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校长学校岗位与师生的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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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学校的岗位管理(3)

7.岗位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逻辑顺序依次是岗位分析——撰写岗位说明书——设计绩效管理体系——设计薪酬管理体系。是否拥有成文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说明书的应用情况是判断一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岗位分析产生的重要成果——岗位说明书是绩效计划的基础性文件。通常员工的绩效目标就是基于岗位说明书对企业的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得到的。岗位说明书是进行岗位价值评估的基础,而通过岗位价值评估确定的岗位工资等级是薪酬设计的基础。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岗位绩效工资系数的依据,是实现岗位薪酬与岗位绩效挂钩的重要纽带。岗位管理主要包括岗位分析、岗位设置、岗位说明书撰写等工作。岗位说明书是绩效管理的基础性文件,两者存在紧密的衔接关系。

界定了责权利关系

岗位说明书清晰的界定了与岗位相匹配的责、权、利,成为直线经理与岗位任职人之间的工作协议,既约束了员工的行为,又规范了直线经理的管理尺度,消除推诿、扯皮之类的不良现象,尽可能调动岗位任职人的积极性;

界定了工作职责

岗位说明书清晰的界定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为直线经理与岗位任职人共同制订绩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改进计划提供了信息来源;

提出了明确要求

岗位说明书对岗位及岗位任职人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为直线经理客观评价岗位任职人的绩效表现提供了参考依据;四是岗位任职人的绩效评估结果是影响岗位任职人职位晋升与否的重要因素,而且最有说服力的因素。

8.岗位与薪酬管理的关系

基于岗位的薪酬结构通常包括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岗位固定工资取决于岗位价值,即岗位在岗位簇中的地位,岗位价值需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并以岗位职级的形式进行区分。岗位浮动工资的基准也是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确定的职级而定的。这就在岗位管理与薪酬管理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基准都反映薪酬的内部公平性问题。中国文化讲究“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全社会都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组织的大环境下,为岗位进行有效判断,谋求薪酬的内部公平,管理者应该对岗位的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价,从而确定岗位固定薪酬和岗位浮动薪酬基准。

9.中小学校岗位设置

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

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

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中小学教师岗位。

(1)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包括:

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包括:

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其他相关问题

(1)中小学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岗位的设置应与单位的性质、发展规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相符合。

(2)岗位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别、等级间的岗位不得相互挪用。中小学功能、任务、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要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岗位调整方案,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3)中小学岗位设置要适应中小学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4)同一类别层级的中小学,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不同,在规定的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内,岗位设置适用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应有所差别。

(5)对规模小、人员少的中小学,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学校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6)高级岗位应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要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10.中小学校岗位结构

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学

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初级中学

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小学

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11.中小学岗位等级结构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设置,与相应级别对应。

(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小学可按不超过教师编制数1%的比例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主要用于师资力量薄弱的小学吸引和培养高水平师资。该岗位为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控制使用。

中小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应低于教师岗位最高等级;高级岗位比例按本单位教师高级岗位比例降低5~10个百分点确定;中级岗位比例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中级岗位的比例确定。(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普通工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第二节学校岗位管理职责

1.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全部责任。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副校长协助并配合校长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师生员工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尊重学校的历史传统,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具有超前性、现实性、整体性、实验性及灵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并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学校、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4)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师员工的综合素质。

(5)坚持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断完善学校的分配方案,努力改善教师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6)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7)坚持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坚持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合作。定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及扩大会议,在办学实践中及时交流思想、研究情况,不断提高、完善办学策略。

(8)坚持学校校务公开,深入师生,关爱师生,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定期向师生员工汇报、介绍学校工作,使学校在管理中,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

(9)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与人格魅力,坚持建立正确有效的学校价值体系和校园文化,使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都在文化的意义上展开,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自信与形象。

2.党支部书记职责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上级党委的指示在本校贯彻落实。

(2)深入研究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维护、保证和监督校长行使职权,完善校长负责制。

(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

(5)领导共青团、学校工会及其它群众组织,引导并支持他们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校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7)负责搞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团委扩大会,传达党委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校团员代表大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深入基层团支部,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组织、检查和指导,考核团支部的工作。

(3)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委员、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指导、选配和考核基层团支部领导班子。

(4)每学期向校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接受校党委的指导和帮助。

(5)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6)组织管理好健身房,让学生踊跃参加健身活动。

(7)每年组织一次主要由学生参加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演出活动要有特色。

(8)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特色教育活动。

(9)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4.副校长岗位职责

副校长是校长教育教学、总务后勤工作的助手,协助校长进行工作并对校长负责。职责是:

分管教育教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的指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工作、体卫文艺工作、职业教育工作、教师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3)分管各部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计划、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在期末作出总结。

(4)审阅分管处室和各部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并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帮助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6)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支持教师业务进修,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考核、评估,提出对教师的奖惩意见。

(7)指导和督促教研室做好教科研工作、教师岗位培训和业务进修,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业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