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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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附件(3)

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完善城乡供水系统。积极推进500千伏主网架建设,实现220千伏电网全覆盖;着力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快建设天然气供应设施。完善以南明河流域沿线为重点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改造污水处理厂和敏感水域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重点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场、收运系统和餐厨废物处理利用工程。推广城乡绿色照明。

加强防洪排涝、消防、人防、抗震、地质和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不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绿地及公共空间。实施通道绿化、立体绿化,推进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快推进绿道建设示范工程,加强居住区绿化,提高城市绿化品位。

规划布局一批体育、文化、休闲广场,积极开发地下公共空间,完善城市功能。

信息基础设施。加速建设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高速宽带、多平台传输网络,积极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现代物流、智能交通、数字城管、智慧环保、区域电子商务、“城市一卡通”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与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贵阳”。

第三节城市管理

标准化管理。通过建章立制、细化标准、量化目标、明确职责,实现城市管理的无缝隙、无死角和全覆盖,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完善城市建设、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旅游服务等领域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管理细则,加强管理人员培训,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标准化的城市管理保障体系。

精细化管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细节为重点,建立健全源头治理、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网格化联动等机制,形成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转体系。完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城市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积极发挥贵阳市12319公共服务指挥中心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以建筑物和地下管网为重点的数字化城建档案。

人性化管理。增强城市管理的服务意识,逐步增加公共服务覆盖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分类疏导、分级服务,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重点开展对流动人口、失业人员、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服务,建立完善面向农民工的综合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城乡一体化

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城乡人力资源、市场要素、资金投入、信息共享、文化发展一体化的新机制,把事关群众生活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公共交通、燃气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施农村“通畅工程”,提高县乡公路的技术等级,改善路网末梢的通行条件,提升通行能力,2020年前基本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

加强扶持与引导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建筑节能技术在城镇推广应用,实施城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良好的绿色重点小城镇。加强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带动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第七章)生态文化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丰富和深化生态文化内涵,大力营造生态文明的浓厚文化氛围。

第一节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提高市民生态道德修养,营造人人遵循生态道德、事事负起生态责任、处处体现生态文明的文化氛围。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大力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提升全市人民热爱贵阳、建设贵阳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第二节 生态文化发展

生态文化事业。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构建市、区(市、县)、乡镇(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对生态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保护利用好文物资源,深化博物馆免费开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广播影视和报刊、发行事业,形成完整的生态文化服务体系。

生态文化产业。坚持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开发、民族民俗演艺、民族民俗文化产品设计研发等工作中,更加注重体现贵阳生态文化特色,形成具有贵阳生态文化特色的系列产品。

第三节生态文化推广体系

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生态文明知识作为干部教育的基本内容,加强对企业、社区和村寨等的生态文明宣传。运用宣传、教育、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等手段,鼓励市民、企业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利用现代媒体传播生态文明知识,积极开展生态环保相关活动;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题,通过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等多种途径,普及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传统道德教育基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等公共设施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开展多形式生态文化活动,使之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

(第八章)生态文明社会建设

以建设生态城镇、生态乡村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安全感和幸福感,努力构建生态文明社会。

第一节生态文明城镇

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居住区绿化,依托公园、广场、道路、湿地、湖泊,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扩大绿地空间,美化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实施社区道路畅通工程,重点建设和改造连接城市主干道的社区道路。

布局一批健身、娱乐、休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区生态文明教育,促进生态社区和文明家庭创建。

引导绿色消费。倡导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鼓励使用节能、节水、节粮、节材产品和可再生产品,淘汰落后的耗能、耗水产品,引导消费节能环保型汽车、家电等产品,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企业使用绿色原料,生产绿色产品,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废物排放。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生态文明示范企业标准。深入开展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机关建设,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公信力。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降低行政成本。

完善社区功能。进一步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推动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转移。

健全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供便捷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活动,维护良好社区治安,促进邻里和谐相处。

第二节生态文明乡村

优化村庄布局。加强规划引导,重点建设一批特色村寨、中心集镇。加强城镇规划与乡村规划的衔接,形成布局合理、用地节约、城乡一体的空间格局。加大力度保护具有民族特色和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传统村落,保护好传统建筑、传统选址格局、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建设美丽乡村。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和房屋立面改造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开展垃圾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加强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绿化,不断美化人居环境。全面硬化入村通道和村内道路,推广使用集中式供水和配套排水设施。

树立文明村风。积极开展文明村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促进农村的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自治权利。

第三节促进社会和谐

创建生态文明学校。以校园整洁、校风良好、文明向上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学校创建标准。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全部达到生态文明学校标准。

创建生态文明医院。以医德高尚、医技过硬、医患和谐、环境舒适为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医院。打造绿色医疗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控制放射性污染,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善医德医风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重点开展服务业技能培训,扶持小微型企业,拓展就业渠道。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扶持绿色创业,探索绿色创业带动绿色就业。扩大环保、生态农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三大传统绿色产业的就业规模和层次,挖掘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的绿色就业潜力。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大力实施养老敬老工程,加强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保标准动态调控机制。加强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第四节 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市-区-社区”三级管理,提升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健全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提高教育、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各级和谐促进会建设,积极推进第三方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加大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力度,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生态安全工作,提高应对生态环保等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生态环保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减灾及环境安全综合应急体系建设。

(第九章)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运用政策法规、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第一节法制建设

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最严格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土地开发保护、林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湿地保护等相关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修订完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清理、修订和废止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生态环保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政府听证会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节严格执法

进一步发挥环保法庭和审判庭作用,严格追究生态环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加强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严厉查处违反生态文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支持和鼓励市民、律师、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对生态环保诉讼受害人的援助责任,不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援助网络。加强统计分析,定期监测、评价和公布生态文明建设绩效,并将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追究和行政监察。发挥生态文明政策在项目审批、信贷支持、土地利用、财政税收、市场准入等领域的导向作用,鼓励资源节约、生态环保。

第三节机制创新

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代际补偿试点,逐步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流域、湿地、森林和矿产资源开发等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降低能源消耗总量。开展以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为主的排污权交易试点,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