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拉斯1879年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在社会主义国家,托拉斯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组织形式之一。我国在1963年至1964年,中央工业交通部门先后试办了烟草、盐业、医药、橡胶、铝业、汽车、纺织机械、地质机械仪器等十二个托拉斯企业。
康采恩,高级垄断组织形式。晚于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出现,规模更为庞大。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一般以一两个实力最雄厚的大垄断企业为核心,把跨部门、跨行业的许多大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垄断企业集团。
参加康采恩的不仅有单个资本家的企业,而且有集团资本家的垄断企业如辛迪加、托拉斯等;不仅包括许多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矿业公司等生产性单位,而且还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商业公司、其他服务性公司等非生产性单位。大工业企业和大银行是该组织的核心,它们除了经营本身的业务外,还把一部分资本投入参加康采恩的其他企业中去,通过参与制掌握这些企业的股票控制权。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虽然具有独立性,但实际上却受居于核心地位的大工业企业或大银行的控制。垄断资本家通过这种形式,控制着比其本身资本大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资本,以加强垄断统治,攫取高额垄断利润。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康采恩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形成。它的产生和发展,控制着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融合为金融资本的重要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垄断组织日益向综合多样化发展,康采恩也有了诸如实力增强、对国家的控制和利用加强、家族色彩淡化等一系列的变化。它已成为最突出、最典型和占优势地位的垄断组织形式。
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和加勒比海诸国在内的北美共同市场。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就提出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8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在国际经济中的优势地位逐渐丧失,而日本的实力在急剧增强,欧洲统一大市场在迅速发展。美国和加拿大为了加强北美地区的竞争能力和各自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86年开始谈判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步。经过漫长的谈判历程,1988年1月2日,美、加两国正式签订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1989年1月1日正式生效。按照这个协定,两国将在10年内分三次取消一切关税,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美国还同墨西哥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大纲》,并就两国贸易自由化的细节问题进行谈判。此外,美国还以加勒比海诸国不采取损害美国利益的措施为条件单方面对它们提供地区性特惠待遇,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1993年8月13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同时宣布,三国已就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劳务和环境附加条约达成协议,从而为三国通向北美自由贸易道路扫清了障碍。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有利于形成一个包括贸易、投资、金融和劳动力流动的一体化共同市场,从而把北美地区的经济合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4年1月1日,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3国共同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诞生。
据1991年统计,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3·63亿人口,面积2130多万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达6·45万亿美元,年出口总额近6000亿美元,进口总额约7000亿美元,其经济实力超过欧盟,为世界第二大区域间合作联盟。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蓝本,其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该协定将用15年的时间,分3个阶段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在3国9000多种产品中,立即取消50%的关税,15%以上的产品在5年内取消关税,剩余的关税将在6年~15年内取消。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组成的贸易集团,成员国之间经济上既有较大互补性和相互依存性,又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对北美、拉美,以致对冷战结束后新的世界经济格局的形成,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南锥共同市场诞生
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签订了《亚松森条约》,决定建立南锥共同市场。
条约的宗旨是共同谋求解决经济困难,走共同脱贫的道路。条约规定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1994年12月31日前实现商品、劳务和生产因素的自由流通;各国间协调在地区和国际经济会议上的、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采取共同的贸易政策等。南锥共同市场的最高机构是由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组成的理事会,行政秘书处设在蒙行维的亚。
南锥系指拉丁美洲南部地区,除4国外还包括智利、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等国。这8个国家从北向南延伸形成一个锥体,故被称做南锥地区。南锥共同市场包括了占拉美地区总面积59%的土地,占总人数44%的人口,4国国内生产总值占拉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51%,因而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世界多极化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新浪潮。这股新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都是前所未有的。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不仅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新特点,而且反映了世界多极化曲折发展的新趋势。
一、当前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主要特点
全球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主要依靠三条途径:一是不断深化、升级现有形式;二是扩展现有集团成员;三是缔结新的区域贸易协议或重新启动沉寂多年的区域经济合作谈判。
区域经济一体化覆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只有12个岛国和公国没有参与任何区域贸易协议(RTA)。174个国家和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最多达29个)区域贸易协议,平均每个国家或地区参加了5个。当然,各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发展程度也不相同。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同时又是各区域经济组织成员,有的具有多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的身份。全世界近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双重成员资格”。北方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议最多,平均每个国家为13个。相当数量的发展中国家已与北方国家签署了双边优惠贸易协议。多数协议发生在东欧、北非和拉美,东亚各国签署的协议少一些,而南亚各国至今尚无与北方国家签署协议的先例。
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广泛深入。新一轮的区域协议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甚至提出要具备共同的民主理念等。比如,北美、欧盟、南南以及其他一些区域一体化协议中,很多都涉及标准、物流、海关合作、服务、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劳工权益和竞争政策等条款。
形式与机制灵活多样。一是大多数区域经济集团对成员资格采取开放式态度,以加速扩大。除一些明确由双方构成的区域经济,如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澳新紧密经济合作关系协议等之外,一般区域经济大都经历了成员由少到多的过程。比如,欧盟历经5次大规模扩大,现已发展至25个成员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4年来也经历了4次扩大,达到21个成员。二是合作形式和层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许多国家放弃或基于原有贸易优惠安排而成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有的从关税同盟发展成为共同市场。比如,1995年1月,南锥体四国(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根据1994年签署的“黑金城议定书”的规定,将自由贸易区提升为关税同盟,并正式开始运转,从而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关税同盟。
跨洲、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和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成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打破了狭义的地域相邻概念,出现了跨洲、跨洋的区域合作组织。比如,日本相继与墨西哥、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不同区域经济集团之间也展开了连横合作。南锥体共同市场与其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之间开始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而东盟与欧盟外长会议之间就政治、经济领域内广泛的问题进行探讨业已制度化。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有意与南锥体共同市场合作,建立从阿拉斯加到阿根廷的整个美洲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突尼斯、摩洛哥等成员先后与欧盟谈判建立“欧盟与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并成为欧盟的伙伴国和联系国。南非则在与印度、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积极筹建“印度洋经济圈”。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兴起的动因
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波澜壮阔,有其深刻的政治动因和经济动因。经济动因主要有:
一是当前全球范围内日益加深的市场化趋向改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在战后新技术条件下,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依赖日益加深,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各国的生产和流通及其经济活动进一步越出国界。这就必然要求消除阻碍经济国际化发展的市场和体制障碍。
二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近年来多边贸易谈判所遭遇的挫折和困难,刺激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虽然世贸组织是推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力量,但由于自身庞大,运作程序复杂,根据世贸组织“一揽子接受”方式,其成员对各项议题的谈判只有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从而注定了短时间内所有成员达成共识和消除矛盾并非易事。
服务于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稳定,是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政治动因,主要包括:
一是谋求政治修好,缓解矛盾冲突,稳定地区局势。世界银行研究表明,区域贸易协议除了促进贸易流动,也对消除政治冲突起着显著的作用。欧洲合作的初始动机和最终目标就是政治。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磨难,欧洲人意识到不能再发生战争,必须通过合作、一体化与联合,才能实现欧洲的长久稳定、安全和发展。时至今日,欧洲各国终于通过经济合作,为实现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实现大欧洲联合的梦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推动国内的体制改革。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国内体制改革进程的机制,即通过外部的条约责任和有形具体的承诺来促进国内的体制改革。20世纪90年代,东欧转型国家与欧盟签署区域贸易协议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以此推动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过程。
三是寻求区域层面的政治保护以抗衡其他区域集团。这是世界大国加紧组织和巩固区域经济集团的一个重要动因。美国参与跨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意在抗衡不断扩大的欧盟。而欧盟希望作为一个更强大的整体,用一个强音在国际上更有力地与美、日等大国抗争,不仅在自家门口加紧对外经济扩展,在拉美和亚洲等地积极开展经济合作,而且致力于“大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日本极力在亚太地区推行“雁阵模式”,巩固和扩大“大东亚经济圈”,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打入欧美腹地,并期望借此获取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俄罗斯以独联体为依托,已经建立或正在构建一些区域经济集团,如独联体国家经济联盟、欧亚经济共同体等,以巩固和加强俄的大国地位。东盟通过加强内部协调与合作,在世贸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多边经济组织中用一个声音说话,来维护日益增强的自身利益。
四是传播主体政治价值理念。“9·11”之后,美国把反恐作为其国际战略的一项核心内容。2003年5月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主动提出与中东地区国家在2013年之前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舆论普遍认为,美国此举的真正目的是要通过自由贸易区方式在该地区推行美国式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