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美国的态度
二战结束后,美国曾把希望寄托在国民党身上,指望扶持蒋介石作为美国在东亚的代理人,以维护美国利益。中国内战爆发后,美国一直大力支持国民党,反对共产党。但是,从1948年末起,随着中国人民革命的迅速发展,蒋介石统治的江河日下,美国对国民党的信心越来越小。无可奈何之中,美国外交决策人不得不面对现实。他们在继续援助蒋介石的同时,开始考虑美国和即将获得全国胜利的中共的关系。
以国务院政策设计室(Policy Planning Staff)为代表的一批国务院官员认为,贸易和“承认”为西方提供了一个在和中共交往时,可以讨价还价、施加影响的机会。西方和共产党中国恢复贸易关系是保持和中共联系的“最可行的办法”。让中共进口西方石油产品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这样中共“可能建立起对西方的依赖关系”。美国官员指望,西方可以影响中共的政策,使中共起码不成为苏联在东亚的工具,从而抵消苏联的影响,维护美国的利益。
1949年5月13日,艾奇逊向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转达了美国承认新中国的“三原则”:新中国必须(1)实际控制领土和国家的行政机器;(2)有能力并且愿意履行其国际义务;(3)获得全国人民的承认。随后,司徒雷登在和南京军管会外事办公室主任黄华的会谈中,提出了这个承认“三原则”。很明显,美国并不准备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讨论和新中国的关系。美国是要以“承认”来实现其政治目的,即改变中共的立场,要中共“遵守国际义务”,维护美国在华侵略利益和特权。对于美国的这种要求,中共自然是采取拒绝的态度。美国不愿放弃其“有条件的承认”政策,中美关系只能是越来越僵化。再加上,美国国内院外援华集团的压力以及美国政府担心承认新中国会鼓励东南亚的民族解放运动,美国实际上采取了越来越敌视新中国的政策。
从1949年初开始,英美围绕承认新中国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磋商,双方的看法差别很大。一方面,美国不断向英国施加压力,让英国在承认政策上和美国保持一致,不要作出“不成熟的”、“匆忙的”承认决定。另一方面,英国则反复强调,它在中国有大量的实际经济利益需要保持,不得不采取和美国不同的作法。至于促进中苏分裂的问题,英国认为,保持西方在华影响是阻止中国进一步倒向苏联阵营的最好办法。英国官员认为,和英国在华经济利益相比,美国在华经济利益很小,因此,美国在考虑对中国施加压力和经济制裁时很可能顾虑很少。他们害怕,美国对华经济制裁会促使中共立刻将水电、保险、银行、商业、船运等行业收归国有,而英国在这些行业中投资巨大,利益很多。
随着中国革命日益接近全国胜利,英国越来越倾向于承认新中国,以维护其在华利益,英美在承认问题上的分歧也越来越明显。最后,英国政府终于不顾美国的压力,作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1949年10月24日贝文向内阁建议承认新中国,他列举了两个重要理由来说明他为何主张这样做:第一,英国可以通过和中共开展贸易来维护英国在华利益;第二,在不久的将来,中共有可能和苏联发生摩擦,如果英国和中共政权保持正常关系的话,英国就有机会利用中苏矛盾。随后,贝文于11月1日致电美国国务卿艾奇逊,表示英国打算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中国共产党已经不可否认地控制了中国四分之三的领土。贝文告诉艾奇逊,保护英国贸易利益的最好方法就是在中国的门内伸一个脚。知道美国人对他的做法不悦,贝文于12月16日再次致电艾奇逊,就英国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上不能和美国保持一致,表示遗憾,希望求得美方的谅解。贝文指出,英国想和美国保持步调一致,但英国也不希望失去对亚洲形势的控制,并且必须考虑英国在亚洲的朋友的意见。他再次强调,对抗苏联在中国的影响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让中共与西方建立联系,这种联系建立得越早越好。
综上所述,英国政府承认新中国的决定,在国内受到普遍的支持,议会、利益集团、舆论界都主张在中国问题上采取现实的态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外,英国的大多数盟国及英联邦成员国都不反对英国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只有美国(以及法国)不希望英国迅速承认新中国。
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1950年1月6日,英国外交大臣贝文致电周恩来外长,承认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法律上之政府”,愿意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在未任命大使之前,派胡阶森(John Hutchison)为临时代办。北京1月9日复电表示愿意同英国建交,接受胡阶森作为英国代表来华谈判建交问题。英国虽已提出“双方换文本身已构成了外交关系的建立”,但还是同意了进行谈判。
中英建交谈判于3月初开始,中方向英方阐明:在建交问题上,最重要而必须先行解决的是英国政府同国民党集团的关系问题,这首先包括英国代表在联合国中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投票行动。在这一方面,中方是不满意英方的行动的。
1950年1月13日,苏联代表马立克(Jacob Malik)在联合国安理会提出驱除国民党代表、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提案,但被美国操纵的多数票否决。英国投了弃权票,2月2日,英国外交部指示胡阶森向中方解释说,英国投了弃权票,不是英国支持国民党集团,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是因为安理会里没有支持苏联提案的多数票。英国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时机尚不成熟,所以英国投了弃权票。中国认为,联合国各机构如何表决是一回事,而英国代表团在表决此问题时如何投票则是另外一回事,英方的解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中英建交谈判被搁置下来。
为了打破中英谈判的僵局,英国在1950年3月至6月间,曾作出一些努力,试图解决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当时,在组成安理会的13个国家中,已经有5个国家,即苏联、印度、南斯拉夫、英国和挪威,承认了中国。英国认为,只要再有两个国家支持中国,就可以在安理会形成赞成中国代表权的多数票。因此,3月间英国外交部指示英国驻埃及、厄瓜多尔和古巴的外交官与所在国政府接触,说服他们在安理会支持中国.
与此同时,美国也在暗地活动,以便阻止安理会形成支持中国的多数票。1950年1月18日,美国国务院指示美国驻厄瓜多尔大使递交一份备忘录给厄国政府外交部。该备忘录指出,厄瓜多尔终止和国民党的关系,将会对安理会讨论中国问题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希望厄瓜多尔政府“起码在目前推迟考虑”和国民党政权断绝外交关系。
由于美国的阻挠,英国试图在安理会促成一个支持中国的多数票的努力没能成功。6月,英国外交部决定,中国代表权问题在联合国再出现时,英国将不再投弃权票,而改投赞成票。外交部指出,将于7月3日召开的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是英国执行这一新政策的第一个机会。届时,英国将投票支持中国进入联合国。
但是,6月25日朝鲜战争的爆发,使英国再次改变态度,迫于美国的压力,英国决定推迟执行在联合国投票支持中国的政策。朝鲜战争使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复杂化,并扩大了英美在此问题上的分歧。美国认为,由于朝鲜战争的发生,联合国不应该再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但是,英国认为,中国代表权问题和朝鲜战争是两码事,可以分开来考虑。
在9月19日举行的第5次联合国大会上,英国投票支持印度代表提出的接纳中国加入联合国的提案,但却对苏联提出的驱除国民党代表,接纳中国的提案,投弃权票。后来,这二个提案都未获得通过。英国的作法表明:尽管它支持中国加入联合国,但它却不支持剥夺国民党在联合国的代表权,从而表现出英国持“两个中国”政策的端倪。周恩来外长向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K.M.Pannikar)表示了中国政府对英国政策的两面性的不满。
1951年5月,美国在联合国提出“搁置”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讨论。5月25日,艾奇逊对英国新任外交大臣赫伯特·莫里森(Herbert Morrison)说,美国此举的目的是防止6月1日苏联代表马立克成为安理会主席后再次提出中国代表权问题。美国知道,安理会再次就中国代表权问题投票的话,按照英国目前的政策,英国将投赞成票。英国再次屈服于美国的压力,支持美国的“搁置”议案。由于美国操纵的多数使“搁置”议案获得通过,从1951年起,联合国大会多年不审议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的任何建议。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1961年。
“两航”飞机问题
50年代初,阻碍中英建交谈判获得成果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英国政府对在英国、香港和其他英国属地的国民党集团的各种机构以及中国的国家财产所持的态度。在这一方面,香港“两航”飞机事件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1949年11月9日,中国航空公司总经理刘敬宜、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陈卓林乘机由香港飞抵北京,发布全体员工起义通电。11月12日,毛泽东致电刘敬宜和陈卓林,祝贺“两航”全体员工起义。“两航”全体员工起义后,尚有70余架飞机留在香港。北京立即宣布:这些飞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财产”,要求香港当局予以归还。
与此同时,蒋介石及其美国的支持者陈纳德(Claire Chennault)、惠廷·威劳尔(Whiting Willauer)等人也在积极活动,力图阻止北京获得这批飞机。国民党集团和陈纳德商定,由陈纳德控制的“民用航空公司”出面,“购买”这批飞机。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陈纳德让美国前战略情报局局长威廉·多诺万(William Donovan)出面,去向香港总督亚历山大·格兰瑟姆(Alexander Grantham)施加压力,要求格兰瑟姆去影响香港地方法院对这批飞机的裁决。格兰瑟姆在回忆录中说,多诺万和他谈话时,“盛气凌人”,并威胁说:如果格兰瑟姆不满足他的要求,他将去伦敦告格兰瑟姆的状,让格兰瑟姆“难堪”。
1950年2月23日,香港地方法院根据“主权豁免”原则,裁决“两航”飞机归中国所有。美国政府反应激烈。24日,艾奇逊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对伦敦和香港提出“抗议”。美国参议员威廉·诺兰(William Knowland)说,如果中共获得“两航”飞机,那将是对亚洲“非共产主义世界的最大打击之一”。
4月2日,由于香港当局没有采取认真保护措施,致使7架“两航”飞机被炸。4月4日,周恩来指责香港当局阻碍飞机归还中国,要求香港立即放行剩余的飞机并对“中国的损失负全部的责任”。
美国加紧对英国施加压力,要求改变香港地方法院的决定。美国国务院官员威胁英国大使:如果香港将“两航”飞机交还北京,美国将终止继续给英国以“马歇尔计划援助”。在伦敦,美国大使馆一秘阿瑟·林沃尔特(Arthur Ringwalt)频繁地会见英国外交部官员,要求英国作出有利于美国的决定。
英国政府考虑到英国对美援的依赖,不得不又一次屈从于美国的压力。5月10日,英国政府颁布一项赦令,否决香港地方法院先前对“两航”飞机的裁决,并决定在飞机的所有权被最后裁定以前,将飞机扣留在香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召见胡阶森,指出英国政府的赦令是英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极不友好态度的表现”。1952年,英国枢密院决定“两航”飞机归陈纳德的“民用航空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