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剑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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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三匹骏马

北方的夜晚,似乎要比南方的更冷一些。明明已经到了六月,可平原上的寒气还是可以像一只手一样抓住平原上无家可归的旅客。白于野被冻的瑟瑟发抖,只能靠抱着白云江的身体来缓解寒冷。

自己又冷又饿,可白于野还得给重明喂食——那是由白云江抓捕到的一只野兔。

重明黄色的喙轻触了一下男孩的手指,然后就唰的一下将白于野捏着的肉块叼进嘴里,一口咽了下去。以此往复,大半只兔子就都被重明一只白冠鹰给吃完了。

因为北方巡查的严格,甚至是晚上都不时会有步兵或者骑兵经过,所以担心火光会吸引来军队的白云江便决定在找到安全的住所前,不在郊外升起篝火。

这对白于野来说是很煎熬的一件事情,没有火,就等于没有光和热,他们不仅取不了暖,连打到的猎物都无法烧熟。一旁的重明却因为吃的是生肉而十分满足,而且它身上黄褐色的羽毛也帮助它不在夜晚的寒冷中丢失热量。

光看着重明这种衣食无忧的样子,白于野的嫉妒顿时升上了心头,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嫉妒一只鸟,而且还是毛都没长齐的。

白于野浮现出了一道阴险的笑容,轻声呼唤着重明的名字。

小白冠鹰根本没有注意到,或者懂得主人脸上明显到就差写着“我是坏人”的表情,在白于野的呼声下,重明跑到了白于野身前。

重明的双腿还很短小,跑起来就像一只身型壮实的小鸭子。

然后,白于野的中指和拇指相触,对着重明的脑袋就是一击重弹。随着仿佛石子相撞的一声,重明的身体整个向后翻去,直接倒在了地上。

趁着重明还没有爬起来,白于野把手指轻轻地按在了它的腹部,任它如何用力,都无法把身体重新翻转过来。

于是,白于野就见到重明的两只小爪子像蛙人的脚蹼一样在空中上下翻动。

见到男孩这样调皮的一幕,即使是白云江,也不经意的笑出了声。

……

……

他们在第二天到达了北方后的第一座城。可他们一直呆在城外的不远处看着城门口严格排查的士卒,迟迟不敢做出进城这样的决定。

入城人员和出城人员的排查之严格,是白云江万万没有想到的。城口的士卒两人一队,大致看去共有十队,他们一个检查户牌,一个对照通缉令。

检查户牌的士卒还好应付过去,可那对照通缉令的人却是提足了一百倍的精力,仔细检查着过往者的面貌,看他那认真程度,就差把通缉令贴到人家脸上来一比一对照了。

而他们不仅仅是对路人如此严格,对过去的商队马车更是如此。他们会让人把马车停靠在一旁,然后由专门的人检查马车。检查者的细致,让白云江都怀疑他们是不是到了京都。

他们看到检查马车的士卒拿长枪捅进了一辆运着猪肉的马车上,然后就有血液混着猪肉的油脂一起从车上滴落了下来。士卒一见情况不对,便移开了车上的猪肉,在猪肉下发现了一名潜藏的通缉犯。犯人的胸口上被刺穿了一个大洞,直接命丧当场。

“这个城,我们要不别去了吧……”白于野不想成为下一个被抬走的尸体。

“这还只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城池呀,”白云江感觉自己的心还在剧烈的跳动,“之后的和此相比恐怕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我们怎么办?我们现在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往后也会是一样,如果不找个能购买食物的地方,我们还没到莫山,就先被饿死了。”

白云江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地盯着城门处的士卒,妄图从中找到突破的缺口。他扫视了这个城池一圈,眼睛里都凝结出了泪珠。最后,他放弃道:“我们得找个其他地方,县城是不行了。”

“我们去城外村庄怎么样?”白于野提议道,在南方遇到的村庄里,他们只是单纯的用削尖的木头做了一排栅栏,也没有士卒挡在村口。

“村子里不会贩马,至少是不会卖那种用于长途赶路的。”

“那我们最起码也得在那里买点食物吧,大不了我们一路走到莫山去。”

白云江沉默了,他不喜欢这种被人拦在城外的感觉,但按照现在的情况,自己只能妥协。“好吧,我们去找个村庄修整一下。”

……

……

他们最后在太阳落山前找到了一处村落,村落的面积挺大,大约有百户人左右,里面的设施也相当齐全,无论是旅店、酒馆、铁铺,它这里全部都有。

正如白于野所想,军队的士卒并没有驻扎到这里来。村落中友好的居民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休息的机会。

他们在旅馆中入住,并在简单的吃完饭后就去了村中的铁铺。

铁铺中只有一位铁匠,而且他的技术还只局限在农具上,面对白云江要求的修复利剑,铁匠的脸上明显有了犹豫之色。

见此,白云江便往上抬高了价格。

也许是被金钱的数额所诱惑,铁匠终于点头答应了他。

不过,在铁匠拔出剑看到剑刃上的磨损时,他又升起了后悔的想法。

这剑仿佛被虫蛀了一般,剑身上缺口密布。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打磨可以解决的事情了,而是需要重新丢进火炉里进行二次锻造。

“你这剑损坏太严重了。”他拿剑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剑劈开空气的声音依然清脆,可要是继续用这剑战斗必然会在中途断裂开来。“我无法把它修补成原来的样子。”

“你认为自己能把它修补到什么地步?”

“最多修补好上面的缺口。”铁匠说,“而且我无法保证它的锋利和坚硬程度,说不好轻轻碰了一下就断掉了。”

白云江迟疑了一下,但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铁匠所说的修补程度。一把没有伤痕的剑,至少能让它看上去有点威慑。

在离店前,白云江还顺便向他询问了一下村落中有无卖马的地方。

出乎意料的是,铁匠竟然点了点头。

“村子里是有一户人家在卖马,不过他卖的马都是配种马,就是和驴子杂交。”

“它们跑得快吗?”白云江问。

“快?”铁匠的脸上露出了轻蔑的笑意,“那都是圈养的老母马了,能载着人走个五六公里都是她超常发挥了。如果你想在这里买赶路用的马,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去县城里,那里有良马。”

如果我能进城我也不用在这里跟你浪费口舌了,白云江心里有口怨气,但还是憋了下来。

“我的剑明天能来拿吗?”

“明天中午,你在吃饭前来找我。”

“好的,有劳了。”

白云江道了谢,便向后退出了铁铺。

走出铁铺后的他们并肩走在回旅店的路上,夕阳最后的光辉将他们的影子拉的很长。他们都没有说话,白于野的思绪还在铁匠所说的配种马身上。

过了很久,白于野主动开口道:“我觉得我们该去村中卖马的地方看一看。”

白云江皱了皱眉,“你也听那个铁匠说了,那里的母马连五公里都跑不到,买它有什么用?”

“没说一定要买马,买匹骡子也可以的。骡子跑得也许没有马快,可它耐力比一般马要充足。如果说是长途跋涉的话,不一定就是马比骡子好。”

白云江想了想,在他的印象里骡子只是用来耕地的畜生,要说用来赶路,他还真没听说过有人骑着骡子从长岭山脉跑到莫山的。但是仔细一想,确实如男孩所说,骑骡子上路的好处也有不少,它们吃的少杂,很好养活,而且耐力和力气是要比马要好。只要不和骑兵赛跑,骑着骡子去莫山未尝不是个好办法。

下定了决定,他们也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在半道改行,转而去了村中的贩马地。

一到贩马的地方,老板就热情的出来招呼他们进马棚挑选。

一匹匹的母马都单放在一个隔层里,光看它们的样子,确实如那个铁匠所说,是跑不了长途的配种马。这种配种马不是白云江所需要的,于是他的视线就扫过一排马厩,希望能找到看得过去的骡子。

而老板一见白云江的视线以为是有意挑选,便介绍起马厩中的商品:

“这匹母马虽然有些岁数,可它生下来的骡子身强体壮,一匹耕地地比那老牛还多。还有这头……”

“老板,我想看看好的骡子。”白云江直接打断了老板的夸夸其谈,“我对配种用的马没多大的兴趣。”

“在我这里买骡子?”老板的眉头皱了皱,音调也提高了几分。“大人,人家来我这买马,都是为了能和家里的驴配种,好生下一只骡子,你这直接来找我要,我可拿不出来。”

“老板,你这里都是配种马?”白于野插嘴道,“这三匹也是?”

“三匹?”白云江和老板顺着白于野指着的方向看去,便看到三匹骏马正安然待在独立的马厩中吃着由玉米,干草,谷物组成的精致饲料。它们的嘴巴左右摩擦,发出的鼻息堪比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