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从这种广义的宗教精神出发,我们就不会觉得自己的任何精神努力是徒劳的了。诚然,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的精神目标的实现始终是极其有限的。但是,由于我们对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怀有信念,我们就有了更广阔的参照系。我们身处的世界并不是整个实在,而只是它的一个部分,因此,在衡量一种精神努力的价值时,主要的标准不是眼前的效果,而是与整个实在的关系。正如奥伊肯所说的:“倘若我们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一个更大的序列的一个片断,那么指望它会澄清一切疑团便很不智,而且仍然会有许多在我们看来毫无意义的可能性,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却能够得到理解。”我们当然永远不可能证明所谓大全的精神性质,但我们必须相信它,必须相信世上仍有神圣存在,这种信念将使我们的人生具有意义。而且我相信,倘若怀有这个信念的人多了,人性必能进步,世风必能改善。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信念的作用便实现了,至于茫茫宇宙中究竟有没有一个精神性的大全,又有什么要紧呢?
4.
精神生活既是个人的最内在的本质,又是宇宙生命的显现,那么,我们每个人是否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精神生活呢?奥伊肯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指出,精神生活并不是一种自然延续的进化,或一种可以遗传的本能,也不是一种能够从日常经验的活动中获得的东西。毋宁说,正因为它极其内在而深刻,我们就必须去唤醒它。人类精神追求的漫长历史乃是宇宙生命显现的轨迹,然而,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它一开始是外在的。“从精神上考虑,过去的收获及其对现在的贡献无非是些可能性,它们的实现有待于我们自己的决定和首创精神。”每一个个体必须穷其毕生的努力,才能“重新占有”精神生活,从而获得一种精神个性。奥伊肯的结论是:“精神的实现决不是我们的自然禀赋;我们必须去赢得它,而它允许被我们赢得。”
在我看来,这些论述乃是奥伊肯的这本小册子里的最精彩段落。在一个信仰失落和心灵不安的时代,他没有向世人推销一种救世良策,而是鼓励人们自救。的确,就最深层的精神生活而言,时代的区别并不重要。无论在什么时代,每一个个体都必须并且能够独自面对他自己的上帝,靠自己获得他的精神个性。对于他来说,重新占有精神生活的过程也就是赋予生活以意义的过程。于是,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何在这一问题的答案便有了着落。
奥伊肯把每一代人对精神生活的实现称做一场“革命”,并且呼吁现代人也进行自己的这场革命。事实上,无论个人,还是某一代人,是否赢得自己的精神生活,确实会使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一个赢得了精神生活的人,他虽然也生活在“即刻的现在”,但他同时还拥有“永恒的现在”,即那个“包含一切时代、包含人类一切有永恒价值的成就在内的现在”,他的生活与人类精神生活历史乃至宇宙生命有着内在的联系,他因此而有了一种高屋建瓴的立场,一种恒久的生活准则。相反,那些仅仅生活在“即刻的现在”的人就只能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盲目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在实际生活中,有无精神生活之巨大差别会到处显现出来,我从奥伊肯的书中再举一例。人们常说,挫折和不幸能够提高人的精神。然而,奥伊肯指出,挫折和不幸本身并不具有这种优点。实际的情形是,许多缺乏内在的精神活力的人被挫折和不幸击倒了。唯有在已经拥有精神活力的人身上,苦难才能进一步激发此种活力,从而带来精神上的收获。
1997.8
朝圣的心路
——《各自的朝圣路》序
托尔斯泰年老的时候,一个美国女作家去拜访他,问他为什么不写作了,托尔斯泰回答说:“这是无聊的事。书太多了,如今无论写出什么书出来也影响不了世界。即使基督再现,把《福音书》拿去付印,太太们也只是拼命想得到他的签名,别无其它。我们不应该再写书,而应该行动。”
近来我好像也常常有这样的想法。看见人们正以可怕的速度写书、编书、造书、“策划”(这个词已经堂而皇之地上了版权页)书,每天有无数的新书涌入市场,叫卖声震耳欲聋,转眼间又都销声匿迹,我不禁想:我再往其中增加一本有什么意义吗?
可是,我还是往其中增加了一本。
我如此为自己解嘲:我写作从来就不是为了影响世界,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让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义或者似乎有意义。所以,对于我来说,写作何尝不是一种行动呢。
托尔斯泰晚年之所以拒斥写作,是因为耻于智识界的虚伪,他决心与之划清界限,又愤于公众的麻木,他不愿再对慕虚荣的崇拜者说话。然而,事实上,托尔斯泰始终不是一个真正的社会活动家。他从前的文学创作也罢,后来的宣传宗教、上书沙皇、解放家奴、编写识字读本等所谓行动也罢,都是为了解决他自己灵魂的问题,是由不同的途径走向他心目中的那同一个上帝。正像罗曼?罗兰在驳斥所谓有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托尔斯泰的论调时所说的:“只有一个托尔斯泰,我们爱他整个,因为我们本能地感到在这样的心魂中,一切都有立场,一切都有关连。”我相信,这立场就是他对人生真理的不懈寻求,这关连就是他一直在走着的同一条朝圣路。
但我还是要庆幸托尔斯泰一生主要是用写作的方式来寻找和接近他的上帝的,我们因此才得以辨认他的朝圣的心迹。我想说的是,我要庆幸世上毕竟有真正的好书,它们真实地记录了那些优秀灵魂的内在生活。不,不只是记录,当我读它们的时候,我鲜明地感觉到,作者在写它们的同时就是在过一种真正的灵魂生活。这些书多半是沉默的,可是我知道它们存在着,等着我去把它们一本本打开,无论打开哪一本,都必定会是一次新的难忘的经历。读了这些书,我仿佛结识了一个个不同的朝圣者,他们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是的,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然而,只要你自己也是一个朝圣者,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个缺陷,反而是一个鼓舞。你会发现,每个人正是靠自己的孤独的追求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的,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本书是我1996年至1998年所发表的文章的一个结集。我给这本书取现在这个名字,一是因为其中我自己比较满意的文章几乎都是读了我所说的那些朝圣者的书而发的感想,二是因为我自己写作时心中悬着的对象常是隐藏在人群里的今日的朝圣者,不管世风如何浮躁,我始终读到他们存在的消息。当然,这个书名同时也是我对自己的一个鞭策,为我的写作立一标准。我对本书在总体上并不满意,但我还要努力。假如有一天写作真成了托尔斯泰所说的无聊的事,我就坚决搁笔,决不在这个文坛上瞎掺和下去。
1999.2
信仰之光
信仰,就是相信人生中有一种东西,它比一己的生命重要得多,甚至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值得为之活着,必要时也值得为之献身。这种东西必定是高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像日月星辰一样在我们头顶照耀,我们相信它并且仰望它,所以称作信仰。但是,它又不像日月星辰那样可以用眼睛看见,而只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观念,所以又称作信念。
提起信仰,人们常常会想到宗教,例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等。在人类历史上,在现实生活中,宗教信仰的确是信仰最常见的一种形态。不过,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事实上,做一个教徒不等于就有了信仰,而有信仰的人也未必信奉某一宗教。
有一回,我到佛教胜地普陀山旅游。在山上一座大庙里,和尚们正为一个施主做法事,中间休息,一个小和尚走来与我攀谈。我问他:“做法事很累吧?”他随口答道:“是呵,挣钱真不容易!”一句话表明了他并不真信佛教,皈依佛门只是谋生的手段。这个小和尚毕竟直率得可爱。如今,天下寺庙,处处香火鼎盛,可是你若能听见那些烧香拜佛的人许的愿,就会知道,他们几乎都是在向佛索求非常具体的利益,没有几人是真有信仰的。
在同一次旅程中,我还遇见另一个小和尚。当时,我正乘船航行。船舱里异常闷热,乘客们纷纷挤到舱内唯一的自来水管旁洗脸。他手拿毛巾,静静等候在一旁。终于轮到他了,又有一名乘客夺步上前,把他挤开。他面无愠色,退到旁边,礼貌地以手示意:“请,请。”我目睹了这一幕,心中肃然起敬,相信眼前这个身披青灰色袈裟的年轻僧人是真正有信仰的人。后来,通过交谈,这一直觉得到了证实,我发现他谈吐不俗,对佛理和人生有很深的领悟。
其实,真正有信仰不在于相信佛、上帝、真主或别的什么神,而在于相信人生应该有崇高的追求,有超出世俗的理想目标。如果说宗教真的有一种价值,那也仅仅在于为这种追求提供了一种容易普及的方式。但是,一普及就容易流于表面的形式,反而削弱甚至丧失了追求的精神内涵。所以,真正看重信仰的人决不盲目相信某一种流行的宗教或别的什么思想,而是通过独立思考来寻求和确立自己的信仰。两千四百年前,苏格拉底就是被雅典民众以不信神的罪名处死的。他的确不信神,但他有自己的坚定信仰,他的信仰就是:人生的价值在于爱智慧,用理性省察生活尤其是道德生活。在审判时,法庭允许免他一死,前提是他必须放弃信奉和宣传这一信仰,被他拒绝了。他说,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一过,活着不如死去。他为自己的信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信仰是内心的光,它照亮了一个人的人生之路。没有信仰的人犹如在黑暗中行路,不辨方向,没有目标,随波逐流,活一辈子也只是浑浑噩噩。当然,一个人要真正确立起自己的信仰,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需要独立思考,而且需要相当的阅历和比较。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改变信仰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不足为怪。在我看来,在信仰的问题上,真正重要的是要有真诚的态度。所谓真诚,第一就是要认真,既不是无所谓,可有可无,也不是随大流,盲目相信;第二就是要诚实,决不自欺欺人。有了这种真诚的态度,即使你没有找到一种明确的思想形态作为你的信仰,你也可以算作一个有信仰的人了,因为你至少是在信仰着一种有真诚追求的人生境界。事实上,在一个普遍丧失甚至嘲侮信仰的时代,也许唯有在这些真诚的寻求者和迷惘者中才能找到真正有信仰的人呢。
1996.10
勇气证明信仰
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以后,信仰如何可能?这始终是困扰着现代关注灵魂生活的人们的一个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气》(1952)一书便试图解开这个难题。他的方法是改变以往用信仰解释勇气的思路,而用勇气来解释信仰。我把他的新思路概括成一句最直白的话,便是:有明确的宗教信仰并不证明有勇气,相反,有精神追求的勇气却证明了有信仰。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一个人被信仰问题困扰——这当然只能发生在有精神追求的勇气的人身上——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了。
蒂利希从分析现代人的焦虑着手。他所说的焦虑指存在性焦虑,而非精神分析学家们所津津乐道的那种病理性焦虑。人是一种有限的存在物,这意味着人在自身中始终包含着非存在,而焦虑就是意识到非存在的威胁时的状态。根据非存在威胁人的存在的方式,蒂利希把焦虑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非存在威胁人的本体上的存在,表现为对死亡和命运的焦虑。此种焦虑在古代末期占上风。二是非存在威胁人的道德上的存在,表现为对谴责和罪过的焦虑。此种焦虑在中世纪末期占上风。三是非存在威胁人在精神上的存在,表现为对无意义和空虚的焦虑。蒂利希认为,在现代占主导地位的焦虑即这一类型。
如果说焦虑是自我面对非存在的威胁时的状态,那么,存在的勇气就是自我不顾非存在的威胁而仍然肯定自己的存在。因此,勇气与焦虑是属于同一个自我的。现在的问题是,自我凭借什么敢于“不顾”,它肯定自己的存在的力量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