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务(201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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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

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基础。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发展,农村社会结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出现许多新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条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对党组织设置作出全面规范。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任务,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创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一、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原则

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指的是乡镇党的委员会,村级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乡镇机关单位的支部委员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以及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党的支部委员会。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如下原则建立:

(一)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原则

设置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努力寻求组织设置和生产力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从有利于资源配置,促进生产力布局合理化、区域化出发,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经济结构形式的调整与变革,适时合理地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

(二)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

农村要想富,关键在支部。农村经济的发展,要靠党组织强有力的领导作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要从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领导出发,根据党员的从业结构、流动状况、村情民意,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消除组织盲区等要求来进行,力求建立一个覆盖各个区域的较为完善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以有效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农村的全面贯彻执行。

(三)有利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原则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生命力之所在。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必须从有利于加强党同农民群众的联系出发,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以便于做好对群众的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群众始终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

十九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条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对党组织设置作出全面规范。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农村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治理架构总体是稳定的,沿着这个架构设置党组织,有利于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利于加强乡村治理。

(五)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由选举产生的

《条例》规定:“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和领导机构。乡镇党的委员会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的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其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乡镇党委、村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中央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讨论并决定本单位的工作。在党员大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举出来的乡镇党委、村级党委、党总支、支部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创新和完善组织设置,改进活动方式

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基础。《条例》首先明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有利于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利于加强乡村治理。其次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变化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最后要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特别是对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这类比较复杂的情形,明确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改革创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增强组织功能、服务功能、引领功能,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一)灵活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适应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打破按行政区域和单位部门设置党组织的单一模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一,村村联建。村村联建主要是实行强弱合并和邻村合并。强弱合并主要是针对村与村之间发展差距拉大的实际,采取大村带小村、富村带穷村、强村带弱村等多种形式合并建立党组织,达到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目的。邻村合并,主要是方便开展党支部生活。此外,也可以有选择性地加以组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人才、产业、资源优势。这种组合方式,有利于加强专业村之间的相互协作,做大做强产业,拉长产业链。同时也可充分发挥各村专业户、经营户的作用,放大辐射带动效应,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村村联建必须实行以制度管人、目标管事、以钱养事为目标,制定并实施村干部管理制度、总支财务管理制度、日常工作制度及联村班子成员的考核制度。这样,“村村联建”总支才能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村村联建,可以实行“一不变四统一”的原则,即联建之前的行政村所有资产权属不变,联建之后村干部统一调配使用,村组织资金统一管理,村级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实施,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统一发展,充分体现以联村总支领导为核心和村民委员会的主体地位,按照联村分片开展工作,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具体抓。走日常工作分片包干负责,中心工作集中突击的路子,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管理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日常工作制度和村组干部管理制度。同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规范脱产干部的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村企联建。村企联建,就是以企业发展、农村繁荣、互帮互助、和谐共进为目标,借助城区企业由城市转到农村的有利时机,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党组织或科室、车间、班组党支部与驻地村党支部组成联合党总支,协调处理村企共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联合,一方面,引导企业将资金、技术、人才、信息、项目等向农村转移,主动出资为村里修路架桥、通自来水、美化绿化等,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协调村级党组织主动为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和基础设施,并为企业输送充足的劳动力。通过村企联建,既拉长了企业生产加工的链条,又激活了农村丰富的土地、农业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实现了对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和农村三产的全面带动。

第三,村居联建。村居联建,一般是通过城区居委会党支部和农村党支部结成一个联合党总支,联合党总支书记由城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担任。联合党总支上对街道党工委负责,下对所辖村、居党组织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研究决定村、居工作重点和重大事项,落实工作措施,促进共同发展。“村居联合党总支”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一是产业发展联合式。就是选择产业相同或相近的村居,以组织整合推动产业对接。二是优势互补联合式。就是将具有资本、项目、人才等优势的城区与发展空间大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农村进行对接,充分挖掘和利用乡村闲置的场地和劳动力资源,使在城区发展受限的企业、项目在农村找到新的发展空间,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三是后进转化联合式。就是从城区选择部分党组织书记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居委会党组织,分别与部分后进村党支部联合成立党总支,利用城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的能力和经验帮助后进村转化提高。总支在着力解决两村群众最关心利益问题的同时,发挥居委会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帮扶引路,使各方快速走上良性互动发展轨道。

第四,部门联村。部门联村,就是由县(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或有关科室党支部与后进村党支部结成联合党总支。总支书记由县(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或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在联合党总支协调下,县(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帮助联合村解决生产生活、村务管理、村内环境、技术信息或产品销售等难题。

第五,产业党支部联建。建立产业党支部,是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产业党组织体系,可以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为了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升级的新情况,可以打破城乡行政区划界限,以产业关系为纽带,在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市场等关键环节和产业链上设置党组织,实现产业党组织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通过产业党组织的引导和推动,逐步实现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不断拓宽,探索“龙头企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

(二)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

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法规和党员群众的实际。通过创新,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明确党员标准,牢记光荣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要找准党建工作与农村改革发展的结合点,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农业、建设农村、致富农民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实现党群互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新的党建工作平台,拓展党组织活动空间。要重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把党组织的活动从行政村延伸到自然村,激活农村党组织的“神经末梢”,让所有党员都能参加党的活动。

1.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要坚持遵循的基本取向

第一,突出时代性。活动主题要突出时代性,从我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的农村工作任务,积极革新那些过了时的、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旧内容和老主题。活动方式要体现时代性,充分利用新媒介、新技术、新传播手段和新沟通手段,使活动方式包含现代科技元素,增强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二,扩大开放性。要跳出封闭的、自我循环的状态,从活动内容、形式到参加人员都要相对开放。从党员角度讲,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局限于隶属党组织,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系统或区域内外其他党组织活动。从党组织角度讲,要打破以往党组织活动仅向本单位党员开放的模式,可根据党组织活动内容,适度向外来党员和党外群众开放。从形式角度讲,要扩大党员与群众的互动与接触,让组织活动走向基层、走向田头、走向车间;打破以往党组织活动内容单一由党组织指定的做法,从活动策划、主题选定、方案制定到形式确定,都尽可能让党员全过程参与。

第三,体现民主性。改变以往单向的活动方式,探索建立以回应、责任为特色的互动式组织活动机制。建立健全党内对话协商机制,运用民情恳谈会、政策咨询论坛等平台,推行“四议两公开”,加强与群众的“零距离”对话和交流,在互动中更多地体现民意,保障民利。

第四,增强服务性。《条例》规定:“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保证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治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构建权责相称、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保证乡镇工作力量”。我们要坚持围绕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来展开,朝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取向去进行。在认真研究服务群众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活动主题,改进活动方式,把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

第五,讲究灵活性。在思路上体现灵活性,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但具体参加的方式可以灵活。在形式上体现灵活性,根据党员群体特点灵活选择活动方式,采用小型、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扩大组织活动的空间。在标准上体现灵活性,坚持“基本型”规定动作与“主题型”个性特色相结合,对活动的要求、内容、标准、步骤等既看作统一的部署,又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体现个性特点。

第六,确保实效性。始终把创新活动内容方式的落脚点放在求实效上,放在提高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增强党的凝聚力上。注意把握尺度、掌握节奏、注重效果,克服组织活动“一阵风”的现象,真正实现从运动式向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的转变。

2.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的方法途径

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有效选择活动方式的创新途径,充分发挥党组织活动的效能。

建立结对共建机制,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党员创业致富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抓手,建立以机关部门联系薄弱村、城镇文明单位联系行政村和企业联系整治示范村为主要形式的“三联”结对共建机制。定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保障经济相对薄弱村的正常运转,使村级党组织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得到有效增强。针对推动农村创业致富普遍面临的资金瓶颈,坚持市、镇两级党组织联动,通过党费投入、社会捐赠、财政补助等途径,以“一保一补一贴”即贷款授信担保、农业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形式,制定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政策,鼓励引导农村党员创业致富,有效缓解了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的资金制约,大大增强了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的信心。

成立农村党员创业服务中心和新技术推广协会,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带领农民创业致富的作用。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协会、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等,是农产品流通领域中重要的组织形式。以这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建立集教育、实践、服务为一体的农村党员创业服务中心和新技术推广协会,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以联系党务村务、联系群众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党员“双联”活动,激励有特长、有帮扶带动能力的农村党员干部争做农民创业致富的“领头雁”,实现从个人创业致富到带领群众共同创业致富的转变。实践证明,农村党员创业服务中心和新技术推广协会是推进农民创业致富的新阵地。

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创业信息传播和创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农村党员群众创业致富的本领。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运用网络等新技术手段服务农民创业致富、培育新型农民,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已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建立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民信箱”、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农村科普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等网络平台,建立农村党员群众“创业信息高速公路”,办好“网上创业园”和“村务论坛”,开展远程教育专家“上网下乡助创行”;以远教示范户、党员中心户、科技文化示范户、专业合作组织为创业信息传播点,为广大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创业项目、创业技术;整合各涉农部门的资源优势,让党员技术专家与种养大户、创业困难户结对,利用网络开展各类创业技能培训辅导,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党员群众创业致富的本领。

(三)改进党组织领导方式

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命令多协商少的领导方式,寓领导于服务之中,寓领导于示范之中,寓领导于协调之中。要通过领办、创办、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龙头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分散经营联结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起来。要从政策指导、资金支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方面为有创业能力的农村党员提供帮助,鼓励和引导他们带领农民共同致富。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民主协商的办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第一,转变领导方式,由干预包揽村级事务向依靠支持村委会工作转变,把主要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上。在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保证村委员会必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二是支持村委员会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保障民主管理。对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要大力支持,并教育党员带头执行。三是放手让村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去管理村里的具体事务。村委会按法定程序决定的事项,应当由村委会出面办理,村党支部不要包办代替,更不要发号施令。四是监督。监督村委会干部依法办事,按村里的有关章程、制度办事,监督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这样,乡村两级党组织就能从烦琐的事务堆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在规划本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重大问题的把握和决策上,就有精力和时间为群众办几件群众关心的、看得见的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第二,转变管理方式,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行政手段和民主法制、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并用转变,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按章理办事,推动农村工作开展。如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可以实行“四个引导”。一是观念引导。引导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商品观念和效益观念,彻底摒弃“小农”意识,一切以效益为中心,主动关注市场、研究市场、走向市场。二是规划引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市场情况和全局利益,制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为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供正确导向。三是政策引导。落实优惠措施,在资金、土地和收费上重点向效益农业倾斜。四是典型引导。培植和树立先进典型,抓好一批示范基地、先进农业龙头企业和优秀专业大户,带动当地农民发展效益农业。

第三,转变决策方式,由封闭的决策方式向公开民主的决策方式转变,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到大家的事大家定、大家办、大家管,保证党组织意图在“由民作主”中贯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民主管理的精神要求,一是在重大决策上,让群众有发言权。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党支部一班人首先形成共识,然后提交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二是在敏感问题上,让群众有监督权。如群众对财务问题最关心也最敏感。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通过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做到“有权的不管钱,管钱的无权花钱,花钱的事情群众说了算”,这就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三是坚持村务公开,让群众有知情权。坚持定期公布村级财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村民质询会议制度,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如实地给予圆满答复。干部的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自身清白了,群众对干部的误解消除了,群众气顺了,自然会积极拥护和支持党组织的决策。

第四,转变工作任务,由单纯对上级的任务转变为任务和服务相统一,以服务为主,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当前,要在“三个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基础服务。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努力解决入园入托、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居住、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二是科技服务。加强与科技单位的合作,帮助农民调结构,定项目,解决技术问题,提高广大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的科技素质。三是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有关农业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流通行情等,及时指导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积极探索扩大农村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

《条例》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扩大农村党内基层民主,是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由收费收税引起的干群矛盾基本消失,但在一些地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仍然紧张,一些党员干部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能维护甚至侵害普通党员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探索扩大农村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从而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投身农村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决策机制

一要建立调查研究机制。农村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村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调研等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集思广益,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作出的规划与决策具有前瞻性、周密性和实效性,适应当地的区域特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要建立党员群众议事机制。要坚持和完善以党员、群众议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村党组织的决策组织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表决权、村民委员会的决策执行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决策监督权”,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议事决策要始终坚持村级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不动摇,在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严格审核把关;决策后,抓好督促落实,及时公布实施情况。从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决策的各个环节,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议事决策要始终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不变通,把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作为根本的力量源泉,把人民群众的意志作为决策依据。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上,坚持召开由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实行民主协商,集体表决。

同时,要推行和完善党员议事会、村情民意恳谈会等方式方法,党组织决定重大事项前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二)完善农村基层选举制度

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选举办法的关键环节上,继续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使之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实际。

第一,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民主意识。一是抓好县(区)、乡(镇)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方法教育,使他们能充分认识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迫切性,正确处理民主选举和党管干部的关系,积极主动做好基层民主选举的宣传、组织和推动工作。二是抓好广大党员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加强对党章、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等党规党法学习,帮助农村党员不断增强民主素质、培养民主意识,使党员学会利用选举法规实现自己的选举愿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广大群众民主理念教育,充分调动参与党内选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改变群众缺位、不到位和无所谓的状况。通过教育,不断深化认识:对党管干部的理解必须从传统的管人头、管结果向管人选条件、管程序、管教育监督转变;实现党内民主必须通过民主选举的实践来逐步推进;推进党内民主选举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参与来实现。

第二,完善制度,保障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开。一是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在提名人选确定前,要注重把加强调查研究与宣传动员结合起来,摸清广大党员真实想法,把制度规定与现实要求结合起来,设置候选人资格条件,建立组织提名、党员联合提名和个人自荐提名相结合的多元化提名制度,不断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针对党员、群众推荐候选人不一致的情况,原则上群众推荐票达不到一定比例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情况特殊的,要采取深入调查、综合分析、适当干预的方式,合理确定人选。二是健全竞争性选举制度。把差额贯穿于推荐、考察、票决等各个环节,逐步实现由低比例的差额选举向较大比例的差额选举转变,由部分差额向全程差额转变,并应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直选范围。要不断完善竞争性选举内容,创新竞争性选举形式,建立候选人竞职演说制度,对竞职演说的范围、承诺内容及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三是完善选举监督惩处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中提名候选人程序、介绍候选人内容等关键环节的禁止性行为和处罚措施,有效预防和处置干扰、阻挠和破坏选举的违规行为;要建立独立行使权利的党内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党内选举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改进方式,规范选举程序。一是规范党员大会参会人数计算方式。针对外出务工农村流动党员较多、流出地普遍偏远且分散,导致党员大会人员难以参会的问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全体党员大会的,可电话征求本人意见,并经在家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可不计入应到会党员总数中,保证选举大会合法及时召开。二是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通过组织介绍、候选人自我介绍、党员和群众介绍等方式,公布候选人的简历、优缺点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情况,让选举人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参选目的动机和施政举措有充分了解,用充足信息保障选举人的知情权,减少投票的盲目性。三是规范选举投票方式。按照秘密投票原则,设立秘密写票间或规定在选票填写人之间隔开一定的距离,使选举人在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的情况下,完全按照个人意愿选举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四是及时确认选举结果。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乡镇党委如无特殊原因,应及时作出批复,以尊重党内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四,创新机制,加强党组织班子的管理。一是建立考核罢免机制。候选人在竞职演讲时所承诺事项,当选后乡镇党委要及时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完成情况,做到竞职时承诺、履职中践诺、完成后评诺;完善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对村党组织书记引领农村发展、履行职责、个人廉洁等从政情况进行测评,依据测评情况评先树优,兑现奖惩;建立与选举制度相配套的罢免机制,通过法定程序撤换被选上后不适应岗位要求的村党组织书记。凡80%以上党员联名提出罢免提议的,上级党组织应该启动村党组织书记罢免程序,并及时选举产生新的人选。二是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要落实好村干部相关待遇,稳定村干部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为农村贡献才智。对在基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经县级组织部门考察后,可享受乡镇副职待遇,干够规定年限的,并可享受退休待遇。要逐步为在职农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对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体现党的温暖。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党建工作,为推进基层民主奠定组织基础。要加大党员发展工作力度,重点是把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年和致富能手、带头人,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工作,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后备队伍建设;要加强现任领导成员教育管理,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其履职能力;要规范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保证机制。

(三)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党务村务公开

《条例》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推进村级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农村有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在党务公开中拉近农村党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有利于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到实处,是在农村扩大党内民主、充分保障农村基层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机和活力的客观需要,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务公开促进村务公开、进而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强化农民群众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规范权力运作、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从而密切了党群关系,使我们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政治优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也为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带来新的机遇。

村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也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由于村务公开是新时期完善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通过实行村务公开,将事关人权、事权、物权和财权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公开透明,让农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有利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同时,有利于促进村干部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在农村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强化党和群众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密切干群关系。村务公开与村级党务公开是并行不悖的,推进村级党务公开应与村务公开实现有机结合,在实行党务公开后应充分利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平台作用,使村级党组织的意图、要求和提案等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不断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的同时,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激发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推动农村事业的发展。

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就是要明确党务村务公开内容,提高党务村务公开质量,实现党务村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要提高村级“两委”领导干部的公民参与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由人治向法治的政治转型,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利益格局的重构,形成了农民群众对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的新诉求和新期待,公民参与意识也在日益增强,从而要求村级“两委”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公民参与意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性,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价值观和现代社会的治理理念,培育现代政治人格,不断强化对公民权利应有的尊重和敬畏,这样才能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农民群众也就会增强对党执政的认同感、信服感、追随感和幸福感,以至维护党组织领导的权威,也就会降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风险,也才能同心同德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二要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提高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的时效性、经常性和针对性。必须抓住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党务村务公开问题,做到敢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在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内容方面,凡是应该让党员和村民知道的党组织日常的党务活动和村务活动都要公开。村级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主要包括:(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5)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原则上坚持除了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都实行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应主要包括: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村委会干部的分工、责任及各种工作制度,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种粮直接补贴等群众关注的政策兑现问题,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干部报酬及奖金,集体债权债务,村民宅基地审批,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为民兴办实事项目,村财务收支等情况都应纳入村务公开范围。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形式应规范合理,要通过建立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作为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措施,同时探索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公开,如“两委”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座谈会、村务质询会、村务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对有关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程序要规范,做到严格公开村级议事决策的范围、规则和程序,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1)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2)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3)审批。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4)实施。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三要建立健全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以制度促公开,以公开强化监督。推进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监督的程序要制度化,要严格审查、报告、评议和处理等监督程序。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村干部经济责任及离任审计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等。应当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应重视公开监督机构的建设,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监督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应分别由全体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听取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日常监督情况的报告,听取村民委员会和组成人员工作情况的汇报,评议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村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使村民直接参与村内重要事项的决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要维护和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权和评议权。要强化地方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如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村务公开工作应定期进行巡视,纪检监察机关应经常性地检查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动村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考核评价应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公开是否合格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民群众的信任度,提高其参与议事和执行决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认真总结历届换届时的经验教训,正确引导,严格把握,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要坚决整治贿选和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把持干扰选举等问题,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要指导和支持村党支部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支持它们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形成村级工作合力。

1.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关键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党支部书记。我们常讲,“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支部”,就充分说明了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重要性。《条例》规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组成。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每个村应当储备村级后备力量。”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和瘫痪状态的党支部作为重点。整顿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2.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建设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实行村民自治后,一些地方村“两委”关系不协调,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闹矛盾,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被削弱,都与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有很大关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客观规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规定,在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当前,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作为农村促进科学发展、完善基层民主、强化基层组织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争取覆盖到全部行政村。二要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保证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提高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三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使村党组织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村级党内民主机制、村民自治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证。

3.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在着重抓好村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做到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要加强村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一些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被宗族家族势力把持的问题。要加强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建设,支持它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实现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

4.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主要阵地,是服务农民群众的重要场所。《条例》规定:“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各类资源,规范标识、挂牌,发挥‘一室多用’的综合功能,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但目前仍有很多农村没有活动场所。因此,必须进一步抓好村级活动组织建设。

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一要落实资金。明确好资金筹集办法、分配方法、管理方法和配套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克服困难,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二要统筹规划。坚持在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的前提下,努力体现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统一验收。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三要加强管理。要严格财经纪律,各地一定要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要严格工程质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投标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要严格资产管理,坚决防止随意出售、出租、抵押等情况的发生。四要发挥效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后,要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办公功能、教育功能、服务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使之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电化教育节目、接受科技文化培训、咨询生产生活信息、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阵地,成为农村的“群众之家”和“党员之家”。五要巩固成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帮助农村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的成果。

创新案例

林芝市朗县金东乡:不断深化“党建++党建”工作内涵

2019年以来,林芝市朗县金东乡以党建夯基础、带项目、强产业、促脱贫,开创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讲党性、比奉献,党建引领显成效。金东乡党委创新“党建++党建”模式,积极探索“567”工作标准,形成了边境党建格局。抓教育、树新风。落实机关干部“周四下午”固定学、村党员干部“每周学”及全体党员自学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集中学习50余次,入户宣讲580场(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0次,党政班子成员登台授课5次,实现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全覆盖。抓载体、突特色。结合“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开展“践行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激发志愿服务活力、点亮乡村文明之光”“临时支部聚合力、和谐共富一家亲”等活动,展现了群众良好精神风貌。抓典型、立榜样。结合实际在虫草采集点成立11个临时党支部,在治安巡逻、生态环保、矛盾排查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立9支志愿服务队,参与人数达298人,开展扶贫济困、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30余次,参与人数达730余人次,助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抓先进、促团结。先后举办了“爱国固边”模范家庭及个人评选表彰等活动,深入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涌现了一批以王宗元、平措曲珍家庭为代表的民族团结示范家庭,全乡民族团结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抓强基,惠民生。各驻村工作队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宣传90余场次,理清、制定、实施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19条,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建强了基层班子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责任、转作风,党风廉政促清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听真话、解难题”交心谈心活动,开展党支部书记向乡党委述职工作,完善村干部廉政档案和《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召开2018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强化元旦、春节、藏历新年、端午等节假日期间干部管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19年累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25次,讲廉政党课8次,乡党政主官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属干部等廉政约谈3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1次。

广宣传、树导向,意识形态赢民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凝聚起全乡253户932名农牧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广泛共识;消除⊙“等靠要”思想,树立群众自力更生意识,目前全乡8个行政村400余名群众参与辖区内在建的219国道、农村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劳务输出、材料运输等方式增加收入;消除陈规陋习,树立群众科学文明群众意识,创新开展“健康新生活、幸福金东人”倡议,在全乡范围内倡导垃圾分类、戒烟限酒等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尚。

《西藏日报》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