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0日)
明确“十一五”期间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安排2006年的卫生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坚定不移地推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十五”期间,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甘肃省卫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保障全省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完善,先后成功应对了“非典”、禽流感等疫情的挑战。二是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参合农民255万人,参合率达85.3%,“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效果显著,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开展,鼠疫、霍乱、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四是城镇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医疗质量管理、无偿献血、紧急救援等工作得到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顺利,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五是中医药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此外,在卫生人才培养、科研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省卫生工作者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全省卫生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总体上看,甘肃省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甘肃省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公共卫生体系还不够完善,突发应急机制还不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构装备落后,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各种干预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农村卫生投入不足,农村卫生基础薄弱,乡、村卫生条件简陋,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三是卫生执法监督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多头执法、职权不分、以罚代管的问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卫生行业作风有待继续加强,个别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没有彻底消除。四是公立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导致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重,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医疗机构改革和医疗质量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化。五是中医药工作还需继续加强,中医药科研、医学教育同卫生事业发展还不同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六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滞后,网络不健全,整体卫生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实现“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目标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从2005年11月份开始,省上正在组织调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打算经过5年的努力,在全省基本建立起适应甘肃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健康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形成新型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使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用房、设备、人员、经费基本满足正常运转要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做到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提高补助标准,继续组织实施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争使群众受惠面更宽一些。要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采取委托培养和进修提高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的培养。加快乡镇医疗行政体制改革,对院长和专业人员实行聘任制,对多余的非专业人员通过有偿的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逐年提高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标准,逐步做到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负担。村一级的医疗卫生人员也要适当给予补助,使他们能够承担起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方面的必要职责。初步拟定3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召开一次较大规模的卫生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这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希望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统筹谋划,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通过卫生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当前急需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建设,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基本具备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2005年年底,中央财政补助甘肃省公共卫生项目28项,总资金1.55亿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防治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在完成基础建设的情况下,抓好设备装备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在提高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能力、水平上下工夫。要建立和完善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落实疾病控制任务,科学确定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明确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的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有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信息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反应、救治、监督和指挥决策能力。要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快完成传染病医院、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科(室)的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其在救治传染病方面的作用。要积极推进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监督条件和手段,提高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虚假广告、假医假药等侵害群众利益、有损卫生行业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