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之所以强调实践在哲学和现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主要是因为实践充分体现了人类活动的主体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体现了人类满足需要的特殊方式,从而把人和动物从根本上区别开来,而创新实践集中体现了人类实践活动的这些深层本质。可以说,创新实践唯物主义从更深层次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本质,因此,也就具备更加强大的时代问题解释功能。
第一,创新实践唯物主义能够最科学地解答哲学基本问题。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科学地解答了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基础,是从自在自然到人化自然的转变问题。但是,如果不对实践做质的规定性和区分,笼统地说实践创造人的本质,从而创造整个人工自然,那就会直接导致这样一个问题:常规实践能否实现自在自然向人化自然的转变?如果古猿群只是简单地重复它们使用自然工具的本能行为,那么今天最多只会进化成非洲原始森林里的大猩猩群,就根本谈不上自在自然向人化自然的转变。自在自然之所以能够成为人化自然,古猿的自然本能行为之所以能够实现向积极能动的人类实践的飞跃,根本原因在于创新实践的伟大创造力。因此,我们可以说,创新实践是对常规实践的突破,能够扩大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深度和广度,使更多的自在世界转化为人为世界。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不论是常规实践还是创新实践无疑都具有能动的改造世界的功能,但创新实践更能体现人类能动改造世界的功能。所以,创新实践唯物主义能科学地解答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统一问题,进而才能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二,创新实践唯物主义能够最鲜明地体现辩证法的本质。“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内在地统一的,事物的普遍联系孕育着创新实践的前提条件,永恒发展的创新实践推动着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从而不断地产生新的联系。创新实践产生新事物,而常规实践只体现事物的客观变化而并不必然导致新事物的出现,因而不能说明事物的发展和普遍联系。从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来看,常规实践的量的积累,绝不必然导致质的飞跃;相反,创新实践的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质变。而事物发展的真正面貌是:创新实践量的积累不断改变矛盾对立面的力量对比,最终产生新的矛盾代替旧的矛盾,永恒地推动矛盾从一个否定之否定走向新的更高的否定之否定。
第三,创新实践唯物主义能够最完整地反映认识的辩证过程。马克思指出:“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这表明:“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5]然而,常规实践是重复进行的实践,实践的效果虽然也能满足人的一定目的和需要,但由于常规实践所遵循的客观规律性已经为人类所掌握,或者已经为人类所揭示和认识,所以它一般不能提供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新信息。而创新实践由于是先前所未有过的新的实践活动,实践对象和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方式,是先前的实践所不曾有过的,实践所依据的客观规律或者是人类尚未认识到的,或者是虽然认识到了但却没有应用于实践之中的,所以创新实践能够提供人类认识世界的新信息、新知识,加深和拓展了人类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度和广度。特别是创新实践要破除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的旧观念、旧理论、旧模式、旧做法,发现客观事物的新联系、新属性、新规律,并运用这些新联系、新属性、新规律去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因而,创新实践比常规实践,更能体现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能动性,更能体现实践改造世界的强大功能,是更为高级形态的人类实践形式。如果不区分常规实践与创新实践,笼统地谈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就会得出在旧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认识可以指导新的实践的悖论,导致认识过程的断裂。只有坚持一切认识来源于创新实践,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创新实践为认识提供新的领域、新的工具和新的手段,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感性认识,对新的感性认识运用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想象、直觉、灵感)使之上升到新的理性认识,由此便完成了知识创新,再运用这种创新知识指导新的创新实践,从而不断形成新的知识创新,由此螺旋式上升以至无穷。可见,创新实践唯物主义将唯物辩证法与辩证认识论有机地统一起来了。
第四,创新实践唯物主义能够最深刻地揭示社会历史的动力机制。社会历史的发展当然离不开常规实践,但是在当今这个创新的时代,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在内的创新实践日益成为推动社会历史发展最强大的动力。
一是技术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进程。“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6],“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7]。然而,“自然界没有造出任何机器,没有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自动走锭精纺机等等”[8]。那么,新的生产力是如何产生的呢?“它们是人的产业劳动的产物,是转化为人的意志驾驭自然界的器官或者说在自然界实现人的意志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的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是对象化的知识力量。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9]这实际上就是说,技术创新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内生变量。如果深入分析当代生产力发展的进程,我们就更能够清楚地看到:技术创新实践是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技术创新之所以能够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如此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因为它对于生产力各要素的深刻变革具有决定性的推动作用,不仅大大促进了生产力量的增加,而且促进了生产力质的提高,从而推动着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二是制度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唯物史观认为,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又不是消极无为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并直接或间接地对生产关系,都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需要,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样,不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上层建筑也会阻碍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制度创新就是破除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建立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实践活动和实践过程。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能解除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三是知识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知识创新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它是精神文明的直接源泉,不断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现端倪的今天,科学作为知识形态的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力中的渗透性要素,它既存在于劳动者身上,表现为劳动者的知识创新素质,又渗透在生产的工艺和方法中,物化为生产资料,还存在于生产劳动的社会结合上,表现为对生产的管理。而当今世界的信息化发展趋势和知识生产力的重要作用,使得知识创新不仅是精神文明发展的直接源泉,也成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不竭智力源泉和强大动力源。
第五,创新实践唯物主义最能揭示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体现。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揭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10];“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1];“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人的本性、类特性、人的社会性,这三个层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构成了人的本质。创新实践恰恰是人的本质的具体体现,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体现。
一是人类从事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创新实践更能体现实践活动的需要满足功能。马克思说“需要是本性”,是因为每个现实的个人的生命需要,是人内在的必然规定性,即本质的规定性。然而,使人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并不是这些自然需要或直接满足这些自然需要的生理活动,而是这些自然需要所推动的生产活动,主要是创新实践,把这些动物性的需要改造成人的需要;此外,创新实践的结果,使人在自然需要基础上产生了动物所没有的新的历史需要,并推动了人的需要的创新发展,使人的需要发展成为一个高度复杂的、开放性的体系,这决定了人的创新内容的无限丰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3]。同时,需要的不断发展也客观上要求需要满足的方式不断发展。对于一般性的需要,人们通过常规实践的方式是可以得到满足的。但是,常规实践的创造能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需要的质的方面来说,常规实践无法满足人不断产生的新需要;而且从需要的量的方面来说,常规实践也无法满足超过其创造能力的更多的需要。因而,对于无限丰富的和无限发展着的人类需要来说,创新实践才是最根本的满足途径。
二是实践是人类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客观活动,而创新实践更能体现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作为创新实践的主体而存在,人的主体性、创造性、能动性规定着人的类本质。马克思指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14],“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5]。因此,“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6]。人的创新实践就是这么一种开创性和探索性的活动,它既同动物的本能活动本质地区别开来,又和为了维持人类生存所进行的常规实践区分开来,因此,人的创新实践是一种更积极意义上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三是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17]。人的素质、实践能力固然是人发展的最重要的内容,但人的素质的提高、实践能力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社会关系。从根本上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8]。人的存在和发展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在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中得以实现。正是由于人是主动的,具有创新实践能力,因而随着人的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关系也总是处在不断的发展与变革之中。
可以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创新实践也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在一定意义上,创新实践的水平、数量、种类代表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程度,人自由全面发展到什么样的程度,就具有什么样的创新实践能力。人正是在创新实践的过程中解放着自身、发展着自身,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就是人创新实践的过程。正是在创新实践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类社会得到发展,同时又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社会文明条件,人的发展反过来又会使人具备更强的创新实践能力,提供更新、更高级、更多的创新实践。人的发展、社会历史的发展正是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有机的统一。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4]同上56.
[5]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0.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6.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02.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02.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14.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
[12]同上56.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9.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7.
[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
[1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95.
[1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