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只怕众人还没有想到这是谁。
而我又在这人旁加了几笔,这一周时间我学会写了几个字,那就是“要有光”。
当这三个字出现,众人仍旧是一脸的迷茫。而乐曲也随之变换,变得有了生机,但仍旧不是勃勃生机。不仅仅是众人,就连我的眼眸之中也带着迷茫。其实我预料到了众人的反应,他们刚好和我一起表演,他们的情绪渲染着我想表达的东西,可以让我需要表达的感情变得更加强烈!
舞动之后,我再次改变了沙画,所以馄饨的景物改变了没精打采的样貌,在阳光的照耀下兴奋的生长着。而黑暗过去之后,是朝拜的人们,他们崇敬着那个“创世之人”。
雾霭褪去,新世界的来临,这大片的生机勃勃,竟然都是因为他的三个字!
乐声突然激昂起来,我卖力的舞动,满脸的骄傲与崇敬,甚至带着一丝少女对强者的爱恋。
太阳升起在那人身畔,他伸出手,将太阳托起,而身下,是万万的人,是万万对他敬仰的人!
没错,我以前瞄过几眼圣经……
God、said,"Let、there、be、light,"and、therewas、light.
God、saw、the、light,and、saw、that、it、was、good.God、divided、the、light、from、the、darkness.
God、called、the、light、Day,and、the、darkness、he、called、Night.There、was、evening、and、there、was、morning,one、day.
——《圣经?旧约?创世纪》
(起初神创造天地。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而我便是将这奥斯纳的最高统治者,给他们带来信仰的夜帝陛下比做了神,确切的说,将他美化成了奥斯纳的创世之神。虽然他在奥斯纳贵族眼中本来就是。
一阵欢快中带着原始感觉的音乐,而我则像“抽风”一样的欢快舞蹈。
接着……
当乐声颇有些疯狂的戛然而止,而我,则双腿跪地,对着某根立柱,做了朝拜的动作。
我心下希望,那里坐着的是彩玉尊上。
反正也是为了表演,我也算是为艺术牺牲了。
我还没有起来,但下面的观众已经沸腾。我这个马屁拍的响亮,那些观众立刻利用我这个响亮的马屁来拍马屁。为了证明自己对我想法的认同,慌忙一个劲的喝彩,拼命的挥动帽子……
而我,也享受着此刻属于我的成功。
希望尊贵的夜帝陛下接受我的这个马屁,希望这个马屁拍的他很舒服,希望他能无视我之前的无理,从此也无视掉我,让我能在彩玉殿中屁颠儿屁颠儿的跟着彩玉尊上混吃混喝。
但或许是我表演的太过卖力,上天想要奖励我,但他在决定给我这个奖励之前,却未曾问过我的想法。
而在许多年之后,当我面对面看着彩玉尊上,也能带着那样绅士的笑容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场表演,不仅仅是我所知道的那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