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见义智为 弘扬公德
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人们赞美的高尚行为和品德,也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义务。但是,由于青少年自身年龄和经历的限制,缺乏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能力与经验,一味“勇为”,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在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更应让青少年学会见义智为。在遇到险情时善于审时度势,分析客观情况,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做出力所能及的恰当行动,既保护自己,又消除危机。
9.2.1 弘扬见义 勇为精神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为政》曰:“见义不为,非勇也。”《宋史·欧阳修》说:“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用现代话语来说,见义勇为就是指在人民、社会、国家的利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为了维护正义,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斗争的行为。这是一种敢于担当道义责任、一往无前、无所畏惧的道德品质,亦是一种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体现。
案例警报
【案例1】弘扬公德见义勇为
2005年5月21日上午,南京市金陵职业教育中心刘潇等三名同学路经进香河农贸市场十字路口时,看见一名男青年拉开一位骑车妇女的背包,进行偷窃。三人见状上前指责,制止其盗窃行为。这时旁边冲出四五个男青年的同伙,用砖头、竹竿等凶器行凶,妄图继续作案。面对危险,刘潇等三位同学没有后退,勇敢地与小偷搏斗。歹徒见无法脱身,穷凶极恶拿出匕首,狠狠刺中刘潇背部,见其血流如注,歹徒乘机仓皇逃去。在群众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很快全部落网。不久后刘潇也在医院治疗下康复出院,并和另两位同学一起被授予南京市“弘扬公德好少年”的光荣称号。
你认为刘潇等还能采取什么更好的办法与歹徒智斗呢?
【案例2】勇救落水儿童
2007年10月5日上午,正在潍坊金宝乐园金泉寺放生池边玩耍的七岁男孩吕某不慎滑入池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在放生池附近的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会计系的小韩同学奋不顾身跳入水中实施救助。在同学及游人的帮助下,孩子被及时救上了岸并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后,小韩同学谢绝了被救孩子家长的现金酬谢,且不留姓名默默地离开。当获救儿童家长在《潍坊晚报》刊登启事寻找救命恩人时,小韩同学的英雄事迹才为人知。
勇救儿童,不求回报,大丈夫所为。你若在现场也会奋勇当先吗?为什么?
【案例3】临危受命勇救同学
2004年,湖北省王勇、朱小波、李振祥同学三人发现“欧丽曼”公司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已有上千名学生被欺骗掉进了传销陷阱。他们想收集材料报告警方,但由于该传销组织对成员控制严密,必须有卧底打入其内部才能获取其犯罪证据。他们三人临危受命,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该传销组织内部,千方百计收集证据,最终配合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传销窝点,解救了2000多名学生。他们三位被评为2004年中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
从这三名同学临危受命,卧底取证的勇敢举动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安全警示
以上案例仅仅是学生见义勇为的几个典型事例。其实,青少年勇斗歹徒、抢救落水儿童、救助身处危险中的人民群众、保卫国家财产等见义勇为的事例数不胜数,充分展示了新一代青少年高尚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他们这种不图报酬、不计功利,冒着生命危险,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我们大家学习。也正是有这些见义勇为者,我们的社会才能飘扬着正义的旗帜,高唱着正气之歌。
危机预防
1.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见义勇为的事件中,往往都有些危险性,这时一个健康充满力量的身体,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它对于保护自己与救助他人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参加体育运动,不仅能强身健体,而且对于自己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启迪智慧都有着重要作用,有助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对一些生活安全常识要有了解,如:救火时要注意什么,落水者如何救助,一些内外伤如何及时简单处理等。这些知识如果不了解,只凭一腔热血就一味“勇”为,不仅帮助不了他人,有时还会把自己置于险境,造成更大灾难,付出惨痛代价。
危机应对
1.在看到有不平事发生时,见义勇为需要冷静出手,要看清形势,千万不要莽撞,随意出手,造成被卷入不良青年的斗殴中等严重后果中去。
2.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诚然,见义勇为需要“血性”,需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但是,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
3.在见义勇为时,要善于取得帮助。如及时拨打110,向路人寻求帮助等,切不可单枪匹马、逞个人英雄主义。
法规链接
《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2002年修正)
第二条 奖励和保护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以下行为之一:
(一)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三)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安全小贴士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1993年6月,经政府核准,依法登记成立,是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部委联合发起成立的全国性公益社会团体。
基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等为主要任务。
9.2.2 “见义智为”是讲策略的见义勇为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讲方式、方法。《论语》中说:“暴虎(赤手搏虎)冯河(徒手过河),死而无悔,吾不与也。”可见,孔子也不赞成那种没有意义的牺牲。见义勇为也应该讲究策略性,那就是见义智为。见义智为需要人们一方面提高见义勇为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增强自身面对危急情况和险恶局面时的应变能力。
案例警报
【案例1】灵机一动救人成功
2006年春节前的一个夜晚,职校生小成某乘坐大巴返家。午夜时分,“把灯打开,都不许动”随着一声大吼,车厢内突然冒出几个彪形大汉,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大刀。“想活命就把钱交出来!”他们穷凶极恶叫嚷着。车上的乘客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一个个“乖乖”地把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拿了出来。有几个青年稍有犹豫,几个大汉就上去拳打脚踢,直到把人打得不能动弹才收手。
这时成某的脑子也在飞转“我是个学生,身上也没几个钱,何必出头呢?”但是看到几个返乡青年那极度凄惨的样子,心中真是不忍。那可是他们辛辛苦苦在外打工一年的钱。不行,必须管。但这时站起身来与歹徒搏斗,无异于以卵击石。看来只能以智取胜,他苦苦思索着,突然想到在学习驾驶汽车时,突然踩制动时的情形。对,就这样干。“刚才拦到人了。”驾驶员一听,下意识一脚紧急制动,车子像一头野马突然被勒住一样,轮胎在地上发出“吱”的一声尖叫后,停了下来。车上的歹徒们都被这巨大的惯性一个个摔倒在地。说时迟,那时快,车子刚一停住,成某一个飞身鱼跃,飞出了窗外。他从地上一爬起来就往车后跑去,并拿出手机进行报警。歹徒们一看这种情况,吓得扔掉手中东西,蹦下车,像兔子一样逃跑了。成某以自己的智慧救了大家。
小成从自己所学的知识中获得灵感,机智地救助了大家。我们从中得到了什么启示呢?
【案例2】机智勇敢弘扬正气
2007年4月,中午放学时间,南京某校小浦、小颜、小徐等7位同学也和其他同学一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从学校附近的小区传来一声呼救:“有人抢包啦!”只见一个身高在1米80以上的年轻男子,正在抢夺一位女士的背包。得手后,他迅速向小区的铁门窜去。小徐等4位女生正好走到铁门边,见此情景,她们4个人立刻挤到门口,希望能堵住歹徒逃跑的线路。没想到,歹徒亮出了刀子。4个女孩看到歹徒手中有刀,本能而机智的往旁边让了一下,歹徒迅速从她们中间挤出了大门,拔腿狂奔。4个女孩奋不顾身地跟在后面追了过去,一边追一边高喊:“前面那个人抢包了!”并及时用电话报了警。小浦等3位男同学听到女同学的喊声后,也立刻朝着歹徒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见有人紧追不舍,那名男子停下身拿出一沓钱,喊道:“兄弟,我给你钱,你不要追了!”见小浦同学不理他,又拿出匕首:“再追,我就不客气了!”但小浦同学毫不退缩,很快,他已经追到了那名男子的身后。小浦同学猛地一跃,两只胳膊死死地环腰抱住了那名男子,同时,他的两条腿也像蛇一样缠上了对方的腿。这时周围许多市民也围了过来,劫匪无处可逃。很快,警察赶到现场将那名男子抓获。后来,这7位同学获得南京市“弘扬正气、机智勇敢的好学生”光荣称号。
7名学生为什么能成功将坏人截住?
【案例3】装睡克敌
2007年12月午夜,职校生小张正在家中睡觉。突然,一阵撬门声传来,虽然不大,但却惊醒了小张,没等他做出反应,一条黑影潜入了室内,开始翻箱倒柜。小强没有起来跟窃贼搏斗,因为自己很可能打不过他,他继续装睡,等待机会。一会儿,窃贼搜罗完毕,在溜之前,仔细看了看小张,说了声“睡得像个死猪!”然后离去。窃贼刚走,小强立即爬起来,先后拨通了110和邻居们的电话求助。结果窃贼走出不远,就被抓了个正着。
小张为什么装睡?不然,情况有可能会是怎样的呢?
安全警示
有专家提出:“在教育青少年有正义感,有见义勇为的精神时,更要教会他们正确掌握处理问题的方式与方法。”见义智为就是指遇到险情时善于动脑筋、想办法,审时度势,分析客观情况,做出力所能及的恰当反应,既消除危险、打击犯罪,又保护自己,不做无谓的牺牲,见义智为就是讲策略的见义勇为。
危机预防
积累智慧见义智为
见义智为的核心在于讲智慧,智慧是一切“智为”的基础。智慧来源于知识,来源于生活。智慧对见义智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往往决定了见义智为的成效,也决定了青少年见义勇为与珍爱生命能否实现双赢。青少年要具备见义智为的智慧,必须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累生活经验,从中获得灵感。出现需要见义智为的时刻,救助者的智慧定会迸发出美丽的火花,创造“自身无损斗凶险,见义智为夺胜利”的奇迹。
危机应对
如何见义智为
在与违法犯罪斗争中,要以“智斗”取胜。犯罪分子在实施违法犯罪时,或突然袭击,或依仗人多势众,或手执凶器,或孤注一掷。青少年在斗争中,不要鲁莽行事,而要发挥智慧,用智力斗暴力,使智力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1.沉着应对。面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要正气凛然,沉着冷静,不要自己先乱了方寸。若自己头脑乱了,就想不出与犯罪分子斗争的好方法。
2.不要硬拼。青少年学生年幼体弱,体力一般不如犯罪分子,硬拼会对身体甚至会对生命造成伤害。
3.找准犯罪分子最薄弱处给予反击。制止犯罪,对犯罪分子最薄弱部位只须轻轻一击,便能产生“点穴”般的效果,使其停止犯罪。
4.依靠社会的力量打击犯罪分子。青少年身单力薄,在对抗中处于劣势,但依靠社会的力量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便可转劣势为优势。
5.及时拔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去向,协助公安人员打击犯罪活动。
在面对危险救人、助人时,以“智助”取胜。青少年在救助他人、抢救财产时,要讲究科学方法,头脑要冷静,果敢而不蛮干,否则会无功而返,甚至会出现牺牲自己而又没救助到他人的悲壮。
面对他人遇到困难,特别是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要主动帮助,不退缩、不回避。但是在实施救助时我们也要强调和重视救助的成效和方法,要顾及救助方法产生的后果,既要救他人,也要保护自己;既要奋勇、又要顾身。争取化险为夷、皆大欢喜的圆满结果。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1~2期)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安全小贴士
见义智为之歌
路见不平敢援手,不急帮忙先观察。
斗智斗勇智为先,保护自己是关键。
机智沉着妙应对,以智斗力巧取胜。
发动群众齐上阵,见义智为大家行。
自我检测
1.北京市从2004年2月17日开始试行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原条款中的“见义勇为”四个字被删掉,取而代之的是“遇有侵害要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内容。由此引发两种观点:中学生应该见义勇为和中学生不应该见义勇为。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就这两种观点进行讨论。
2.一日,街头一名持刀歹徒在捅伤了一个行人后,又劫持了一名六岁的小学生。这时,旁边职校生小张大声对歹徒说:“他还小,你要抓人就抓我好了。”歹徒二话不说,当即转过刀口劫持了小张。此后,歹徒用刀架在他脖子上劫持长达6个多小时,但小张一直镇定自若,毫不示弱。最后,歹徒被警方狙击手一枪击毙,小英雄安全脱险。
就此案例,大家展开研探:
(1)在你的眼中,小张同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2)如果你是小张同学,你会怎么做?
(3)小张同学的做法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应急模拟
职校生小马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到僻静处,突然有个陌生人几步蹿上来,用水果刀顶住小马的后背,小声说:“站住!把兜里的钱全都拿出来!”小马知道遇到抢劫了。如果你是小马,面对这种情况,你如何应对?
9.3 正当防卫 制止侵害
“防卫”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在终极意义上它永远指向社会的安宁和个人的幸福。据一项国际性的研究表明:人一生中有80%的可能性会遭到至少一次人身攻击。也就是说,一生只有20%的机会可能免受攻击。那该怎么办?答案只有一个:增强自身正当防卫能力。
9.3.1 事前防范最有效的防卫
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前提,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危机,我们必须做好应对。事前防范就是在歹徒行凶犯罪前就把其通向受害者的路都堵死,最大程度减少受害者遭到攻击的可能性。预防犯罪的发生远比格斗自卫要安全得多、重要得多。
案例警报
【案例1】不以为然后果惨痛
2007年12月一天的晚上在上海某饭店,职校生小林正在为自己20岁生日举办庆祝会。在活动中,小林和朋友小张由于争夺洗手间与几个社会青年发生口角,当时由于小林朋友众多几个青年没讨到便宜,便骂骂咧咧离开。事后,有人劝告小林,这几个社会青年都不好惹,及早离去为好。小林自认为人多势众,不以为然。一小时后,这几个社会青年手持砍刀返回,在众人未及反应的情况下冲进包厢,把小林、小张等人砍倒在血泊之中。
从防范的角度分析,小林应如何避免惨剧的发生?
【案例2】网络交友需要警惕
2007年6月,职校女生小郭到公安局报案,称其被人强奸并被敲诈。经询问,原来小郭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网名“真爱地球”的男子,在网上两人越谈越投机。于是“真爱地球”邀请小郭五一长假到他那里去玩。小郭毫无警惕之心,向家人谎称到同学家玩,来到了上海,在火车站见到了“真爱地球”。午饭后,“真爱地球”要求找个地方休息,两人便来到宾馆。小郭喝了“真爱地球”买的饮料后,便失去知觉。3个小时后,小郭才苏醒过来,但发现“真爱地球”已不知去向,自己受到了“真爱地球”的性侵犯,随身携带的手机及部分现金也被抢走。5月底,小郭突然收到“真爱地球”的电子信件,内容为小郭的裸体照片,还附有敲诈信称:“如果不在一个星期内给我的账户上汇款3000元,我就把照片发到你学校、你家,让全社会的人都看到。”小郭发现事态严重,才向家人坦白,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网络交友有风险,案例中小郭存在哪些防范失误?
【案例3】合理防范保护自我
2007年11月,职校女生小玲独自在家。突然有人敲门,称是煤气公司查表的。时间已经很晚,难道这时煤气公司人员还在工作?这很反常,小玲立刻警惕起来,假称不会看煤气表,要这人报出上月度数,估估读数。外面的人回答说没带数据本,查不出上月数据,直叫小玲开门,说看下就好。小玲感觉外面有可能是坏人,打电话报警,警察告诉她:我们已经派人前往,无论如何不能开门。警方已有证据怀疑这是一个连续杀人犯,假扮煤气公司人员进行作案。不一会警方赶到,自称煤气公司职员的人已不知去向,小玲以警惕之心,合理防范救了自己。
同样的情形,如果你是男生,敲门的是女性,你会开门吗?
安全警示
小林、小郭由于缺乏安全意识,遇到危险却没能识别,没能有效防范,最后付出了惨重代价。而小玲“自卫防范”意识强,遇到危机时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警觉,有效保护了自己。事前防范是最有效的防卫。
危机预防
冷静处事宽容忍让
1.具有安全意识,冷静而警觉。在即将引发或卷入争执和冲突时,不要头脑发热、蛮干,而要三思而后行。不卷入无谓的冲突,并不说明我们胆小怕事,而是证明我们不为小事而影响大局的高瞻远瞩的胸怀和气量。要随时随地保持我们大脑的冷静、警觉,处处留心,保护自我。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经常运动能使肌肉保持弹性和耐力,使头脑敏捷,感觉灵敏。身体健壮、行动干净利落,就能很好地照顾自己,应付危机。
3.改变自己的坏脾气。要克制自己的坏脾气,学会理解尊重他人,不要总想占上风。一个坏脾气往往会给你带来惨痛的教训。
4.牢记生活智慧。“好汉不吃眼前亏”,“进一步万丈深渊,退一步海阔天空”是预防危险的至理名言,同学们需好好体会其中意义。
危机应对
1.及时离开,走为上策。在预感危险时,及时离开不失为上策。这样做较为简单,不仅离开了险境,也避免了采用格斗护身而可能造成的危害。
2.做好防范准备。歹徒在选择攻击对象时,一般都愿意挑选容易得手的目标。在预感危险时,做好防范准备,以一种拼命架势应对,在增加自身勇气时,往往也能吓退歹徒。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安全小贴士
事前防范的主要策略与措施
1.住所
(1)择安而居:对于住处选择首要考虑安全,远离复杂地区。
(2)低调行事:不要显露财富,不要轻易把自己家的信息告诉别人。
(3)和平相处:与邻居处好关系,不要为一点小事就争吵、闹别扭,“千金买屋,万金买邻”,好邻居总是会守望相助。
(4)小心行事:如女同学回家过晚,应请人相送。
(5)切勿引狼入室:不要告诉陌生人你的地址,不要让推销员入室。若有修理工来家,请核实再放其进入。
2.校园
(1)心里有数:上学后要对自己的校园有个透彻了解,如哪些地方僻静容易出事;哪些地方可能会有外人进来;哪些道路晚上照明不够。心中有数自然会避开危险地段。
(2)小心小贼:校园不是保险箱,要注意保管好自身钱、物,特别是住宿同学要严防小偷。
(3)低调行事:校园中同学年龄较轻,火气比较大,较容易发生冲突。同学们遇事情还是要“退一步海阔天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谨慎交友:女同学要特别留意,与社会上的人交往尤其要小心,不知底的人不要去交往。跟同学交往时也要小心,切不可无防范之心。对于单独见面要三思而后行。
3.校外
(1)乘车安全:要注意藏好钱包,不给歹徒下手的机会。在车上少惹事,多忍耐。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与人争吵,遭人报复。尽量避免单独在夜间坐车,如需要,要当着出租车司机的面告知亲友出租车号牌,以绝其念。
(2)打工安全:要找正当有信用的地方打工。注意打工的地点与时间,晚上打工总不是太安全。打工时,要与服务对象及同事友好相处,避免冲突。
(3)街头安全:选择安全的地方和时间,尽量减少晚间出门。要有警觉,少带贵重物品,把钱包收好。不要随便与陌生人搭讪。在感觉有人尾随时,快步走向人多地区,或者走入商店寻求帮助。在街头打电话时要留心身边情况。
9.3.2 正当防卫 保护自我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普法、执法、号召全民见义勇为,进而共同打击刑事犯罪有着重大作用和影响。特别是在暴力侵犯中,当事人若能清楚地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在与犯罪人作斗争的过程中,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案例警报
【案例1】奋力搏斗保护自我
2007年某日,丁某伙同张某、陈某三人在郊区路旁伺机抢劫。当看到王某携带挎包从对面走来时,三人便尾随王某,丁某从后方勒住王某的脖子,张某、陈某上前抢劫王某的财物。王某几次挣扎都未能摆脱丁某的控制,遂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勒住其脖子的丁某刺了几刀。挣脱丁某控制后,王某又与张某、陈某搏斗。张某、陈某均被王某刺伤。
经公安部门认定,王某于凌晨在偏僻处遭三人抢劫,周围无人可以求救,处境非常危险,其在此情况下出于防卫的目的使用水果刀刺死丁某、刺伤张某及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何界定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哪些条件?
【案例2】弱女子反抗救人救己
2003年某日凌晨2时许,小吴和另外两个女孩正在宿舍休息,3名男子突然破门闯了进来。其中一名男子进门就殴打并强拉女孩小尹出去,小吴下床劝阻却遭到对方殴打,她的睡衣也被撕开了。为了保护自己,小吴顺手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这时,李某用铁锁打过来。小吴一抬手,他自己就撞在了水果刀上。法院认为,李某3人夜闯民宅殴打他人已严重侵犯了3名弱女子的人身权利。当李某挥着长11厘米、宽6.5厘米、重达一斤的锁砸向小吴时,致使暴力程度愈演愈烈,甚至危及小吴的生命安全。而案发时夜深人静,案发现场离其他人住宿比较远,小吴等人被围困在空间狭小的宿舍里,实际上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因此,小吴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故判决吴某无罪。
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度性是如何界定的?
安全警示
王某和小吴在遭到暴力侵犯的过程中,并没有屈服,而是进行防卫反击。利用正当防卫,保护了自我。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
危机预防
如何正确理解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的限度要求的条件(一般条件)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所谓“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包含了两层含义:
①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②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发生或已经结束的。
(2)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一条件包含了两层含义:
①正当防卫是由于防卫的需要,而不是防卫挑拨。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攻击自己,然后以所谓“正当防卫”为借口对对方进行报复、加害的行为,其形式好像是正当防卫,但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违法犯罪行为。
②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所谓合法权利,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聚众斗殴,争抢赌物等行为,由于双方都是为侵害对方去保护非法利益,因此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而不是正当防卫。
(3)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人实施。
(4)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
2.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三个特征
(1)防卫行为必须具有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性。
(2)防卫强度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须的强度为限度,它是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性中派生出来的一个特征。其主要表现为:一是防卫行为的被迫性。就是说,正当防卫的行为,都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并且是为了制止不法行为的继续侵害所进行的防卫。二是防卫强度具有约束性。防卫行为始终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约束,而不能是出于报复目的的报复活动,始终是以不法侵害的强度(包括行为、性质、方法、手段、工具、作用力量的强度、作用部位以及行为人的特点等)来约束防卫行为的强度,使之不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强度。三是这种防卫行为还应具有随时随地的彻底终止性。防卫行为在制止了不法侵害行为的继续侵害之后,应立即彻底终止防卫行为。
(3)防卫行为的合法性。由于防卫是出于不法行为的侵害,而且其防卫的强度又必须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强度为限度,所以这种防卫行为无疑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危机应对
几种危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
1.对付凶杀及攻击伤人
(1)已经形成冲突并有暴力倾向,应马上退出以避免武斗,一走了之。
(2)如歹徒还继续攻击,可跑向有人的地方求助。
(3)受害者感觉危险,唯一选择就是逃命,逃走就是胜利。
(4)当发现歹徒不会放过自己时,应抓住一切时机格斗反抗,不能任人宰割。
2.对方抢劫
(1)马上交钱,绝不为保钱财而冒险,尤其是在不能逃避时。扔了钱就跑,以免歹徒得了钱后继续施暴。
(2)不要试图去记住歹徒什么样,以免招致杀身之祸。
(3)如果歹徒得手后还想带走或杀害受害者,受害者则应立即出逃或拼命格斗。
3.对方强暴
(1)对付熟人强暴
①态度坚决,严词拒绝。警告对方应付的法律责任。
②威胁对方要以牙还牙,拼死反抗,至少两败俱伤。
③找个借口(如例假)给对方一个台阶下,不失面子地收场。
(2)对付陌生人强暴
①跑向有人的地方,如无生命危险,喊叫求援吓退歹徒。
②拉开格斗架势,使用各种正规与非正规反击。准备一拼。
③如不服从便有生命危险时,只好妥协,同时寻找逃跑或格斗机会。
4.对付入室行窃
(1)发现家门被撬,不要急于进去检查损失状况,应马上报警。
(2)如人在家时歹徒撬门破窗,可扭大电视音量,或高喊男士名字,以吓退歹徒。
(3)持刀持棍先向歹徒发起攻击,趁其立足未稳将其打退。
(4)如与入室行窃歹徒打上照面,可假意打声招呼,让座并请其喝茶,并说去邻居家叫歹徒要找的人回来,趁机溜走。
5.如已面对刀枪,则交出钱物。歹徒如果想杀人灭口,则应尽全力反抗。
(《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安全小贴士
正当防卫要点
1.保持冷静。仔细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评估形势。地形如何,哪些东西可以利用都要有个打算,以便于防卫时使用,取得胜利。
2.等待机会。要抓住有利时机,如歹徒换手、转头等机会,一击必中。
3.采取行动后,就不要再瞻前顾后,集中你所有手段保护自己。
9.3.3 防卫不当 后果严重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项权利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果使用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案例警报
【案例1】争抢板凳的血案
2002年10月,职校生小孙在游戏机室内玩电子游戏,为争板凳坐,与室内一青年小朱发生争执。小朱的同伴涂某知情后,抓住小孙的头发,并将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架在小孙的脖子上,把小孙往室外拖,兼以语言威胁。小孙趁机夺过涂某的刀后,继而又对涂的胸、腹部连刺两刀,致涂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涂某持刀威胁小孙的行为虽具有不法性,但当时尚未达到实施正当防卫的紧迫程度;同时,小孙夺过涂某手中的刀,此威胁已经解除,但小孙又朝涂的身体连刺两刀,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最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孙有期徒刑十三年,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十多万元。
对照正当防卫的条件,请说出小孙的行为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
【案例2】小偷也不能乱打
2005年某晚8时许,职校生小赵在自家屋内看电视时,突然听见家后院停放的电动车处有动静,遂顺手从院内拿起一根2尺多长的铁管绕到房后,看到有人正在偷他电动车的电瓶,小赵举起铁管朝此人头部、腰部等处连打数下,见小偷趴在地上起不来后,打110报了警。
小偷叶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头挫裂伤、颅骨骨折、外伤性脾破裂,损害程度经鉴定为重伤。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小赵对正在实施盗窃其财物的叶某多次击打,虽是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但其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其行为已构成了伤害罪,应予处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赵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小偷可恨,但也不能乱打。为什么说小赵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例3】事后防卫仍需负责
无业游民李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小邵拦住,用刀威胁小邵交出财物。在这过程中,李某想起自己年轻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看着拦路抢劫者的离去,小邵怒气涌上心头,捡起一块石头追上李某并砸在他的头上,造成李某重伤害。法院认为,小邵在不法侵害后再做防卫,属于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什么是事后防卫?小邵的行为存在什么过错?
安全警示
以上三位同学的遭遇告诉我们:在正当防卫时,若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已经不再构成威胁,应立即终止防卫,否则很有可能造成防卫不当,需负法律责任。
危机预防
非正当防卫的主要类型
1.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险行为。
2.对于防卫挑拨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所谓防卫挑拨就是指故意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的手段激怒他人,引起他人向自己袭击,然后以防卫为借口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由于该不法侵害是在挑衅人的故意挑逗下诱发的,其主观上具有犯罪意图没有防卫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依法构成犯罪。
3.对于互殴、聚众斗殴、械斗行为,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的不法侵害意图的支配下,客观上所实施的连续相互侵害的行为。其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侵害对方,而不是保护公私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合法权益,故双方均无正当防卫可言。
4.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的所谓防卫行为。
5.事后防卫指不法侵害终止后,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危机应对
在进行防卫后,发现有可能是防卫不当后,应及时做好对受伤者的救助工作,并及时报告警方,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安全小贴士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首先,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称为防卫过当,只有在能够被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其次,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为防卫过当。最后,上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条件不适用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无过当防卫)。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自我检测
1.小偷宫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小袁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离去。小袁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宫某所盗,随即追上一把抓住宫某,宫某一拳击中小袁的脸部,欲挣脱逃走,小袁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宫某砸去,正好砸中宫某的头部,致宫某死亡。小袁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2.3 名嫌疑人在大巴上实施抢劫,逃窜中一人被司机用车门夹死。对于司机和乘客是否应该为嫌疑人的死亡负责,广大市民普遍认为司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受罚;但也有律师认为司机行为不属正当防卫,而是属于见义勇为,对于是否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要等待法医的最后鉴定。你的看法是什么?
应急模拟
某晚,你乘坐电梯回家,电梯里只有你与一名陌生人。你突然发现他的行为可疑,这时你该如何做?如果他要对你实施侵害,你又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