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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犹太人的谈判诀窍(3)

犹太人在谈判中从不吃亏,而且使谈判更实际、更准确,这当然得益于博闻强记。

在商业谈判中是如此,在外交谈判中也是这样。犹太人特别注重情报搜集。情报可以使自己了解对手憎爱情况,抓住对手的真实意图,避免落入他们设计的陷阱;还可以估摸对方的要价条件,揣测对方的让步底线,从而在谈判中赢得主动,提高获利几率。

60年代的美国正陷在越战的泥沼之中。为了摆脱困境,美国政府已与越南代表人在巴黎进行了高度机密的和谈。和谈对下届总统竞选至关重要。许多人都想知道其中的秘密,当时的总统竞选者尼克松对此更是望眼欲穿。

基辛格猜准了尼克松的心意,想到自己有位朋友可以获得和谈的内幕消息,他借此便与尼克松进行了秘密接触。基辛格很快就弄来了情报:第一,巴黎刚发生重大事件,基辛格劝尼克松不要对大众发表关于越战的新策略;第二,现总统可能短期内下令停止轰炸北越;第三,巴黎方面已协议停止轰炸北越。

正是凭着这些准确的情报,尼克松才成功地避免了在大选前几日所发表的谈话中说出错误的信息,授人以柄。基辛格提供情报的内容和时机,均使尼克松获得极佳的群众反应。尼克松也由此大获成功,当选为总统。同时,他也对基辛格这名犹太人刮目相看,委任以国务卿要职。

求同存异,互利双赢

用通俗的话来说,谈判就是商量。只不过谈判更为正式、严肃一些。但不管怎样,它跟商量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之上,并且服务于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商场上,谈判的目的便是互利双赢。

犹太商人认为,如果谈判双方在立场上争执不休,各自的目的都难以达到。要想使生意成功,双方必须着眼于共同的利益。很多时候谈判往往只能调和双方利益而不可能调和双方立场。但是要注意的是任何一种利益,满足的方式有多种,存在着可供选择的余地。还有就是,谈生意双方的共同利益往往是大于冲突的,所以犹太商人在谈判时极为注重互利双赢的原则,尽量减少双方矛盾的作用。也因此,犹太人通常十分重视对双方潜在的共同利益的深入挖掘。

以房主与房客之间的共同利益为例:(1)双方都需要稳定。房主需要稳定的房客,房客要找到时间长一点的居住地;(2)双方都希望房间维护得很好。房客要住在里面,房主想要增加房子的价值以及建筑的名气;(3)双方都希望建立良好的友谊。房主想要房客按期付租金,房客希望房主做必要的房屋维修。

双方还有些不同但不冲突的利益:(1)由于房客过敏,他不喜欢新刷的涂料。房主则不愿花钱重新粉刷所有的房间;(2)房主可能希望第一个月的房租有所保证,因此想让房客提前预付。房客对房间很满意,他可能对何时付房租没太在意。

一旦考虑到上述共同利益和不同利益之后,双方在低房租与高收益方面的对立利益就容易解决了。双方的共同利益也许会促使他们签一份双方都满意的合同,比如订下长期合同,双方共同承担改善住房条件的费用。双方为了友谊做一些努力,不同的利益就可以得到满足。比如第二天预付第一个月的房租,房客花钱买涂料,房主负担粉刷费用。

但不要把调和双方利益分歧的事想得太轻易,关键是要找到诀窍。

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姐妹俩人吃同一个桔子。两个人都要这个桔子,因此就得一分为二。她们并未了解对方的愿望:一个想吃果肉,另一个则想用桔皮烘烤蛋糕。这个故事如同许多商场案例一样,圆满的协议之所以有达成的可能,正是因为每一方所要求的东西“不一样”。就如同“协议”,“协议”往往是基于“不一致”而达成的。假如股票购买人一定要说服售出人相信价格会上升然后才成交,那无异于笑话。如果双方一致认为股价将上涨,出售人就可能不想出手了。股票交易之所以能达成,正是因为购入者认为会涨价,售出者认为会降价。想法的差异,是达成交易的基础。许多创造性的协议,都显示出“透过歧异达成协议”这一原则。

在利益和想法上的歧异,可以使得某一项目对你有很大的利益,而对另一方则损失不大。调和双方利益的第一个诀窍是:拟定一些你本身可以接受的选择方案,然后征询对方偏好哪一项。你希望知道的只是对方偏好哪一项,不必知道对方可接受哪一项。然后你再细分对方偏好的那项选择方案,将之分为两种以上的不同方式,再请对方选择。在利益上、次序上、信念上、预测上,以及对风险抱持的态度上有差异,正是双方存在“契合”之处。因此,谈生意者的座右铭也可以是:“差异万岁!”

调和双方利益可以把双方的注意力都放在谈判的内容上。现在你正在设法寻找可以改变对方抉择的各种选择方案,以便对方做出令你满意的决定。你要给对方的不是问题而是答案,不是困难的决定,而是容易的决定。决定常常会受到不确定因素的羁绊。你往往希望得到的越多越好,但又不知道得到多少才够。你可能会说:“你说出来,我就知道够不够。”这在你自己看来,也许言之有理,但若是从对方的角度看,你就知道必须提出更令人信服的理由。因为不管对方做什么或说什么,你都会认为还不够。但要求对方再往前多走一步,并不会产生你心中期望的结果。打个比方说,如果你希望让一匹马跳越栅栏,就不要再加高栅栏;如果你希望出售三角一杯的饮料,就不要为了自己有谈判余地而把价格定为五角。

一般而言,人们对尚未开始的事情可能失去信心,对已经开始的事情则难以罢手;对已经进行了一阶段的事情可能罢手,对刚刚着手的新计划则会努力开展。由于大多数人都会认可“合法性”的概念,因此设法使解决方法具有合法性,也是容易被对方接受的有效方式之一。对方比较容易接受从公平、法律和荣誉角度出发自认为正确的事情。犹太人在谈判桌上和解决各种争端中都深知这一技巧的重要价值。

注重细节,打造形象

犹太人认为谈判必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之上,并服务于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在商业往来中,之所以要谈判,其最终目的不是树敌,而是和解,达成一致,从而互利双赢,“皆大欢喜”。从这一认知出发,又可以延伸出一个要点,那就是形象的打造。因为既然谈判是为了取得和解与一致,最终达到共同的目的,那么,注重自身的形象,便是一种看得见的尊重别人的方式,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尊重自己,就是尊重他人”。当你认真地对待自己时,你也就是获得他人的尊重。

《塔木德》上有这么一个提醒:人在自己的故乡所受的待遇由言行而定,在外乡则视服饰而定。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评价在故乡并不受衣着的影响,因为人们了解他的言行。但一个人如果到了他乡,人们要评价他就得看他的外貌特征,衣饰装束和言谈举止了。

犹太人认为,组织谈判时,或多或少地需要主动制造一些对实现目的有帮助的突出效果。在正式谈判时那种庄重的场合当中,穿着应力求讲究。细节无比重要,因为对方可能发现了你的某一细节,可能暗自赞叹,也可能见微知著,一下了解了你的某一缺陷。例如在穿着打扮上,衣服要干净合适,注重搭配和出席的场合,符合社会礼仪规范,尽量不穿奇装异服,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够持重的感觉。

除衣着服饰之外,有关谈判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谈判的程序等细节问题也应细细考虑。细小的地方,往往左右谈判的方向。

重大谈判当然在办公室、客厅或会议室谈判为好,以示重视。一般谈判在餐桌上谈,气氛可能更随便、更热烈些。谈判时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出席与不出席效果是不一样的,但不管怎样,谈判之前都应该在各个方面考虑周到,做到“精雕细琢”,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