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据我老大哥的叙述,他宁可相信这漕帮起源时期的第三个性质才是最重要的。
清代漕粮每年由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和湖南、湖北征收,运往北京通州各仓,供应皇室贵族、文武百官和八旗兵丁的食用和俸禄。每年由八省经漕河运道入京的船数,大约在六七千艘左右。每艘船由一名卫所军士领运,他的头衔叫旗丁,形同船长。旗丁再负责召募所需水手、舵工、纤夫、扛工等。这些人力的总数少则七八万,多则十余万。每年这为数十多万的人丁往返道途的时间,约在八九个月左右。但是除了获准有限额地携带一点免税土产至沿途各地贩售、赚点蝇头小利之外,每人的“身工银”——也就是正式薪水——却少得可怜,不过一二两到三四两白银之间。即使在道光年间酌有增加,大部分工人每年的“身工银”也不过在十两银子上下,可谓清贫如洗了。这些流浪在外的人丁之所以很快地结合起来,其实有经济上的动机——他们可以集众人之资,从事小规模置产营利的活动。用我老大哥的话说,就是:“像婶婶标会一样。一个人耍的是小钱,一百个人耍的就是大钱了。粮米帮上一个人是光棍,十万个人就是大爷了。”
漕粮运京,人丁吃住自然都在船上。可是其余的三四个月里,这些出身各省的贫穷苦力又该如何栖身呢?最初他们大都流落港市街头,捱不过饥寒而瘐死客地的大有人在。后来出了三个罗教徒,分别是江苏武进人钱坚、常熟人翁岩和杭州人潘清。这三个人在杭州府北新关外拱宸桥地方聚集了一批罗教信徒,斥资建了一座小庵堂。庵堂里供奉了佛像和罗祖净清法师的塑身,除了让人前来上香膜拜之外,到那漕船回空的三四个月里,还提供简单饭蔬和被席,让漕帮里的人丁食宿。这个设施给许多舵工水手带来了启示:他们也可以如法炮制,在不同的水陆码头盖庵堂、供佛像,平日酌收香火钱,到回空期供帮中人丁膳宿。至于帮中人丁则仅需缴纳微薄的供养钱,雇一两个长期看管庵堂的人手。那么,非但漕船回空期间帮众彼此有个照应,就算是死了,也还能就庵堂附近觅一空地掩埋,不致暴尸旷野,变作荒鬼孤魂。我老大哥接着打了个奇怪的比方:“这就好比说,叔叔婶婶离了老家、投了军,跟着部队上了台湾来。自己混生活,不如大伙儿一道混生活,这就好比当年漕河粮帮里的爷们儿一样,算是入了教了。入了教,教亲要彼此帮衬。苦虽然苦一点,可是教亲终究是教亲,有苦大家一同吃,有难大家一同当。你好比说住罢,住这眷村;你好比说吃罢,吃这眷粮。破瓦泥墙、粗茶淡饭,这和从前咱们帮里的庵堂没有什么两样,可大家伙还是一般快活。这么说你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