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炎的头脑并不笨,相反,薛家在京城的强悍实力,早年就把他锻造成为一个具备着枭雄气质的男人,在天子那个神一样的男人的耳濡目染下,他的心性早已开始成熟,绝非这群只知道在挥霍金钱,寻找肉身刺激□□的纨绔子弟所能比拟。他相信,一个初三的学生建立的一个毫无实力的学校帮会,这种人,没有相当的智慧,就算运气再好,也无法收复纷乱的洪城。而且从资料上显示,这个能够统御混乱帮会,现在高三的潇洒,更不应该愚蠢到那种明明知道他们家世不简单,却依然羞辱得如此彻底,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如果说现在身处南方,只拥有一个县城的飞扬帮,能够与身处北方,实力早已根深蒂固的天门所抗衡,没有人不会认为这种男人的浮浅,长出一口气,默默的点上一支香烟,揉着有些发疼的太阳穴,自言自语道:“他到底想做什么呢?”
“他想要兔子搏狮!”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薛永炎的身后响起。
他转过头去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不带丝毫粉尘的脸蛋,但是眉角暗含着一股幽怨,提到潇洒这个人的时候,他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她的戾气。对于这种怀着怨气的女人,他只得暗叫一声可惜,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纵使这个女人自动投怀送抱,他也升不起丝毫想法。脚尖轻触着地板,挑着眉头淡淡的问道:“他就是你所说的那个仇人?”
女人走到近前,她很懂得分寸,站在薛永炎的身后三步以外,微微倾着身子,点了点头,面无血色,不带丝毫感情:“对,就是他。这个男人不但是一个恶魔,还是一个疯子。或许你们会觉得,他这种人就是一个蛮横的地痞流氓,给他一点教训就能了事。如果有这种想法,希望你们能够趁早打掉,因为我哥就是因为这样,在掌握主动的情况下,输得一败涂地,尸体被抛在臭水沟内,讽刺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给他收尸。”
“你那个禽兽不如,连自己亲生妹妹都想拥有的畜生,死有余辜,你不是说你脱离吴家吗?为什么现在还对他念念不忘?”其中一个富家子弟不屑地骂道:“装什么清高?我呸。或许在SC省内,吴家能够算得上是个东西,和我们京城天门比起来,舔脚趾也不够。”
“你把你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信不信我现在杀了你?”女人阴沉地说道,空洞的眼神里流露出无限杀机,这副娇弱的身躯,透析着让人鼻息的气势,让那骄纵的男人竟不敢还口。
“够了!”薛永炎淡淡地说道:“刚才我和天子通过电话,这些事情还轮不得你们操心,收拾好伤口,你们全部滚回去睡觉,明天回省城,这件事情,无需再提,”
而此时,正在那家残破小酒馆畅快喝着烧刀子的潇洒等人,正在大大咧咧的谩骂着,随着一口烈酒下肚,那种仰抑不住的张狂气息迸发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