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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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党的十八大在研判当今世界形势时强调:“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方向发展,保持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具备更多有利条件。同时,世界仍然很不安宁。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局部动荡频繁发生,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2014年11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当今世界是一个变革的世界,是一个新机遇新挑战层出不穷的世界,是一个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深度调整的世界,是一个国际力量对比深刻变化并朝着有利于和平与发展方向变化的世界。”2015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美国西雅图访问时指出“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球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美国的七分之一,排在世界80位左右。按照我们自己的标准,中国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则还有两亿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中国城乡有7000多万低保人口,还有8500多万残疾人”。

面对如此复杂的国际局势、纷繁多变的现实世界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我们党做出了综合判断,那就是“我国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锐意进取,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比如,在中国梦的指引下,我们党确立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在推进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在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国际交流不断深化的形势下,我们党提出并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等。这些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完成新的历史任务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鲜明地指出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即我国已经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还明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报告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在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基础上,把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后三十年分两个阶段来安排,即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指明了方向。

然而,“三农”问题始终是困扰我国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伴随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对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众多难题。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并把它提升到“治理”的高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正式使用“社会治理”概念,提出了“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并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看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历史和现实表明,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形势下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难以适应现代化的需求,突出表现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明显滞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大包大揽、无限责任带来的惯性,对建立服务法治型政府带来了明显阻力;基层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突出,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找准自己的定位,实现职能转变是面临的重要课题;村级组织功能单一,许多地方村集体经济弱化,村级组织仅靠有限的财政补助维持低水平运转,面临着运转经费紧张、干部队伍老化、凝聚力不强、威信不高等实际问题,村级组织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下,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扶持和帮助;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弱,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此外,乡村债务等遗留问题仍然较多,牵扯了基层政权组织相当大的财力与精力,困扰着乡村工作的正常开展,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1]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变革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发展方式、城乡结构关系、社会组织形式等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任务日益繁重艰巨。这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农村全面建成小康战略定位,用“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理念。那么,什么是社会管理?什么是社会治理?什么是农村社会管理?什么是农村社会治理?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有何内涵?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需要研究哪些问题?这都是需要我们回答的理论层面的问题。

带着这些问题,我经过多次思考、交流、讨论和查阅文献资料,完成了《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研究》这一课题的构思与写作。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研究主要从农村社会治理是什么(概念内涵、内容体系)、为什么要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现实基础、内在联系、现实价值)、在哪些领域开展农村社会治理(实践领域)的逻辑思路展开,具体而言:一是对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农村社会管理与农村社会治理等概念进行梳理和阐述,并从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农村社会治理途径方面阐释了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之“新”;二是从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矛盾与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两个方面分析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形成的现实基础;三是剖析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联系,指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了阶段性目标定位、动力保障、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四是深入挖掘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的内容体系,包括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农村社会治理原则、农村社会治理目标、农村社会治理要求、农村社会治理关键、农村社会治理理念、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五是探讨农村社会生产治理、农村社会环境治理、农村社会贫困治理、农村社会组织治理等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的实践领域;最后指出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展现的现实价值。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的内容体系与实践领域是本研究的重点,也是创新点。对于当前农村社会治理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然而,本研究还只是纲要式的、比较粗线条的,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入,笔者只是抛砖引玉,希望专家、同行对农村社会治理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和开展更深入的研究。由于时间的仓促、学识水平有限和专业限制,本研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敬请专家、学者和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