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4日傍晚,鲁甸烤烟收购执纪执法检察组有4人一起到昭鲁公路堵卡执勤点值夜班。第二天凌晨2点49分,4人同时发现,执勤点西南方向约2公里远的下茨院村上空出现了一个不明物体,并发出蓝色强光。下茨院村周围三面是稻田,西部延伸已和上部村舍相连,形成一个凸起的高地,人口稠密,高处的房屋前后都有成片的杨树。不明物体一动不动地悬浮在村子上空,距地面10米左右,好像要落到树上一般。当时天空中下着小雨,并且有薄雾,看得不太清楚。不明飞行物第一次出现时,发出像电弧光一样的蓝色光,光的强度照得执勤点周围都很明亮,借着亮光,可以看出不明物体呈椭圆形,有两间民房那样大,光线由前部发出,后部不发光,但有玻璃般的透明感。第一次出现时以蓝色光为主,渐渐变为黄色,持续1分半钟左右突然消失。3点11分,不明物体再次在同一位置出现,仍发蓝光,但光亮比前一次亮了一倍左右,看上去已有刺眼的感觉。蓝色光持续近2秒钟后,便以每秒一种颜色进行变换,依次变换为淡黄、黄、粉红、蓝、白几种颜色,白光持续约2秒,便像电灯停电一样一下子暗了下来,倏然消失。第二次出现时,颜色每一次变换时,都使人产生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4人抬头等待着不明物体的第三次出现,但再也没有看到。
事后,4人都分别将自己所看到的情形告诉了亲友,并说当不明飞行物第一次出现时,4人都产生了恐慌的感觉。
亲友们都说他们可能看到了飞碟,这起目击案中的UFO为椭圆形,体积很大,发蓝光,并变换颜色,显然不是飞机,也不会是自然星体,并且飞行物反复明暗,使目击者产生恐慌感,这很明显是UFO的心理效应所致。UFO专家们也断定,这次UFO应属于飞碟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