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会计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优化费用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全面梳理近年内外部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切实提高财经法规制度执行力。继续做好“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检查严密、整改到位的长效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理念,靠实节约工作责任,严格控制基建规模,认真落实大额采购制度,从严控制低值易耗品购置,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召开各类会议、开展各种培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供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12年工作部署
2012年,甘肃银监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银监会监管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监管针对性前瞻性,坚持“守底线、强服务、严内控、促转型”,着力管控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着力推动银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促进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省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召开。
一、严密防控,平稳推进平台贷款风险化解工作
妥善化解存量风险隐患,区别平台贷款到期、资金用途、风险状况和偿还能力等情况,探索审慎但有差别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妥善处理。督促完善和落实风险管理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风险缓释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平台贷款发放。坚决落实中央政策,坚持审慎信贷要求,严把新增平台贷款的投向和流向关口,防止平台贷款假借“保续建”之名违规增长。坚决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受各级政府各种形式的违规担保、承诺,严格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的资质要求和投资比例,加强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规范平台贷款退出管理,对拟退出平台的,要严格退出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已经退出平台的,要认真核查和审慎评估,其中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加强贷后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必须转回,严格按平台贷款管理。密切关注平台贷款处置工作中的合法合规性、处置后平台贷款的风险以及平台重组债务悬空等问题。
二、加大力度,切实做好银行案件风险防控
着力在三个“强化”上下工夫。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案件与资本管理、市场准入、责任追究和联动监管约束挂钩制度,把案件风险金额与资本各类缓冲和附加挂钩,与当期拨备挂钩,对发案机构市场准入事项采取限制性措施,继续落实“上追两级”、“双线问责”、“一案四问责”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持续保持案防高压态势。强化内控执行。督促各机构加强轮岗、对账、贷款“三查”、强制休假等制度执行,防止由于制度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案件风险。督促各机构强化对柜台操作风险的管控,完善相关操作流程,确保按流程操作,严防由于业务操作不当诱发案件风险。督促各机构深入开展风险排查,确定、关注案件易发业务、易发岗位、易发环节和重点人员,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坚决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内生动力。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业绩评价考核办法和违规问责、尽职免责机制,督促提升尽职履责意识。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合规文化,强化员工职业操守,把案件防范变成员工自觉行动。督促加大违规行为内部责任追究力度,充分调动内审稽核“第三道防线”的力量,狠抓违规操作管理和处罚,提高从业人员防案件意识。
三、紧密盯防,有针对性地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
分析研究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态势,分析各监管对象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指导银行机构高度关注全省房地产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运作状况,掌握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继续按照中央要求和银监会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配合落实好限购政策,支持“自住”购房需求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严格控制房地产过热地区的开发贷款规模,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入做好风险监测与防范。抓紧完善房地产贷款统计,深入开展压力测试,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提示。督促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逐户进行风险排查和流动性、清偿力测算,并相应制定应对预案。对土地违规抵押重点机构、重点地区,加强检查和督促整改。密切关注商业地产有关风险,高度关注房地产相关行业风险。督促汇总分析房地产上下游相关行业授信规模和风险状况,跟踪监测相关行业间的风险传导,立足产业链条开展压力测试,做出防控化解风险的整体规划安排。
四、全面布控,加强其他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集中度风险防控。通过不断加强窗口指导和机制引导,督促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工作意见,多措并举,降低贷款行业集中度。二是前瞻性防范流动性风险。指导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早作预案,提前应对部分中小机构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有效应对特殊情况下个别机构可能出现的支付风险。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结合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加强现金流预测分析,找准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三是持续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健全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信息科技风险的现场检查,强化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督促银行业不断完善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科技风险自我评估,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运作的安全性。四是加强表外业务风险防控。坚持“成本对称”原则,继续规范银信合作业务,加强对理财、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等表外业务的监管,杜绝绕规模等违规行为,严防监管套利。全面整顿违规票据业务,严禁挪用信贷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强与非法集资、高利贷、金融传销、民间融资等领域的“防火墙”建设,严防风险传染。五是科学把握职责边界。对非法集资处置等工作,要把握好职责边界,突出地方党政“负总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风险的发现、分析、报告和警示,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做实防范风险的数据基础工作。把做实数据、找准风险点作为管得住风险、守得住底线的根本前提和基础,确保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真正管用,避免走弯路、做无用功。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加强对资产分类真实性的监管核查,确保分类准确无误。
五、改进服务,促进实体经济科学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进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以及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的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加强对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模式的研究总结和应用推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完善服务小微企业的体制机制,增强内在动力。二是努力提高支农服务能力。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上承担起应有责任。强化涉农金融业务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鼓励完善涉农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增强持续支农能力。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三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觉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纳入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完善优化信贷结构的体制机制,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贴近市场,贴近企业,敏锐把握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提高效能和降低成本两方面入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积极创新产品、改进服务、减少借款人财务负担,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五是大力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监管,督促各机构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服务价格统筹管理,做到成本可算、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水准的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一是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兰州银行、甘肃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提高治理的有效性。推动优化股权结构,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进一步规范股东行为,强化股东责任,厘清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落实制衡机制,严控关联交易。二是督促优化发展战略。指导兰州银行、省联社、甘肃银行加快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发展战略,进一步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坚持走差异化竞争和特色化发展的道路,做精做细精选业务,提升内部资金定价能力。三是推动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切实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全流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清晰明确的内控与合规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基本制度执行到位,提高制度的内在约束力。提高内审稽核的独立性,强化与监管部门的联动,增强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四是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银行基层机构改革,强化政策性功能,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慎重把握自营性业务发展,严格管理业务范围。深化邮政储蓄银行基层机构改革,着力增强其支农和服务小微企业功能。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分类指导,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强资本实力;坚持经营管理重心下沉,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长期总体稳定,减少行政干预;督促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五是积极推动新监管标准实施。督促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推进新监管标准实施为契机,通过采用科学的监管指标体系,增强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提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动力。另外,要提高辖区银行业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鼓励优先引进一些在差异化发展、小微企业服务等领域有特色的现代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全省银行体系的区域布局。
七、改进方式,提高监管有效性
一是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监管决策必经程序,保证严格按程序决策。要全面、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银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市场和消费者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切实改善银行业服务,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要推进学法制度化,各级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努力建设一支精通法律、素质过硬、勇于任事的银行业监管法制干部队伍。二是提高科学监管能力。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市场准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把好高管准入关口,坚定不移地推进高管任职资格考试,进一步推动提升高管人员素质。三是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要将做好监管服务作为有效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到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四是提高监管协同效应。要深化系统内部的横向沟通,增进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之间的方向一致、执行连贯、行动联合,进一步强化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整体效能。
八、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加强学习,提高学习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增强用科学发展观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二是继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多层次开展专业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培训层次,注重系统化,突出专业性,通过持续培训使干部向专业化人才方向发展。坚持“请进来”教,聘请专家讲授最新监管前沿理论知识,确保全辖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能够跟得上形势需要。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落实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监管文化建设。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监管文化架构,培育和打造具有鲜明特
点的职业精神,不断丰富监管文化内涵、提升监管文化层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