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室内空间设计,相关的等级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数量”和“体量”:《礼记·礼器》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有以大为贵者:宫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椁之厚,丘封之大。”“有以高为贵者: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这里的“多”、“大”、“高”都是指与建筑相关的数量和体量。说明周代时,建筑上数量的多少、体量的大小已被纳入了“礼”的范畴,成为建筑等级的重要标识之一。以单体建筑的开间来说,大体上的规定是:九间殿堂为帝王专有,公侯一级厅堂只能用到七间,一、二品官员只能用到五间,六品以下只能用到三间。以上所列的数量和体量都与数字有关,而数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有象征意义的,如“九”,在《周易》中被列为首卦,“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九是单数中最大的数,被看成最尊贵的数字,象征“天”,而帝王以“天子”自居,所以在与帝王有关的数字中常用九或九的倍数,这样,帝王专用的九开间殿堂,自然成了单体建筑的最高等级和最高规格。根据“自上而下,降杀以两,礼也”的原则,公侯、官员等厅堂开间数,按七、五、三顺序逐级递减,由此形成了中国建筑数量和体量的等级系列,相应地,室内空间数量和体量的等级系列,也随之产生。
“方位”:《周礼》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惟王建国,辨方正位。”空间方位作为建筑的一项重要内容,自然成为等级制度的规定之一。在上文“空间观念”中已经指出,中国建筑主要以南北向为主、东西向为辅的方向,以及坐北面南为主、坐西面东为次的空间向背关系。除此以外,古代中国人对五方位空间图式的“中”也特别重视。《周礼》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荀子·大略篇》曰:“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可见,辨方正位,以“中”为尊是礼制的要求。中国建筑从很早的时候起就形成了“择中”观念,《周礼·考工记》中的“匠人营国”,可谓奠定了择中立宫的设计模式。《大戴礼记》曰:“礼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把“礼”与“四时”、“五行”结合起来,在五方位空间中以中为尊,而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拱之。这种空间图式广泛运用于中国建筑中,在室内空间中也是如此。《礼记·曲礼上》曰:“为人子者,……坐不中席。”这是说一张席子上,独坐时以中为尊,作为人子,即使独坐也不能坐在正中,而只能靠边,只有尊者,方能居中而坐。所以,宫殿空间中的皇帝宝座、坛庙空间中的祖先牌位、住宅空间中的长辈座位,都是居中而坐,通过座次的中与偏,严格区分等级的差异。
再次,在空间组织上,以“人伦秩序”为原则。在古代宗法社会,以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为单位、聚族而居的现象十分普遍。反映在建筑中,则以院落式住宅的居住模式最为典型,具有原型意义。《周礼·考工记》中的“夏后氏世室”,奠定了单体建筑的空间构成,规定了单体建筑的等级标准。周代士大夫的标准住宅形式,室内空间通过“堂”、“室”、“房”、“夹”,以及“序”、“阶”的有序布置,将空间组织与伦理秩序融为一体,其形制深刻影响了后世院落式住宅。王国维说:“室者,宫室之始也,后世弥文,而扩其外面为堂,扩其旁而为房,或更扩堂之左右而为厢。”将集中式的单体建筑发展为离散式的建筑组群,北京四合院是其典型代表,它以家族为单位,三世、四世,甚至五世同堂,共居其中:长辈住正房,妻住东次间,妾住西次间或其它房间,长房子孙住东厢房,其他子孙按长幼排序住西厢房或其它房间,女儿、女仆住后罩房,客人住倒座房,男仆只能住靠近大门的房间。其中,正房的等级最高,位于全宅南北轴线的中央偏后位置,从组群布局到室内布置,都采用了以中心空间为核心的组织形式;从建筑面阔、进深、高度尺寸到室内装修、装饰等方面,都居于全宅之首。可见,中国建筑以“人伦之轨模”为要义,讲求人伦秩序,它既是人际关系的组织原则,也是空间关系的组织原则。
二、宗教思想与西方建筑室内空间设计
1)西方宗教思想
据语源学研究,西方的“神”(God),因其不同的文化来源而有不同的信仰内容。希腊人称“神”为“thos”,源于对诸神神性的抽象,指“威力无比者”或“带来幸福者”。罗马人称“神”为“Deus”,指“天神”。基督教中的“上帝”,源于希伯莱文化,在《希伯莱圣经》中就有“Jahwe”和“Elohim”两种称谓,其中Jahwe 在传统中误读为“Jahweh”,译为“耶和华”;Jahwe 原是希伯莱文化中的雨神,后来变成以色列人的民族神。在犹太人受到“巴比伦之囚”的不幸遭遇后,Jahwe 才成为世界信徒们的统一的神。基督教中,上帝被赋予了“全在”、“全知”、“全善”、“全能”之三位一体的创造者和救世主的意义。
从文明起源上讲,西方文明有两个源头:一是古希腊罗马文明,二是古希伯莱文明。而西方宗教观念的演进与这两个文明都有密切的关系,经历了从多神信仰向一神崇拜演变的过程。古希腊早期,诗人荷马(Homer)和赫西俄德(Hesiod)用文字形式记载了长期流传于民间的神话传说,荷马以《X利亚特》和《奥德赛》、赫西俄德以《神谱》存书于世。由他们构筑的一个系统化的神的世界和英雄的世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影响着希腊人的宗教观念。在神的世界中,包括种种诸神,它们与人相差无几,同样具有人的喜怒哀乐,同样像人一样争奇斗胜。但到了希腊智者时代,原有的多神教,即荷马和赫西俄德的诸神开始遭到他们的质疑。例如,克塞诺芬尼(Xenophanes,活动盛期约公元前540)认为神是万物存在于其中的宇宙的永恒基质,是“太一”;巴门尼德(Parmenides,活动盛期约公元前504)试图将神灵与存在等同起来;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约公元前540-前470)认为神灵表现为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把神灵描述为一个有智慧的本原、一个心灵和一个使世界有秩序的精神;等等。从以上智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他们在寻求一种纯粹的神灵观念,这成了西方抽象神论的开端。在这个转变观念的过程中,克塞诺芬尼起到了先驱者的作用,他对传统神话的“神人同形”批判,以及提出的“神是唯一”思想,对后来的哲学和宗教思想都有重大的影响。柏拉图就是在他的“理念论”哲学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超现实的上帝观念,他认为理念的本质与上帝的本质是同一的,至高无上的理念就是上帝。柏拉图的思想使希腊宗教观念走向一元论,也成为后来西方关于抽象上帝的唯理主义观念的源头。
希伯莱人创立了“犹太教”,它是一种一神教,信仰至高无上的创造天地万物的神。约在公元前1250年左右,希伯莱人的领袖摩西说服他们信奉“Jahwe”神,即“耶和华”。由于摩西的坚持,“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所以,希伯莱人同意除耶和华以外不再信奉任何别的神。自摩西与神订立盟约后,摩西便成了第一个“先知”,即“上帝的代言人”,而盟约以“安息日”为标记,以“彩虹”为立约的象征和证明,所以犹太教的经典《圣经》,被称为《旧约全书》。从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又涌现出大批先知,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动传达着上帝的旨意,在希伯莱人的心目中进一步强化了作为创世主的上帝的观念。
这在旧约圣经中表达得十分清楚,使人们坚信上帝是唯一的神,上帝是救世主。在1世纪的古罗马帝国,犹太教的一支在地中海沿岸地区开始兴起并流行。这支宗教信仰继承了犹太教的立约之说,认为耶稣降世是上帝与人重新立约。因此,相对于此前上帝与希伯莱人的立约,称为“旧约”,此次立约被称为“新约”。耶稣降世成人,死而复活为“基督”,所以,这支宗教信仰也称为“基督教”,基督教的经典《圣经》,则被称为《新约全书》。基督教从1世纪到5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基督教的教父,例如奥里根(Origenes,185-254)、德尔图良( Quintus Septimius Florens Tertullianus,160-230)、奥古斯丁等人,根据《圣经》,利用古希腊罗马哲学,特别是柏拉图的唯理主义哲学,制订并论证了基督教的“创世论”、“原罪论”、“救赎论”、“三位一体论”和“来世赏罚论”等一整套教义,从而奠定了中世纪基督教的思想基础。从此以后,继承了犹太教的绝对一神论观念和引入了古希腊罗马哲学的理性观念的基督教,作为西方宗教信仰的主流,深刻影响了西方文化的发展方向。
基督教认为,人的存在是有限的和罪性的,因而人的自救是不可能的,人只有将得救的希望寄托于天国的上帝。因此对人来说,只有来世的生活是永恒的,真正的幸福是进入天国的永生,而不是现世有限的满足。用奥古斯丁的话来说,人生的最终目的,就是脱离尘世的罪恶的“地上之城”,进入幸福的“上帝之城”。为此,他在《上帝之城》(City of God)巨着中,将历史解释为发生在这两个不同层次的一系列事件,地上之城是指像巴比伦、耶路撒冷、罗马等这样的一些世俗社会;上帝之城则是指那些信仰基督并获得重生的人居住的天国。《圣经》告诫信徒们:“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指出和规定了人存在于世的意义——在于“上面”,而不在于“地上”。
2)西方宗教思想对室内空间设计的影响
西方宗教思想深刻影响了古代西方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包括了建筑。正如奥古斯丁说,上帝建立地上之城,是为了拣选得救者并赐予他们永生。作为回报,人们在地上之城以虔诚的心理建造奉献给上帝的居所——“教堂”。宗教思想对室内空间设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空间方位上,以“东方”、“天界”为主导方向。希伯莱人的第一座宗教建筑,即摩西在西奈山上为耶和华所建的“圣幕”,据《旧约·出埃及记》记载:“你要作帐幕的院子,院子的南面要用捻的细麻作帷子,长一百肘。……北面也当有帷子,长一百肘,……院子的西面当有帷子,宽五十肘。……院子的东面要宽五十肘。门这边的帷子要十五肘,……门那边的帷子也要十五肘。”由这段文字,可知圣幕采用了坐西面东的取向,门设在东面。另据《旧约·以西结书》记载,所罗门在圣城耶路撒冷建立的“圣殿”,也采用了这种取向。中世纪初期,基督教为了抗衡异教,如拜日教对太阳的崇拜,将教堂朝向改为背朝东方、面向西方的取向,这样信徒们进入教堂是沿着一条通向东方的路径,以此“表示踏上它才会迈向真正的光明,迈向主耶稣”。不但如此,教堂还发展出背依大地、面向苍穹的取向。这两种方位取向,遂成为教堂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教堂越建越长、越建越高,由此形成导向东端圣坛、上界天国的方向感,前者引导信徒的身体趋向圣坛,后者引领信徒的精神飞向天国。这种朝向“东方”和“天界”的强烈动态,使信徒在这样的空间中,感受到生命和时间的意义,并由此产生出路径式的空间模式。
其次,在空间塑造上,追求“圣灵之光”。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光”并非从某个源泉穿越空间、时间而来,而是“圣灵”的外在表现。在《圣经》的经文中,光总带有神圣的气氛。《圣经·旧约》记载的圣幕、所罗门圣殿,它们曾充满了上帝耶和华的神圣之光。
《圣经·新约》的耶稣基督,则被直接比喻为照亮世间的光。如《新约·约翰福音》:“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这里所说的“真光”,即圣灵之光。光不仅会从《圣经》的字里行间迸发出来,还能穿透物质。13世纪的欧洲,人们把全部激情都用在了建造哥特式教堂上,而对光的引入和表现则是教堂最核心的问题。第一座用光来塑造空间的哥特式教堂,是法国的圣丹尼斯修道院教堂,院长絮热写道:“……我们请了来自各地区的许多高手描绘上上下下各种不同的辉煌的新窗户,从教堂的半圆形后堂第一扇窗户画上《耶西之树》开始(这一系列),直至位于教堂入口主门之上的窗户。”为表达光就是圣灵,玻璃窗并不是无色的、纯净的,而是色彩斑斓的、镶嵌着圣经故事的,通过它们把“自然”的光线转变为“神性”的光线,教堂内部空间都笼罩在一片神圣的光彩之中,创造出一种与外部世俗世界完全隔绝的上帝居所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