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内容提要】
现代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伴随着人类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迈进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本章先介绍了社会保障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相关知识,然后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基本思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引导案例
德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目前,德国联邦政府共有14个行政部门。其中,涉及社会保障事务的部门主要包括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联邦卫生部、联邦劳动服务局。
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主要职能是保证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帮助残疾人和弱势群体融入社会、为促进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在工作过程中,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要与其他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合作。
联邦卫生部的核心职责是保障法定医疗保险和护理险的有效运行。在联邦卫生部的各部门中,部门二负责法定医疗保险和护理险。部门二下又设三个分部,分别负责健康保障、医疗保险及护理险。
联邦劳动服务局是一个自主管理的、带有机构性质的、联邦直属的公共法律法人代表。其主要职责包括:介绍职业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保持和创造就业岗位;为没有收入的人群发放福利金,如失业救济金或破产人员救济金等。此外,联邦劳动服务局还负责支付儿童补贴。
除了联邦政府以外,德国地方政府中也设置了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在不同的州,这些部门略有不同。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德国采用了哪种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并分析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缺点。
社会保障管理概述
一、社会保障管理的概念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保障目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行为和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是现代社会管理专业化分工的必然产物。同时,社会保障管理也是社会保障法制的延伸和强化,其基本任务就是保证现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实现社会保障法制化,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包含健全而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资格和程序、侵害公民社会保障权利行为的处置以及对社会保障管理实施的监督等都必须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才能使社会保障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二)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保障是政府的社会化事业,政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所以应当由政府机构对社会保障事务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但是,由于社会保障项目比较多,不同社会保障项目的属性、作用及操作方法差异很大,因此,有必要根据各类社会保障项目的具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分项目管理。从各国社会保障管理的实践来看,各国都是在集中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
(三)效率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传统管理体制所表现出来的管理机构分散、机构重叠、职责不清、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使社会保障管理环节增多、成本上升、社会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低下,从而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成效,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通过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管理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机构,统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政策,可消除多头分散管理的各种弊端,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
(四)与社会经济整体协调一致的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的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都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建立统一、协调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也是国家调控和发展经济的需要。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筹集和调剂社会保障基金,能使国家、政府充分利用基金,形成规模效应,并结合国内经济形势,调整基金流向和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三、社会保障管理的作用
(一)保证社会安定,减少社会动荡
加强社会保障管理,帮助劳动者摆脱或减轻经济上的困难,可消除职工退休、失业的后顾之忧,安定民心,有利于安定社会秩序。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消除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工农之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别,缩小各类居民收入的差距,消灭贫困、缓解各类社会矛盾,协调各种社会关系,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
社会保障的实行可使劳动者患病时得到及时治疗,较快恢复劳动能力;同时,义务教育、职业培训等又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者具有健康的体魄、旺盛的精力和较高的技术,就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生产的大力发展。
(三)破除陈旧观念,配合计划生育政策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伴随着社会进步产生的传统大家庭的分化,大大瓦解了我国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相应增加了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如果实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使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力时能获得社会的物质帮助和照顾,还可减轻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破除千百年来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对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协调各方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保障为社会成员提供多方面的物质生活保障和精神生活保障,彻底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必然会促使劳动者自觉地参与竞争,并更有效地为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在纵向上是不同年龄劳动者之间的代际互助、互济,有利于代际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社会公德、道德观念的维护和延续,有利于形成团结互助、同舟共济的良好社会风气。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概念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管理而建立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各类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以及规定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的总和。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织保证措施,它通过明确不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来贯彻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转。
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内容
从内容上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由三个部分构成,即管理机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
(一)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指负责社会保障法令和政策执行,维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管理权力的机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管理的主体,通常由政府设立,或政府授权相应的组织设立。
1.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类型
(1)按照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
按照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可以分为高层管理机构、中层管理机构和基层管理机构三个层次。
高层管理机构:是中央级管理层次,负责参与社会保障的全面立法,对社会保障各项活动进行规划、领导,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全国性统筹和调剂使用,并对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控制。
中层管理机构:是省级政府的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贯彻社会保障立法政策,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对地区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调剂,并向高层管理机构反馈社会保障法令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管理机构:是地(市)、县(市)级地方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给付,提供社会保障事务的信息、咨询,接受高层、中层管理机构下达的任务,并实施日常社会保障工作。
(2)按照管理机构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划分
按照管理机构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社会保障行政主管机构:是各级政府机构中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障的立法、监督检查及贯彻实施。
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机构:隶属于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机构的一种公共事业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参加者(受保人)的资格审定、登记,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社会保障基金的日常财务和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障待遇的计算、发放,并为投保人提供各项社会化服务。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构:隶属于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机构,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金融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是独立于政府的公共事业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机构成员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监督社会保障的政策法律执行情况、基金筹集情况、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待遇给付情况、服务质量等。
2.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
各国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尽一致,大致可以分以下几个类型:
①仅设置中央政府主管部门。
②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的统管下设立地方政府管理部门。
③设置政府部门和半自治或非政府自治组织共同管理。
(二)社会保障管理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内容是社会保障管理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是指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对社会保障的管理与监督权力,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①拟定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处理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利益和矛盾。
②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规定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享受保障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基金管理和投资办法、待遇支付标准和对象,以及社会保障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等。
③贯彻、组织和实施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
④受理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和仲裁。
⑤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⑥培养、考核、任免社会保障管理干部。
2.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包括基金的筹集、运营、支付三个方面的内容。基金的筹集渠道主要是国家、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以及社会的捐助;基金的运营管理包括基金的日常财务和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基金的投资运营;基金的支付是给付受保人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如养老金、失业金、救济金、医疗费用报销、家庭补助等。
3.社会保障对象管理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退休者、鳏寡孤独者、失业者、生活困难者、伤残者等。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包括向他们提供物质保障、日常生活和健康服务,提供参与社会活动和就业方面的机会,提供精神和心理慰藉等,其管理工作是在社区化、社会化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组织和引导,依靠工会、各种社团、慈善协会等社会力量来完成。
(三)社会保障管理方式
1.按照管理权力的结构分布划分
按照管理权力的结构分布划分,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可分为集中管理模式、分散管理模式和集散结合管理模式三种。
集中管理模式:是指把社会保障项目集中在一个管理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集中对社会保障项目的基金筹集、待遇给付及运营监督实施统一管理。
分散管理模式:是指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管理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并各自建立一套社会保障执行机构、基金营运机构及监督机构,各保障项目之间相互独立,基金不能相互融通使用。
集散结合管理模式:是指将社会保障中共性较强的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将特殊性较强的项目单列出来由相关部门分散管理。
2.按照政府介入程度划分
按照政府介入程度划分,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可分为政府直接管理方式、半官方自治管理方式和商业保险管理方式三种。
政府直接管理方式:由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集中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务。
半官方自治管理方式:由政府成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全国的社会保障事务,并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央政府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具体的管理工作则由半官方、半独立的行业或地区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