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江的秃鹫,与辽东、西藏的秃鹫都有所不同,冰天雪地中,它们更喜欢伺机而动,在银装素裹的环境中伪装着蛰伏,从而捕食猎物,用它们那带钩的嘴,轻而易举地啄破和撕开坚韧的兽皮皮层,就算在空中飞翔的时候,也能寻找到可以侵袭的目标,在行动过程中显得格外小心翼翼,总能屡屡得手,有着‘草原清洁工’的称谓,彪悍无比。
而绰罗斯?人王,这个从小在乌苏里江珍宝岛上长大的男人,却因为体内流着的蒙古族骁勇霸道的天性而锋芒毕露,狂傲的杀戮气息就是他生存下去的不二法宝,斯文,老实说,的确不太适合这个双手沾满血腥,也学不来更多儒雅的高傲男人。
一声暴喝,潇洒和刘阿八极其老实的停下手来,带着一股‘懵懂’的眼神看着他。人王心中气急,衣服的价格他并不在意,而是他只喜欢女人的体香和沾满血腥的那种味道,他一直认为,这两种味道远远比所谓的酒香更容易让人陶醉。整个北方都知道,这个彪悍的第一战将,砍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仅凭一人之力,在一夜之间单挑一个帮会,帮会128个成员无一活口,全部被强悍的刀芒四分五裂,能找到一具完成的尸首都像是一个玩笑。
达到这种强悍地步的男人,发怒起来,自然震慑人心,那扭曲的脸上给人一种格外狰狞的感觉,抽搐的嘴角,证明他已经按耐不住想要将眼前这两个一直找自己麻烦的家伙,碎尸万段的想法,他讨厌油烟的味道,不是一般的讨厌,感受着自己高贵的鼻子受到这种肮脏东西的侵蚀,就是一种对他极大的侮辱,双手捏成拳头,格格作响,周围的气氛无比压抑。
“得,不让人吃饭拉倒!”潇洒嘴角勾起一丝讥讽,拉着慕容阑珊的手,侧着身,带着一脸坏笑就向外面走,刘阿八紧随其后,看着人王向用手拉住她的手,带着一脸厌恶说道:“去去去,你丫的中东难民营出来的么,我干。一身那么脏,还想抓俺姐的手,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爪子?咋地,想动手打人?你一打老子就叫,看看谁不谁横。”
人王看着潇洒三人出去,浑身早已气得颤抖不已,为了今天,他整整三个月没有出现在北方帮会上动过一次手,而这两个挑衅着自己心理底线的家伙,早已让他暴怒不已,心中的愤怒正在迅速燃烧,在门嚣张的关上的那一刻,暴喝一声,整个眼神中满布着无限杀机,身体一动,左手捏着拳头大力划下,那张红木制成的餐桌应声而碎。在所有人诧异惊悚的眼神当中,依然没有平复自己的心态,拳头轰然朝着身后的墙壁上轰去,带起一个又一个大窟窿,那双坚硬如铁的拳头潺出丝丝血迹,终于让包间内的所有人领悟到了杀人王真正的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