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通六年,温庭筠出任国子助教,次年,以国子助教主国子监试。曾在科场屡遭压制的温庭筠,主试与众不同,严格以文判等后,“乃榜三十篇以振公道”,并书榜文曰:“右,前件进土所纳诗篇等,识略精进,堪神教化,声调激切,曲备风谣,标题命篇,时所难著,灯烛之下,雄词卓然。诚宜榜示众人,不敢独断华藻。,并仰榜出,以明无私。”将所试诗文公布于众,大有请群众监督的意思,杜绝了因人取土的不正之风,在当时传为美谈。而此举又给温庭筠带来了不幸。他完全以文判等,且榜之于众,已遭权贵不满,又所榜诗文中有指斥时政,、揭露腐败者,温庭筠称赞“声调激切,曲备风谣”,更为权贵所忌很。所以,宰相杨收非常恼怒,将温庭筠贬为方城尉。
遭受此次打击,再次被贬,年事已高的温庭筠在这年冬抑郁而死。《唐才子传》云“竟流落而死”。未知到方城后不久而死,还是未到方城便死了。一代才子,困顿失意而死,千载而下,人共憾之。
吕本中“当官之法”的“三事”之一便是慎。慎包括言语之慎和行为之慎。关于言语之慎,武则天御撰《臣轨》已有专章论述。如说:“人臣不慎密者,多有终身之悔。故言易泄者,召祸之媒也。”“非所言勿言,以避其患。”,“终身为善,一言败之, 可不慎乎”。再如《薛文清公从政录》:“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清郑端《政学录》:“言者,吉凶荣辱之枢机也。为官常默最妙。”官箴作者们或从儒学经典中寻找依据,或从个人政治经验中总结,深刻感悟到祸从口出之可怖,遂谆谆告诫为官者言多必有失。有的官箴还就如何慎言寡语做了具体规定。如李塨《富平赠言》:“凡出言必有所为,不得突出其来,不得茫无头绪,不得杂乱不清,不得有首无尾。应酬之言,勿过文,恐人不省也;勿俗俚,恐人不威也。”王植《应对》:“上官有问,答之必详明,又须简当。如泛然有问,意不在我,亦勿多言。”这些认识如无实际经历是断难道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