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法律文书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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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诉讼申请类文书(4)

请求认定原系万××的六间住房为无主财产。

事实和理由

我村村民万××,自1990年2月8日去世至今已有14年,万××去世时留有住房六间,坐落于我村南街43号。万××去世前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时至今日无任何人就该住房提出产权主张。因我村要对村住宅实行新的规划,而万××留有的六间住房影响规划,因此村委建议将万××住房六间收归村集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依法认定万××的六间住房为无主财产。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省安丘市××乡××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

××××年××月××日

第七节 支付令申请书

一 支付令申请书概述

(一)支付令申请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支付令申请书,是债权人依照督促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发出催促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命令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支付令申请书是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支付令申请书制作的条件和程序

当事人制作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有价证券,除此以外,要求债务人给付其他财产都不能申请适用督促程序。

所谓金钱,是指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有价证券所表示的财产权利必须实际持有才得以实现的证券,如本票、汇票、支票、股票、公债、国库券、提货单、抵押单等。可以适用督促程序的给付之诉的案件,如借款、借贷、有效买卖欠款、赊销欠款、代销欠款等。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所谓对等给付,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给付义务是双方的。债权人要申请支付令,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给付义务,而债权人并无任何给付对方的义务。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请求签发支付令。申请人不写明请求的事实和根据,也不得按督促程序发布支付令。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这里所说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下列情况下,应视为支付令不能送达:一是需要采用公告方式才能送达的;二是债务人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需要域外送达的。

(5)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债务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必要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收据等。

(三)支付令申请书的结构内容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文书名称“支付令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

2.正文

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

3.尾部

(1)写明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3)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时间。

(4)附项部分。法律如无例外规定则必须递交副本。写明:第一,债权文书复印件的份数。第二,物证、书证名称、件数。第三,证人姓名、住址。

二 支付令申请书的制作重点

支付令申请书的制作重点是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部分。

(一)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是支付令申请书的目的所在,应具体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下达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具体支付的债款是多少,或者有价证券上标明的款额、物品数量是多少。这一项关键问题是明确要求人民法院下达支付令。

(二)事实和理由

这部分应写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凿的证据,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事实及提出申请的目的。

叙述事实和理由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写明申请支付的标的是金钱还是有价证券,数额是多少。

(2)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和经过。即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签订了何种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证据证明。对债权债务有无异议,比如数量问题、质量问题,等等。

(3)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申请支付的标的物不存在相互抵消的问题。

(4)债权人的讨债经过。写明债务已到偿还期限,申请人曾向被申请人追索,被申请人应当偿还,并且被申请人也有偿还能力,却不予偿还的经过。

(5)援引有关法律、法规,说明债务人欠债行为违法。引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目的。在论述理由的时候,应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已经写过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应纵观全局,围绕着申请的目的来论述理由。

债权人对所述事实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有债权文书和合同的,应提交证据的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有证人的,则应提供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 支付令申请书的制作注意事项

(1)支付令申请书只限于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在制作申请目的这一部分时,申请目的应当具体明确。

(3)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四 格式

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书证:(名称)共×件;

2.物证:(名称)共×件;

3.证人:(姓名、住所等)。

五 实例

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李××,男,1975年4月3日出生,汉族,××市××公司职员,住××市××区××小区××单元××号。

被申请人王××,男,1965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市××公司职员,住××市××区××小区××单元××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人民币20万元欠款。

事实和理由

2000年12月30日,被申请人王××与申请人李××签订借款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申请人李××借给被申请人王××人民币20万元,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为9个月,即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01年9月30日止,2001年10月1日一次性偿还本金20万元。2001年10月1日偿还期已至,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王××至今未偿还所欠款项。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立即偿还欠款20万元人民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年××月××日

附: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第八节 公示催告申请书

一 公示催告申请书概述

(一)公示催告申请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公示催告申请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所标示的权利与实体权利相分离,使自己的实体权利得以重新确认,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公示催告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二)公示催告申请书制作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的事项。只能是依照规定可背书转让的票据和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票据是公示催告程序主要的适用对象。所谓票据是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票据的发行必须依《票据法》进行,它按照规定的格式,载明收款人可于指定日期向付款人支取一定的款项。票据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背书转让,从而成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票据主要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可背书转让的票据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可以在票据背面批注并签名、盖章,将票据转让于他人。依背书出让票据者称为背书人,依背书获得票据者为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背书而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因背书而对票据金额负担保责任。在具体适用公示催告时,应注意以下界限:凡是不记名票据,如定额支票等,均以单纯交付为转让方式,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凡是记名票据,有关规定不允许背书转让的,也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只有依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记名票据,才可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2)提起公示催告申请的理由。提起公示催告申请的理由必须是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并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即有无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不明和利害关系人是谁的情况不明。

(3)提出公示催告申请的主体。有权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必须是最后的持有可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丧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4)公示催告申请的管辖。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依法只能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以票据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为票据支付地。

(5)申请提出的方式。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票据名称、号码、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支付人、支付日期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公示催告申请书是丧失票据的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丧失票据的人仍然享有票据权利的工具。因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可背书转让的票据丢失、被盗或灭失后,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三)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结构内容

1.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公示催告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第一,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申请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的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 ×××(字号)业主”。第二,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申请人的关系。第三,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2.正文

正文包括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两部分。

3.尾部

(1)致送机关的名称。

(2)右下方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

(3)附项。有附送的证据,应写明的证据名称和件数。

二 公示催告申请书的制作重点

公示催告申请书的制作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事项

简要地说明何种票据、张数、票面总金额,何时被盗、遗失或灭失,请求公示催告。具体写法如:“申请人遗失(或被盗)本票(或汇票)××张,票面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元,请求予以公示催告。”

(二)事实和证据

首先写明丧失的票据的有关内容。申请人原持有何种票据,是汇票还是本票;票据张数;各张票面金额和总计票面金额分别为何种货币,共计多少币值;原发票人和持票人是谁;已背书转让几次,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是哪些人;手续、印鉴是否完备,能否得到银行承兑。其次写明丧失的情况。即票据在何时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及其经过详情。最后写明前述事实的证据。即对于申请人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以及此后所采取的追寻、补救措施等事实,有哪些书证、物证或人证可以证明,并声明已经丧失的票据,绝不会有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