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有很多种类。
按照行政等级可分为国家公路、省公路、县公路和乡公路(简称为国、省、乡道)以及专用公路五个等级。
一般把国道和省道称为干线,县道和乡道称为支线。
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被称为国道,它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及其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国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一半则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的公路干线被称为省道。
具有令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和省道的县际间公路是县道。县道一般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具有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和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称为乡道。乡道一般是由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农场、油田、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系的公路是专用公路。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当然,也可以委托当地公路部门修建、养护和管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若按照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公路可以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指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4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6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
8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
(2)一级公路。
一级公路是指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4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
6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3)二级公路。
二级公路是指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一般能适应每昼夜3000~7500辆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
(4)三级公路。
三级公路是指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一般能适应每昼夜1000~4000辆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
(5)四级公路。
四级公路是指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双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每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1500辆以下。
单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每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200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