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未收回,上海科技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2005年11月14日,上证所对上海科技(600608)及其高管进行了公开谴责。上证所在公告中称,上海科技于200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将1.1亿元投入氮化镓基高亮度半导体材料及器件项目,并委托关联企业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代为采购设备,共计预付账款余额为16236.75万元。后上海科技决定终止这一项目的实施,但预付账款并未及时收回,这一重大事项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
上海科技于2005年3月25日,与南京口岸草签了总额1.5亿元电子元器件商品的采购协议,并于2005年4月30日支付1.5亿元采购款。这项重大关联交易于2005年6月17日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委托南京口岸采购的商品价值仅为42.99万元。
2005年4月,上海科技关联企业江苏金捷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借款5600万元。这项重大关联交易既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予以披露。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上海科技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原董事长张杰、董事叶麒敏等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中作出的承诺。上证所据此决定对上海科技和原董事长张杰、董事叶麒敏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张杰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3.3.2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概念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除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备用金,预付账款转入及其他各种应收、垫付款项等。
2.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账户,其借方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各种款项,贷方反映企业已收取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到的款项。该账户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如企业发生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应收暂付款等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账户;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账户,贷记“其他应收款”账户。
【例3-17】创智公司向甲单位购买物品,借用包装物,以银行存款支付包装物押金1600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甲单位)1600
贷:银行存款1600
以后退还包装物,收回押金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600
贷: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甲单位)1600
【例3-18】创智公司因自然灾害造成材料毁损,保险公司已确认赔偿损失20000元。
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某保险公司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0000
以后收到赔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其他应收款——某保险公司20000
【例3-19】采购员李林因出差借支差旅费2000元,以现金支付。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李林2000
贷:现金2000
【例3-20】采购员李林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1680元,交回现金320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1680
现金320
贷:其他应收款——李林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