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片面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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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翻拍:历史与经典的贩卖

《红楼梦》翻拍了,《三国》翻拍了,《水浒》翻拍了,《西游记》翻拍了,一时之间,四大名著全被翻拍了。

翻拍,在如今的中国,在如今中国的影视圈,在如今中国的导演界,似乎是一件很流行很时髦的事。中国的导演,尤其闻名久已的大导演,费心费力且乐此不疲的首件事似乎就是翻拍。翻拍,几乎成为中国多数导演的恶癖与毛病,也几乎成为中国多数大片只能算作小片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理由。

翻拍者的翻拍若以内容和情节来看大体有两种依据:历史和经典著作。

历史的翻拍,有一部分可以肯定,即还原历史真相的部分,有一部分属于胡说八道,即背离历史令其失败的部分。还历史真相,说明今天历史的研究更进一步。背离历史,说明国人的思维更“活跃”更“超前”更“穿越”一点。

著作的经典,主要在其思想的永恒性。经典的东西,永远不过时,不会被时间的浪涛淘尽,不会在空间的位置腐烂。大凡一篇文章、一本书或一部影片,能称得上名著,能供大众不厌其烦地阅读,能被后人观点不一地评骘和解读,就完全可以列于经典的行列。唯有经典方可可在横剖面与纵截面上流布不息。翻拍,尤其带有“恶搞”性质不管原作本意只随个人喜好妄加臆测的翻拍,绝对是对名著与经典的糟蹋和颠覆。

拍电视也好,拍影片也好,应遵循一条“知人论世”“知世论人”的原则,古代的就应按古人的生活场景、意愿去拍,现代的就应按现代人的观念和意识去拍,这样才能符合原著的背景与风貌,才能全面而深刻地展现作者的原本意图。可翻拍呢?恰恰相反。翻拍的人,喜欢用现代建架古代,用古代解构现代,用个人主观的意志支配客观事实的规律,这样的艺术思路,这样的“形而上”,往往导致两个不太好的“收益”:一是别人看不懂,二是别人一看就懂。

对于翻拍,我想提两点没人接纳的建议:

一,翻拍历史剧,首先要尊重历史,尊重历史的客观形势,不能主观地去创造或附加,历史上没有的影剧中也不应有,历史上的人物没有做的影剧中的历史人物也不能去做,只有这样,历史剧才能称为历史剧,只有这样附着于历史内容上的所谓“艺术的、手法的、技巧的、夸张的”等一切形式才有意义。内容是本,“艺术的、手法的、技巧的、夸张的”是末,本末倒置,只注重形式而不顾内容,则必像金琛的《战国》一样带来的不是喝彩而是一片片“噫嘻悲夫”的哗然。歪曲过多,按个人意志注解过多,那不是历史,而是导演借历史这块宝地拉屎撒尿制造垃圾的地方。

二,翻拍经典著作一定要根据原著改编,不能胡来,不能无中生有,不能妄加附会,不然你拍的就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而是李少红的“梦红楼”、不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而是三个“黑帮集团”在智力和武力上的火拼,不是施耐庵的《水浒传》而是一群“流氓”打架,不是金庸的《射雕英雄传》而是李亚鹏这位“傻哥”的成长史。陆九渊《象山语录》:“或问先生:‘何不著书?’对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六经注我”,即我以孔孟之道为道以孔孟之法为法。“我注六经”乃我借六经之意阐发我个人之意。我注六经易,六经注我难。试看,中国目前的翻拍者们,一个个生龙活虎,一个个气焰嚣张,一个个“圣人自居”,可这一个个哪一个不是做着“我注六经”的简易勾当,而忘记和非议自己做不到却嫉妒万分的“六经注我”的传统和“道统”。假如有一天,中国的翻拍者能够做到以“六经注我”的严谨态度去拍摄电影和电视剧,那么,中国的影剧即使没有“大场面”没有“明星大腕”没有铺天盖地的宣传,也一样可以赢得“高票房”可以在“冬天里火一把”。

今天是一个自由的时代。时代给了我们自由,有些人就随意使用这些自由,所以,他们中的某些人会自认为自由地说“怎么拍,是我的自由。”

对这些人,我只想说一句——拍,是你的自由,但污染中国文化污染中国观众的眼球却是你的罪过。

今天是一个开放的时代,允许大量“我注六经”式的翻拍者的存在,他们的存在是中国娱乐界的小幸,却是中国文化界的大不幸。

有些人把经典当做经典,有些人却把经典当做游戏,有些人把历史当做历史,有些人却把历史当做婊子随便玩弄,有些人把拍摄当做职业,有些人却把拍摄当做商业,有些人看重的是影片的文化,有些人看重的却是影片背后金光闪闪的利益。

有些人是好的,有些人是坏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群不伦不类的人,我们称之为“翻拍者”。

翻拍者的笑话,就如我最后要讲的笑话一样,不但可以令人发笑,而且可以令人深思:一个导演拍了一部电影,就在朋友面前吹嘘:“我拍的那部电影你看过吗?里面有许多新的和正确的见解。”“看过了,但是非常遗憾,你那部电影里的见解凡是新的都不正确,凡是正确的都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