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陈志武说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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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宏观调控与国进民退

舆论普遍认为,“国进民退”再次抬头,且来势汹汹。2009年3月的一项调查表明,大部分企业中高层认为,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国企更有利。如何解开缠绕在“国进民退”头顶的疑团?能否为那些“受伤”的民营企业开副药方?

◎记者:我们从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开始谈,比如说为什么要宏观调控?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种说法?

陈志武:这一叫法是上世纪30年代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出现之后的产物。实际上,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应该说是一种超宏观调控的经济,是宏观、微观都管的经济。市场化改革之后,我们更多用宏观调控这个名词,强调的是政府退出企业和市场的微观管理。

◎记者:市场化改革之后,为什么开始出现宏观调控呢?

陈志武:市场化改革最基础的思路是:经济事务由市场来完成。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规则执行者,就不该作为经营者,也不该以直接利益相关方的身份进行经济活动。但是,在政府退出经济事务、退出经济领域、退出市场,把经济决策权下放到企业和民间经营者后,政府的角色就需要被重新定义——政府成为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在经济出现大问题时,也许民间和市场力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就可以由政府出面,利用政府权力解决。从理念上说,就出现了宏观调控这样的名词。这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市场化革命的一个基本思路。但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宏观调控的层面,而是渗透到更加微观的市场管理上。

◎记者:我们的宏观调控同凯恩斯经济学理论主张的使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影响经济运行,有什么区别吗?

陈志武:按照凯恩斯的宏观调控理论,政府介入经济时,只是通过财政和货币这些核心经济变量来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从而达到影响宏观经济的效果。但是在中国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并非如此,比如说2004年的“铁本事件”,这已经不是“宏观调控”了,因为政府甚至可以命令一个民营企业家或者一个企业把建设项目和投资项目停下来,在这个过程中甚至使用刑事拘留等手段,这远远超出了凯恩斯或者任何宏观调控理论的逻辑和范畴。

◎记者:同此相关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我们从媒体上看到的情况是,宏观调控下受到损害的基本都是民营企业,最著名的例子也都是民营企业,比如刚才提到的铁本?

陈志武:从根本上讲,首先是因为中国经济改革中关于基础制度的制定与设计方面的讨论一直很少。邓小平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白猫黑猫论”实际是说,不争论到底该如何做、该做什么基本制度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到哪里就到哪里,然后再看下一步怎么走。在这种思维架构下,中国一直没有对基础制度框架进行深入讨论。在我看来,如果整个经济体系中仍然有很多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存在,那么,在规则制定与宏观调控过程中,政府难免不把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放在优先地位、放在民营企业之前。只要出现大的经济振幅,一旦政府决定介入市场,它肯定会偏袒和保护国有企业,而把监督、监管和调控的对象重点放在民营企业上。这个道理很简单。国有企业就像是国家的儿子,它们是政府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因此,任何时候要进行监管和调控,首先会针对与政府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民营企业。

在这个意义上,之前的讨论中很多经济学家在解释为什么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时,都把重点放在投资回报率和经济效益上,好像只要国有企业的赚钱能力超过或者是等于民营企业,就不应该进行民营化。我最近几年一直在说,实际上这种考量是很狭隘的。中国一直在呼吁加强法治建设,要发展法治社会。但只要经济领域里仍有很多国有企业,实际上法治精神就不可能得到倡导。因为只要有国有企业存在,那么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政府在制定政策、宏观调控时,都会偏袒国有企业,这样一来,民营企业跟国有企业就不可能平等,不管是在法院的诉讼过程中,还是在法律的具体条文里,都不会真正平等。这就是为什么经济学家不能只看国企和民企谁带来的收益大,而是必须考虑到国有经济的存在对整个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会带来很多扭曲,带来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记者:回到宏观调控上,有一种更为工具、更为细节的说法,为什么每次都会殃及民企,原因是民企在金融方面受限,只要银行开始加紧收贷,就会让一部分公司资金链紧张。

陈志武:这是国企和民企不平等的另一个具体体现。现在中国的银行业和证券业基本都被控制在国家手中,它们在放贷时是否会给国企和民企平等的机会,让它们得到同样的发展机会呢?很明显,过去的经历告诉我们这不可能。银行中做放贷的官员更倾向于给国企放贷,尤其是今年经济刺激方案出台以后,大家都在想办法给一些大基础设施项目、给大国企尽可能多的放贷,这是在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放贷给民营企业则会让这些官员承担风险,甚至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

◎记者: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进入金融领域。这种方法是不是会帮助它们在宏观调控或者经济不景气时更好地应对和生存?

陈志武:应该会这样。不过这么多年里个人和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机会一直很少。尽管私人应该更多进入金融业,但是,在中国,未来短时期内,国家对金融的垄断以及大型国企的强势地位,这些局面不太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至少要允许跟民营企业相对应的中小金融机构同时存在并快速发展,最好形成这样一个局面:大的国有金融机构主要为大型国企服务,同时有很多中小民营金融机构,乐于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但是这些年,政府一直不允许个人和民营企业以真正大股东的身份进入金融业,所以就形成了我们谈了很多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最近金融业终于放开了一点,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出现,但是程度非常有限,原因有很多,尤其是理念上和意识形态上一些以往的误区没有消失。比如一个关键的误区是,个人和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后,既然他们都是为了赚钱去经营金融企业,那他们是不是会去放高利贷?但实际上根据我的研究,真正解决高利贷问题的办法正是开放金融,像保护股权投资者一样地保护放贷人的权益,这样,更多人和企业才会去供给资金,使贷款利息下跌,才可以解决好高利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