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局外人/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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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局外人 (四)

这个星期,我工作一直很好。雷蒙来过,并对我说,他已把信寄出。我跟埃玛纽埃尔一起去看了两次电影,他总是看不懂影片里发生的事。于是就得给他解释。昨天是星期六,玛丽来了,我们是事先说好的。我见到她,很想跟她发生关系,因为她身穿红白两色条纹的漂亮连衣裙,脚穿皮凉鞋。可以看出她乳房坚挺,皮肤被太阳晒成棕色,那张脸就像一朵鲜花。我们乘上一辆公共汽车,前往离阿尔及尔几公里远的海滩,海滩处于悬崖峭壁的环抱之中,岸边是一排芦苇。下午四点的太阳不是太热,但海水暖和,微波在懒散而又长久地荡漾。玛丽教我一种游戏。在游泳时,迎着浪尖喝足水含在嘴里,然后转过身来,把水朝天吐出。于是就形成一条泡沫构成的花边,在空中逐渐消失,或者像温热的雨水般重又落到我的脸上。但片刻之后,我的嘴就被咸味的海水弄得发烫。玛丽于是游到我的身边,在水里跟我紧紧地贴在一起,她把嘴贴在我的嘴上。她的舌头舔得我的嘴唇感到清凉,于是,我们抱着在水里翻滚了一会儿。

我们在海滩上穿好衣服,玛丽用发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拥吻了她。从这时起,我们不再说话。我搂着她,我们急忙去乘公共汽车,回到我家,双双跳到我的床上。我让窗开着,感到夏夜在我们棕色的皮肤上游动,真是舒服。

那天上午,玛丽待着没走,我对她说,我们共进午餐。我到街上去买了肉。回到楼上时,我听到雷蒙的房间里有女人的说话声。过了一会儿,萨拉马诺老头开始骂狗,我们听到木楼梯上响起鞋底声和爪子的声音,还有“坏蛋!脏货!”的骂狗声,他们走到了街上。我跟玛丽说了老头的事,她笑了。她穿着我的一套睡衣,把袖子都卷了起来。她笑起来后,我又想跟她发生关系。过了一会儿,她问我是否爱她。我对她回答说,这毫无意义,但我觉得不爱。她显出难受的样子。但在做饭时,谈到一些小事,她又笑了起来,笑得我又拥吻了她。正在这时,雷蒙的房间里传来争吵的声音。

起先听到女人刺耳的说话声,接着雷蒙在说:“你对我做了错事,你对我做了错事,我要教你怎么对我做错事。”响起几个沉闷的声音,那女人尖叫起来,叫得十分可怕,楼梯平台上立刻挤满了人。玛丽和我也走了出去。那女人仍然在叫,雷蒙也仍然在打。玛丽对我说真可怕,我没有回答。她要我去叫警察,但我跟她说,我不喜欢警察。然而,一个警察跟三楼的一个房客一起来了,那房客是管子工。警察敲了房门,里面就没有声音了。他敲得更响,过了一会儿,那娘儿们哭了起来,而雷蒙则把门打开。他嘴上叼着一支香烟,显出嬉皮笑脸的样子。那娘儿们冲到门口,对警察说雷蒙打了她。警察问她:“你叫什么名字?”雷蒙作了回答。警察说:“你跟我说话时,把香烟从嘴里拿掉。”雷蒙犹豫不决,看了我一眼,又抽了一口。这时,警察使劲打了他一记耳光,出手很重。那支香烟顿时落到几米远的地方。雷蒙脸色骤变,但他什么也没说,然后他谦恭地问,是否能把烟头拾起来。警察说可以,并作了补充:“下一次你得记住,警察可不是布袋木偶。”在此期间,那娘儿们一直在哭,并反反复复地说:“他打了我。他是姑爷仔。”雷蒙就问:“警察先生,说一个男人是姑爷仔,这是否合法?”但警察命令他“闭嘴”。于是,雷蒙朝那娘儿们转过身去,并对她说:“你等着,贱人,咱们后会有期。”警察叫他住口,说那娘儿们应该离开,而他要待在家里,等待警察局的传讯。他还说,雷蒙醉得浑身发抖,应该感到羞耻。这时,雷蒙对他解释说:“我没有喝醉,警察先生。我只是在您面前发抖,这是不可避免的事。”他关上门,大家就都走了。玛丽和我做好了午饭。但她不饿,几乎全给我吃了。她是一点钟走的,我就睡了一会儿。

大约在三点钟时,有人来敲我的门,是雷蒙走了进来。我仍躺在床上。他在我床边坐下。他一时间没有吭声,我就问他,他的事是怎么闹起来的。他对我说,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但她打了他一记耳光,于是他就揍了她。其余的事,我都看到了。我对他说,我觉得现在她已受到惩罚,他应该感到满意。这也是他的看法,而且他看到,警察这样做是白费力气,丝毫不能改变她挨打这一事实。他还说,他对那些警察十分了解,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们。他于是问我,当时警察打了他耳光,我是否曾期待他还手。我回答说,我当时无所期待,不过我并不喜欢警察。雷蒙显得十分高兴。他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出去。我就下了床,并开始梳头。他对我说,我得给他作证。我觉得无所谓,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据雷蒙说,只要说那娘儿们对他做了错事。我就同意给他作证。

我们来到街上,雷蒙请我喝了杯白兰地。后来,他想打一盘台球,我输得很可惜。然后他想去逛妓院,但我说不去,因为我不喜欢。于是,我们慢吞吞地走回去,他对我说,他十分高兴,能对情妇进行惩罚。我觉得他对我很热情,并觉得这段时间过得愉快。

我在远处看到,萨拉马诺老头待在门口,显得烦躁不安。我们走到近前时,我看到狗不在他身边。他四处观望,在原地转来转去,企图看清黑暗的走廊里的东西,含含糊糊地说出毫不连贯的话,又开始用红色的小眼睛朝街上搜索。雷蒙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没有立即回答。我模糊地听到他低声在骂“坏蛋,肮货”,并依然烦躁不安。我问他狗在哪里,他粗声粗气地对我回答说狗跑掉了。然后,他突然口若悬河般说了起来:“我把它带到旧校场,就像平时那样。有许多人,是在集市的木棚周围。我停下来看《逃生之王》。我要离开时,狗就不在了。当然啰,我早就想给它买个较小的颈圈。但我从未想到,这脏货会这样走掉。”

于是,雷蒙对他解释说,狗可能迷了路,它会回来的。他给老头举了几条狗的例子,说它们走了几十公里,只是为了找到自己的主人。尽管如此,老头显然更加烦躁不安。“但他们会把它抓走,你们要知道。如果有人把它收养就好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它有痂盖,人人讨厌。警察会把它抓走,肯定会这样。”我于是对他说,他应该到警察局招领处去看看,狗在的话付点钱就会还给他。他问我付钱多不多。我不知道。于是,他勃然大怒:“要为这脏货付钱。啊!让它去死吧!”接着,他开始对它咒骂。雷蒙笑着走进屋子。我跟着他进去,我们在楼梯平台上分手。片刻之后,我听见老头的脚步声,他敲了我的门。我把门打开后,他在门口待了一会儿,并对我说:“请您原谅,请您原谅。”我请他进来,但他不愿意进来。他看着自己的鞋尖,他两只布满痂盖的手在颤抖。他问我时没有看我:“您说说,默尔索先生,他们不会把我的狗抓走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不然的话,我该怎么办呢?”我对他说,警察局招领处保管丢失的狗的时间为三天,过了这时间就由他们自行处理。他默默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他跟我说:“晚安。”他关上自己的房门,我听到他在里面走来走去。他的床嘎吱响了一下。一种奇特而又轻微的声音从隔墙传来,我听出是他在哭。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起了妈妈。但明天早上我得早起。我肚子不饿,因此没吃晚饭就躺下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