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儒家思想与中国历史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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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传统历史思想中的时间概念及其特质

一、引言

传统中国史家思考历史经验、叙述历史事实时,兼顾“时间”与“空间”两大因素。杜预(222—285)《春秋左氏传序》说《春秋》记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112],时间概念明确;太史公司马迁(145—86 BCE)《史记·货殖列传》通观古代中国各地经济条件,详列山西(指太行山以西)、山东(指太行山以东)、江南、龙口、碣石等地物产之特色,[113]深具空间概念。汉代人论政权之合法性,强调除疆域空间之占有之外,“尚须经时间序列的检验才可位居正统之列”[114],宋代史家论朝代递邅之“正统”问题,特标“居正”、“一统”,则中国史学之正统论由时间转而为空间矣。[115]但是,整体而论,中国历史思维最重要的核心概念仍是“时间”,所以我们先从中国的“时间”概念开始讨论。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中国人对时间意识的思考,深深地浸润在对人文世界之关怀之中,“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116]。中国人浸润在源远流长而深厚的时间感与广袤的空间感之中,[117]一贯地认为人存在的目的乃在于正确地建构历史图像,体认并实践古圣先贤所建立的为人处事的典范。我们可以说,中国人所认定所追求的“人”之意义与价值,必须在“时间”的脉络中始得以呈显,20世纪法国史学家布洛克(Marc Bloch,1886—1944)所说:历史学是一门“在时间中的人的科学”[118],这句话完全可以被引用来描述中国史学的特质,但我想进一步指出:在中国史学的“时间”中所呈现的价值,同时又必须与超越性的理则互相符应。在本书开卷之际,我想首先探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时间”与“超时间”概念,并分析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历史思维模式及其特质。

首先要说明的是,中国文化所酝酿并形塑的“时间”概念并不是近代文化中的科学时间,而是与人作为主体之知觉息息相关的人文时间。古代希腊人认为时间会对值得记述之事件产生耗损作用,而历史学就是对时间的耗损作用所进行的抗争与挽救;[119]相对而言,中国史学家却相信“时间”是型塑历史的一种助力。在中国文化中,“时间”有其“具体性”的元素,“时间”铭记刻画了人之居处之境况、时势的脉动以及历史中的个人的种种表现,绝非只是对自然事件的机械式载录而已。许多中国历史学家认为,以永恒理则(如“道”、“理”)或不朽典范(如“尧”、“舜”、“三代”)为标竿,而尝试去存留或体现的实践过程,构成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具体内容;秦、汉、唐、宋等不同朝代之创建、凌夷、中兴、覆亡,几经循环,有的朝代衰败羸弱、动荡不安,有的朝代却缔造了可赞可颂可歌可泣的功业,史家便称许后者为值得再现的“治世”或“盛世”。[120]古代中国史学的时间观有其循环性,中国历史写作中时间感特别深厚,所以编年史发展甚早。[121]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在于领悟并学习历史上存在过的道德典范,并将这些典范接引、召唤至人们所生存的时代,也因此中国文化中的“时间”概念寓涵了某种“超时间”的特质:[122]中国人对过往历史的学习,其实只是掌握“超时间”的基点,其究极目的实在是将典律范型落实于当代时空中。

如上所述,中国人所认知的“时间”概念与人文关怀紧密关联。中国古代思想家对“时间”的思考大都不离人事之升沉与世运之兴衰。儒家常常以“时”规范百姓生活,检验知识分子的智慧,还对它赋予道德意义而转化为治世之准则。道家的“时”则被包摄在“道”里,其无古无今、无始无终的时间观是“道”或“得道者”的“心”的境界,而不是形上学上的“永恒的世界”(eternity)。墨家虽然关心时间的抽象观念,但亦仅止于名词定义而已,并未深入申论。[123]在中国历史思维中,“时代”就是时间的会串、整合与分界;至于所谓“超时间”乃是从各时代中提炼出的典律范型;而经由人们的描绘,“时间”会经由口语及文书而被转化成“历史”的发展。更简要地说,抽象的“超时间”概念实淬取自“时间”,俯瞰着“时间”的流转,并且贯穿了整部“历史”的发展。套用20世纪法国人类学家李维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1908—2009)的话语,[124]我们可以说:中国历史思维存在于人类对自然时间的驯化之中。

我们要论证中国文化中“时间”如何联结成“时代”,以及“超时间”如何从“历史”中被浸润形塑,必须注意传统中国的历史叙述,除了将重要的历史事件加以具体叙述之外,其目的更在从历史中寻绎出不受时间限制的规律与规范;换言之,史家的任务并非只是梳理史料、评断史事,而是将隐藏在历史中的“超时间性”呈现出来,以作为人类生存的指引。因此,从历史叙述之目的看来,中国历史学实在就是一种道德学、经济学与政治学。对中国史学家来说,处理并叙述人类历史经验是促进大道运行的一种必要的志业,它的背后预设了修齐治平的愿景与天人和谐的理想蓝图;“过去”与“当下”合一,时间概念被人文关怀深深地渗透,这就是所谓“中国历史思维”的特质。一切中国历史思维皆与伦理道德价值相绾合,正因为中国历史思维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历史性”,所以,伦理道德价值观乃是中国史学家判断社会之所以递嬗变动的切入点。

因此,在中国文化中无论是对个人或整体社会而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从历史中学习圣贤典范及其行谊。重视人文价值的历史思维,可说是传统中国历史意识的主流,我们在以下各节将对这些论点进行更细致的论述。

中国史学有其深厚的人文精神基础,然而人文精神在中国文化的脉络中,有着与西方截然不同的内涵;[125]通过对中西文化中的人文精神相异处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人文”一词在中国的意义,并且观察中西文化的落差。在希腊传统中,荷马(Homer)史诗《伊里亚德》(Eliad)及《奥迪赛》(Odyssey)表现出宗教世界与人间秩序是密切相关的,人的命运往往被神的意志所左右;公元前5世纪悲剧作家艾斯奇勒斯(Aeschylus,525/4—456 BCE)笔下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 Bound)、索弗克里斯(Sophocles,496—406 BCE)之《俄狄普斯王》(The King Edaepus)等也以人神关系为重要主题。在犹太基督教传统里,《圣经》传递神对人的启示,而中古时代奥古斯丁(St.Augustine,354—430)亦以“上帝之城”与“人间之城”对举,并且认为后者在前者的统辖之下。逮乎文艺复兴时代,西方文化将“人文精神”定位于人与神的抗衡,近代工业文明发展之后,更衍生出以人力征服自然的思考。

中国传统文化向来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中国文化所关心的是现世而非来世的生活,因此文化的根源问题便落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上。[126]中国人文主义的核心价值包括“身心一如”、“自他圆融”、“天人合一”与强烈的历史意识,表现出明显的社会政治取向,一切思想都落实到当下即是的人生与现实来谈。[127]人与自然或超自然的关系在传统中国被置于“人”的脉络中思考,所以记录人物贤奸与世运兴衰的史学就特别发达。本章第一节主要在于论证,中国史学体现了中国历史意识中“时间”与“超时间”之错综复杂的关系:“时间”将确切发生的一桩桩事件织结成全幅的网络,而“超时间”是从网络中凝塑出来的深刻意义。第二节探讨“时间”如何汇淬成“超时间”,而第三节则解释“超时间”必须以“时间”为基础始可形成,最后一节则综论中国历史思维中“时间”的特质。

二、从“时间”萃取“超时间”

古代中国思想家强调经由群体完成各项志业、建立社会制度,以延续并创造个体生命的意义,建立历史与文化的连贯性,这种带有“先、后”或“因、革、损、益”的人文活动的连贯性,就是我们现在所认知的“时间”,“时间”观念同样也被涵盖在整个自然的运作之中。

中国古代典籍中的“时间”观并不是一个纯粹抽象概念的“时间”,而是深深地浸润在人文活动中的“时间”。晚近研究文献指出,《尚书》的时间观“是以人为主体,以时间为经,以自然、人事为纬,不断地调整交织建构出一套可反复操作与修正的动态性规范系统”[128]。《周易》的“时间”观,也是将“天时”与“人事”合而观之,因此,特别强调在“时间”的变化之中,人的行动必须“察时”、“明时”、“待时”、“与时偕行”、“趣时”、“时中”,使“时”与人的“处”、“位”相配合。[129]老子的“时间”观常见“先”、“长”、“久”、“不亡”、“寿”、“晚”、“自古及今”、“不去”、“常”等语,关怀人生之生死、胜败、寿夭等现象。庄子更是常在人生的脉络中思考“时间”问题,“时”常常与“顺”、“势”、“命”等字结合。[130]

从发生程序看来,必须先有各种被“时间”所贯串的具体的经验事件作为根据,才可以从其中萃取永恒的常道,也就是所谓“超时间”,然而中国史学家又认为常道本身就是规范经验事件变动的主要力量。传统中国文化中所谓“历史”,就在“时间”与“超时间”的互动之中逐渐被建构而成。

针对“时间”这个问题,传统中国文化产生了一套极为独特的思考,认为历史会依循某种内在力量而往前推进,具有大致确定的倾向;这种内在力量就是所谓的“势”。客观存在的“势”,配合着对时、地、人等不同要素的作用,还可以增殖成“时势”、“形势”或“情势”等较为细致的力量,它们以各朝各代的圣贤或英雄为媒介,主导现在与未来的发展,并凝塑永恒的律则。

传统中国的历史思维具有多种特殊面向,“势”这个概念其实只是其中的一环,可以分成两个部分来观察:作为历史趋势或潮流的“势”,与作为与“人”的意志密切互动的“势”。首先,中国史学家并不以叙述过去的陈迹旧事为最终职志,他们所关心的不只是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而已,他们更关心历史事件赖以开展的力量或所谓“势”。唐代柳宗元(子厚,773—819)评断古代封建制度的形成说:“封建,势也,非圣人意也”[131],强调封建其实是客观力量条件所促成的制度,而不是圣贤规划的社会理想蓝图,所以不保证具备安民的实效,更遑论含有跨越时空的价值。我们从柳宗元的论点中可以明白,中国历史思维中的“势”并不是起于物事运行的惯性作用,而比较像是不同个体之原有倾向在交集后,汇合成“事件”的潜在动力。[132]

其次,不带主观情感的“势”固然是支配人间历史结构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人类的意志与行动往往也能影响历史中的“势”的动向。在战国时代(403—222 BCE),“势”这个概念已然蔚为风潮,最早提及“势”这个概念的典籍是《孙子兵法》与《战国策》,在《荀子》书中“势”更成为重要概念,“形势”与“时势”二词也经常被战国时代思想家所运用。传统中国向来有“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的说法:当孟子(371?—289? BCE)与荀子(约298—238 BCE)等人为纷乱的政局栖栖遑遑,奔走于天下之时,“势”就已经在种种互动之间逐渐形成了。南宋大儒朱熹(晦庵,1130—1200)曾说:“唯圣人为能察其理之所在而因革之”[133],强调圣人具有洞悉大化流衍与历史发展趋向的能力,懂得如何顺应趋向并将其导引至更完善的方向,以成就人文化成之功。由于人的命运会被整体世界的“势”所决定,因此人能否因应并驾御世局潜能的流动方向,便是历史发展成败盛衰的关键。

从传统中国历史家对历史中的“势”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认为唯有“人”本身才是历史行动的中心:历史事件之所以重要,正因为它们是由人所缔造的鲜活记忆。历史事件突显了特殊的个体之行止及其意义,其中包括正面与负面的形象,我们借由认识这些形象来明是非、正得失、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并且避免重蹈历史上错误的轨迹,从而彰显强烈的人文精神。

在人文主义精神洗礼之下,中国历代史学家都能保持秉笔直书、善恶不隐的传统,维护他们心目中的道德与正义。道德判断之讲求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大特质:在中国文化传统里,为知识而知识的思考很不发达,因此传统的历史研究绝不只是纯粹的知识活动而已,它与德行主体的建构互有关联,互相渗透。例如《尚书》之典、谟、制、诰背后有极其强烈的教化色彩;班固(孟坚,32—92)《汉书·艺文志》云:“《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134],认为《春秋》这部经典的宗旨乃在于阐明治道、分辨人事的准则,将其记载的内容完全归属于道德范畴之内。

中国史学深深地浸润在《春秋》精神之中,章学诚(实斋,1738—1801)在《文史通义·答客问》说:

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135]

章学诚认为中国史学不仅以《春秋》为本源,同时更继承了孔子立言的精神,因此史家不能只满足于叙述过往,还必须怀抱条理天人秩序、促进大道运行的高远目标。传统中国史学家将史学的创作与经学合而观之,史家审视历史的眼光不能偏离儒家伦理,同时更应以完成道德理想为目标。

中国史学家这种思考历史的方法,是否假定已经发生的事件仅仅是用来提炼哲学理论或道德命题的一种素材呢?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简单。中国史学家并不刻意求取藏匿于历史行为或事件中的抽象原理(如真、善),而只在历史事实展现了某种道德寓意时,才将它们具体地揭露出来。史家以过去种种具有正面启示的经验作为今日的典范,从缠绊错杂的细琐事件中推演出现代人所谓的“定律”或“通则”,这些律则能适用于不同的时空环境,并借由今昔之间的一致性,将可能被遗忘的人、事、物,连结成可理解的历史图像而通至永恒之境地。

因此,中国史学家以“上古”、“三代”或“尧舜”等概念等进行历史叙述,其实并不是为了“过去”而“过去”,而是为了“现在”及“未来”而“过去”。孟子曾说: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离娄下》)

孟子认为,对齐桓公(在位于685—643 BCE)、晋文公(在位于636—628 BCE)等人的事迹进行的历史叙述,只是一种抽离史义的手段;阅读历史或书写历史,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创造的活动。历史上的朝代兴衰虽然已成过眼云烟、随风而逝,但史家可以凭借观察历史事件、思考历史人物与时势或形势的顺逆关系,而捕捉潜藏于经验内层的超越性意义,这种意义就是我们所谓的“超时间”。

传统中国史学中深厚的“时间”意识,贯串了古与今、特殊与普遍、实存与抽象等看似截然分立的领域,因此潜藏着强烈的“非时间性”之特质。但我必须强调的是,传统中国史学开展出的“时间”之“非时间性”,并不是宗教意义下的“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136]更不是一种黑格尔式的“绝对的精神”(Absolute Spirit),或将人文内涵完全摒除的科学性之“自然时间”。“超时间(supertime)”这个词汇,在某种程度上也类似于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的“超人”一词中的“超”字的用法;尼采的“超人”其实在各方面都等同于常人,然而他们拥有深厚的道德意识,也因此具备圆满的人格。同样地,“超时间”源生自“时间”,“超时间”本身受到人文活动的渗透,但与“时间”相较则更含有普遍意义与价值,是一切人事活动所追企仿效的对象。由于中国史学以经世为目标,因此,中国历史思维之“时间”中的“非时间性”,并不是纯粹抽象的“直观的形式”(intuitive form);[137]它是千百年来,历史中的圣贤英雄活生生的血汗所淘洗的结果,也是劳苦众庶胼手胝足奋斗而留下的印记,是一种对于寓有强烈社会关怀与伦理意涵的“道”之向往。

三、“超时间”在“时间”中展现

在传统中国历史思维中,“超时间”是“时间”所提炼出来的,“超时间”必须存在于“时间”之内,没有“时间”就无法产生“超时间”。然而“超时间”一旦被提炼而出,便有豁显“时间”的效能:它赋予“时间”以深刻的意义,使“时间”不再被人们误认为是一种稍纵即逝的可抛式过程。孟子曾说:

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孟子·尽心下》)

孟子认为历史每隔五百年的时间循环,便有尧、舜、禹、汤等圣人出现,这种内在联系正展示了一种“超时间”的律则;圣人践履了各种型态的善行,呈现出历久弥新的规范,于是过去的“时间”便凝聚成不可移易的道德模式。所以说,“超时间”必须经由社会的实践才得以建立。孟子根据这种循环观念推知当时已经接近圣人出、乱象平的时机,可见孟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承认了“超时间”的出现有它的必然性,而且对经验世界具有某种宰制力量。

南宋永嘉学派的叶适(正则、水心,1150—1223)也强调唯有人类本身的努力与贡献,才能达到平治天下的目的,人本身才是“超时间”不可或缺的成因:

欲治天下而不见其势,天下不可治矣。……古之人君,若尧、舜、禹、汤、文、武、汉之高祖光武、唐之太宗,此其人皆能以一身为天下之势;虽其功德有厚薄,治效有深浅,而要以为天下之势在己不在物。……及其后世,天下之势在物不在己,故其势之至也,汤汤然莫能遏,反举人君威福之柄以佐其锋;及其去也,坐视而不能止,而国家随之以亡。夫不能以一身为天下势,而用区以刑罚以就天下之势而求安其身者,臣未见其可也。[138]

叶水心虽然强调“‘势’之至也,汤汤然莫能遏”,但是,他更强调的历史上伟大的统治者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他们“皆能以一身为天下之势”。水心重视“人”对“势”之驾御,他论政“重实用而言功利”,[139]与朱子颇多扞格,但是在强调历史的“势”之中“人”的主动性这一点上,则与朱子采取同一立场。朱子说:

若夫古今之变,极而必反,如昼夜之相生,寒暑之相代,乃理之当然,非人力之可为者也。是以三代相承,有相因袭而不得变者,有相损益而不可常者。然亦唯圣人为能察其理之所在而因革之,是以人纲人纪得以传之百世而无弊。不然,则亦将因其既极而横溃四出,要以趋其势之所便,而其所变之善恶,则有不可知者矣。[140]

朱子认为只有圣贤才能阐述“理”的真谛并身体力行,使“超时间”律则的意涵不在“时间”的流衍之中漏失灭绝,所以朱子说:

天下之事,其本在于一人,而一人之身其主在于一心,故人主之心一正,则天下之事无有不正;人主之心一邪,则天下之事无有不邪。[141]

在朱子看来,历史的发展趋势掌握在统治者之心,时局的造就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意念。

从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史思维的“时间”概念渗透出“超时间”概念,而且,“超时间”其实就是“时间”之被赋予道德内涵而成为一种道德典范,从而彰显“历史中的意义”(meaning in history)或“历史的意义”(meaning of history)。在深受儒家价值观洗礼的中国史学家心目中,正是历史中的“道德典型”如尧、舜、禹、汤等,才能将历史中“时间”概念的意义加以具体化。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并不是说历史是依循道德轨道运行,而是说道德本身就具有“历史性”——历史赋予道德以定义,并通过具体的人与事而展现。顺着这条思路,传统中国史学家认为历史上的不德之人如桀纣者流,是因为自甘堕落,而不是由于被不可抗拒的“命”所困。在中国文化中,历史就是人性的具体表现,人性经由历史而呈现。中国历史思维中的“事实”并不是中性而不带价值内涵的“事实”,而是深具道德教训与价值所启示的“事实”。

同样道理,在中国历史思维中,因为“时间”孕育了“超时间”,所以如果舍弃了“时间”,也就没有所谓“超时间”了。只有“超时间”的教训或启示如世运兴衰或人物贤奸,才使得历史对人类具有意义。总而言之,在中国历史思维中,如果抽离或去除了浸润并结晶于“时间”中的“超时间”的话,历史就沦为无意义的事实的堆砌;反之,如果未能以“时间”作为价值判断的现实基础,那么,所谓“超时间”就会消失于天壤之间而无法理解。

我们再进一步阐释上文所说的“时间”与“超时间”的互相依存性。朱子的“理一分殊”之说很可以引用来说明历史演进中的“超时间”这个问题。朱子说:“世间事虽千头万绪,其实只一个道理,‘理一分殊’之谓也。”[142]朱子对中国历史数千年的演变,提出以下看法:

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若论道之常存,却又初非人所能预。只是此个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灭之物,虽千五百年被人作坏,终殄灭他不得耳。[143]

在朱子的历史思维中,历史中的“道”是“亘古亘今,常在不灭”的,这种永恒的而潜藏于历史中的“道”,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会经由历史人物或事件而自然地“流出来”。[144]中国史学家认为,历史的“超时间”只有在具体的历史事实的脉络之中才能被解读、被感知、被提炼。章学诚(1738—1801)说:“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145]中国历史思维中作为“超时间”的“理”,必须在“时间”脉络之中,并受“时间”所决定的“事”之中,才能豁显其消息。中国史学家在回顾并撰写历史的时候,每当他们谈到“道”、“理”或甚至“势”这类“超时间”的概念之时,他们都回归历史,并从历史中的人物或事实中汲取智慧的灵感。他们纵浪历史,尚友古人,在时代升沉之中向历史上的往圣先贤叩问并深思历史中的“道”(即“超时间”)的真实讯息。总之,在中国历史思维中,作为“超时间”的历史中的“道”或“理”,有其深厚而明确的具体性,它不是不占时间(atemporal)与不占空间(aspatial)的抽象推理。在传统的中国历史思维里,“逻辑的”(logical)与“历史的”(historical)常常是绾合为一的。

综合本节所论,中国历史思维实包括两个部分:“时间”与“超时间”。历史中那些是非成败转头空的历代王朝与风流人物,那些被历史的浪花所淘洗的英雄,或是那些具体而特殊的历史事实,都有其“时间”性,并且被“时间”所宰制。“豫之时,义大矣哉”(《易经·豫卦》),回顾历史中世运之兴衰,我们不得不懔于历史之流中“时间”的暴政而深感敬畏。但是,另一方面,“时间”在大化流衍历史兴亡之中,却又潜藏着“超时间”的普遍理则与道德命题。历史之可畏在此,历史之可敬亦在此!已故美国汉学家史华慈(Benjamin I.Schwartz,1916—1999)曾说,中国文化中的“历史”有两个面向:一是历史被当作是伦理、政治或道德原则的储存场所。这个意义下的“历史”具有某种“非历史”的特质。二是历史被认为是受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所主宰的发展过程。[146]史华慈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我们可以说,中国历史思维中确实同时兼具“时间”与“超时间”两个看似相反但其实相成的面向。

四、结论

儒家人文精神传统具有极其深厚的时间意识,古代中国人懔于“时间”流逝之不可逆,以及植根于“不可逆性”之上的“时间”之可敬可畏,所以,中国文化与儒家思想传统非常重视因顺“时间”之流衍变化,进而掌握“时间”的动向,从而提炼其“超时间”的意涵。因此,中国文化中史学特别发达,传统中国人的时间意识特别深厚,传统中国人的生命浸润在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之中,他们上承往圣先贤的志业,下开万世子孙之福祉。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个人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常常经由历史的参与而与群体生命相结合,并在群体历史文化传承的脉络中,彰显个人生命的价值。因此,在中国文化中,个人的孤独感不甚发达,而1960年代欧陆存在主义作家笔下那种“异乡人”式的孤独感在中国文化中则更是少见。中国人只有在被“时间”所放逐,“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而不能参与群体共业的时候,个人生命中才会油然而生“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孤独感。[147]

本章分析中国传统历史思想的特质,我们发现中国人的历史思维中蕴藏着很深刻的“时间”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的“时间”概念并不是纯抽象的、不占空间的康德式的“感性直观的形式”,[148]而是具有强烈的具体性的概念。中国历史思维中的“时间”概念里,充满了具体性的内涵。在中国人的“时间”观里,交织着具体的忠臣孝子的行谊、帝王将相的功过、烈女的孤贞、官吏的酷烈、佞幸的无耻、游侠的诚信以及庶民大众的血泪与欢笑。历史人物及其行谊,是中国人建构“时间”概念的素材,也是它的基础。

但是,中国文化中具有强烈的具体性的“时间”概念,却又渗透出“超时间”的概念。所谓“超时间”是“时间”的精华,是从“时间”中萃取而出的道德理则。从伯夷、叔齐耻食周粟饿死于首阳山这件“时间”中的史实,司马迁(145?—87? BCE)扣问并质疑“天道无视,常与善人”这条“超时间”的道德命题的普遍必然性;从“六王毕,四海一”到“楚人一炬,可怜焦土”这一件秦帝国狂飙式政权的兴亡史实,唐代(618—907)诗人杜牧(803—853)想到了帝国兴亡的普遍性的动因。

更进一步来看,中国历史思维中“超时间”的道德理则却又必须在“时间”之中才能获得充分的展现。所谓抽象而普遍的“超时间”的理则,只有经由历史上的人物从正面或反面加以印证、体显或反驳,才能被读史者充分感知、体认。所以,中国历史思维在“时间”与“超时间”之间往复震荡:一方面从具体的“时间”之中渗透出“超时间”,另一方面“超时间”又落实在“时间”之中,并在“时间”之中展现。

中国历史思维在“时间”与“超时间”之间往返复振,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中具有相当的启示。这种现代启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第一,现代社会中的“时间”是直线而不可逆的“时间”,[149]现代人饱受直线的“时间”的凌虐,现代人生命的悲剧常植根于“时间”的不可逆性之上。相对于现代文明中的“时间”之特质,传统中国文化中的“时间”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往复摆荡。传统中国人的历史思考,以深厚的“时间”意识从往古的史实之中,发掘人物行止或历史事件的意义,创造“时间”中的“超时间”涵义。传统中国文化中往复于“古”与“今”之间的“时间”,与现代文明中直线的“时间”很不相同,可以抚慰现代人饱受直线“时间”宰制的创伤,拓展现代人生命之博厚高明之深度。

第二,现代生活中“个人的时间”常受到“社会的时间”的宰制,[150]从而使个人不免沦为社会建制下的螺丝钉,成为现代社会大机器中随时可替换之零件。相对于现代生活的这一项困境而言,传统中国文化中“时间”与“超时间”之互相渗透性就深具启示。在传统中国文化中,从“时间”流衍中萃取出“超时间”,而且,“超时间”又在具体的历史之中展现。在这样创造性的往复过程之中,“个人”与“社会”不是对抗的关系,而是互渗的关系。在传统中国人的思维中,“个人”生命的时间虽然有限,但是“个人”却可以从“时间”中创造“超时间”的意义,使“个人”融入群体的生命之中,从而创造其永恒之意义。传统中国文化的这种思考方式,也许可以舒缓并洗涤现代文明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