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花丛混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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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少奋斗二十年? (5)

潇洒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说照常下去,现在他已是分身乏术,大学生这个身份无疑就是一个幌子,或者说是一个追逐靓女的屏障而已,丢掉?舍不得!

“叮铃铃…”一阵铃声响起,将潇洒从腹黑的权术当中抽回状态来,有小半刻失神,看着手中早已燃尽的烟头,不由得一阵苦笑,掏出电话一看,带着茫然的语气,接通电话说道:“妈,是不是家里面出了什么事情,这么急着打电话?”

“儿子,我和你爸爸今天就要到省城来了,在蜀大见面,就这样啊!乖儿子!”电话那头,刘玉贞显得很兴奋,声音也很急促,很快就挂断,丝毫没有给他询问的机会。

潇洒大惑不解,为什么父母会突然这么着急来省城,看着明媚阳光下的柔和大地,嘴角勾起一个邪笑:“难道是因为爸的关系吗?不管了,反正一家人能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

玛莎拉蒂,杨恩鉴的这辆跑车自然又成了潇洒的代步工具,穿着一身白色休闲的地摊货,将不算太多的胡须刮了刮,看着反光镜内炯炯有神的精神状态,长出一口气,点上一支香烟,朝着蜀大的方向狂奔而去,掀起一阵旋风,咋舌的速度让无数人惊骇——这就是浪子归心?

超级跑车和低廉的衣服,潇洒永远有着天马行空的思想,一种放荡不羁的洒脱,或者是一种藐视一切道德和礼数的存在,天生反骨当中,对儒家学说那一套更是不屑,通常他会觉得,将世界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任由它转动,比它转动的时候任由自己去掌握要真实得多。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这些异样的眼光实在算不上什么。

倚靠在车头,默默地抽着香烟,随着袅袅烟云腾升,没有了披肩长发所形成的邪气,以一副简直不菲的眼镜作为伪装,一种颓废的忧郁中,带着儒雅的斯文气息,配合着他一米八的个头,没有文人雅士那种病态的美感,却多上几分男人应该有的些许霸道,气质吸引着女人犯罪的同时,甚至能让人忽略他本身那张极其普通的脸,这就是几年下来的熏陶!

这一等,足足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风尘仆仆的两老!

刘玉贞依旧是那身不算华丽的保守打扮,长发束在脑后,身材不臃肿,相反还显得苗条有致,若非发鬓已生白发,脸上多了岁月磨砺的浅浅皱纹,只怕也是一个美艳芬芳的妙曼女人,潇洒甚至想过,自己的母亲年轻的时候,应该漂亮到哪个高度,是不是比柳晴儿和慕容阑珊都要更甚一筹?当然,这已经无从考证,因为小时候潇洒翻遍家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任何一张他们年轻时期的照片,甚至,在他的记忆中,都未曾见到过自己的父母踏出洪城过,这次是第一次,他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