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人在社会交往中,都讨厌那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而不为别人着想的人。这种人心目中只有自己,凡事都将自己的利益摆在前头,从不肯有所牺牲,说白了就是没有“奉献精神”。在日常交往中,遇到这样的人,要不要敬而远之呢?
自私自利的人尽管心目中只有自己,特别注重个人的得失和利益,他们还是有积极的一面,就是往往会因利而忘我地工作。我们对他们不必有太高的期望,也没有必要希望他们能够像朋友那样以义为重,以情为重。与这类人的交往关系可以仅仅是一种交换关系,干多少活,给多少利;干得好坏不同,利也不一样。人们之所以普遍地对这种自私自利的人感到厌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仅仅按道德标准去衡量人,以其作为社会交往的准绳。这不能不有失片面,而当我们以一种利益标准去作为社会交往的尺度时,你也就不会在任何时候都对他们采取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了。同这种人交往有一个好处,就是拿酬劳时比较坦然。
从另一个角度说,自私自利的人也常常有他们的特点——精打细算。如果我们能够通过适当的方式,将他们这种特点加以升华,运用到某些比较合适的地方,也可以发挥其优势。例如,让这种自私自利的人干一些财务工作,在有严格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成为集体的“守财奴”。这样,岂不是一件好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