后,金庸就以《书剑恩仇录》续开新天,从此舒展了他几十年的谈经论剑的武侠小说生涯。他的武侠小说和《明报》不可分,武侠日益发扬,《明报》日日上涨。
金庸既是《大公报》出身的,自然记得《大公报》吴鼎昌、张季鸾、胡政之三杰的办报方针,以“文人办报”,作“书生论政”,而“不党、不卖、不盲、不私”。《明报》创办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末,六十年代之初,正是整个大陆上反右、大跃进、逃亡潮、文化大革命一浪接一浪涌来之时,西方舆论,流行反共,《明报》托庇于英殖民统治之下,适应潮流,所论之“政”,自是反共之论,与当年抗日战争前夕《大公报》提倡抗日救国之论未必得当政者欢心的形势有所不同。《大公报》当年以敢言得读者叫好,《明报》后来的言论,自然也因为说出了读者心中要说的话而受到欣赏,但却没有当政者可能横加干涉的威胁,享受到的是较为宽松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也就缺少了“文人办报”、“书生论政”的甘苦。
但《明报》却因适应时势,迎合潮流而得到成功,成为在港、台、海外有影响力的一份报纸。
文革以后,香港人渐入回归时期,金庸以《基本法》草委、筹委的身份,担当了重任,却以偏于保守,渐为群众不满,于是而发生了群众到《明报》门前示威,焚烧《明报》报纸的事,这应该算是他办《明报》的一次失败吧。
其后金庸就任了浙江大学的文学院长,突发奇论,说他认为新闻工作应学解放军,随时听军令号召,为国家效命。这和他以前挥泪的情况正好相反。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败笔,是他的办报精神失神,办报思想的失败吧?
作为作家,他的武侠小说虽可能有小疵,但大处还是十分优秀,无愧于顶峰之作的。这是他绝对的成功。
然而作为报人,办《明报》而支撑得住,大有发展是他的成功,但引得群众火焚《明报》,后来更大放厥辞要新闻工作者学解放军,就实在叫人不敢恭维了。他的办报工作和思想,应该说是有得有失,有成有败的。
金庸办《明报》,有成有败。金庸不办《明报》,没有成只有败。一九九一年,他在几经选择之后,把《明报》卖给于品海。他认为于品海是可造之材,将在他手上接过《明报》,办得更好。
还有一个说法,说于品海长得像他在美国英年自杀的大儿子,最适宜做他的传人。他甚至因此把《明报》以较低的代价出售给于品海,认为他一定能把报纸办得更好,发扬光大。《明报》就在这高估低价的情况下,转到于品海手上。谁知于品海志大才疏,先是办了和《明报》形式不同的一份报纸,出版了几个月就停刊。后来又投资办电视,也失败了,卖给了台湾的辜振甫家。最后是连《明报》也留不住,终于把它卖给了南洋富商张晓卿。
这是金庸在《明报》上最后的失败,也可以说是他在不办《明报》上的失败。
金庸另有人叫人敬佩之处,是他不仅仅以做顶峰的作家、有成有败的报人为满足,他还以垂暮之年,学而不倦地要做一位有真才实学而不是徒有虚名的学人。
他著作等身,写了十几部武侠小说,享有世界声誉,但他并不满足,虽然得了剑桥大学颁赠的荣誉博士学位,却还要去剑桥读真正的博士学位,成为一个名实相副的历史学家。他的小说已经不少历史学识,但他却要在历史学方面作深入的研究,不仅仅享一个虚名。
他已经受任浙江大学文学院长,可能正是有人认为他在学问上还不够资格做院长,带博士生,终于辞职不干,宁愿到剑桥去做一名学生。他已是八十以上的老人,年已耄耋,依然好学不倦,这实在使人敬佩。其实他大可不必如此。学无止境。“路漫漫其修远兮”,可以上下求索,也可以上下不求索,学问自有后来人,何妨放下、自在,这真是何等自在!
附记
石贝的《我的老板金庸》,告诉了我们许多关于金庸和《明报》的事以及他的家事。我和他虽说是老朋友,但对于老友所知还是不多。这里想补充一点,是关于金庸的婚姻的。许多写金庸的书对这事都没有提过,都被遗漏过去了。一般金庸的书都说他结过两次婚,一次是朱玫,一次是阿May。
其实是三次。朱玫之前,还和一位名叫杜冶芬的姑娘结了婚,这位姑娘是杭州美女。
金庸从上海来香港时,两人是一道来的。她曾在长城电影公司担任过场记。后来不知怎么,两人分了手。她一个人回杭州去了。那时候,金庸住在摩里臣山道,附近不远就是杜老志道和杜老志舞厅,因此有人就开玩笑地替这位杜姑娘起了一个外号,叫她“杜老志”。这和舞厅杜老志完全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