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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以文见自己,以情见天地,以心见众生

好吧,这是一个静谧而多情的夜晚。

星光满天,秋意渐浓,骚动的丰收季节,美好到没有边际。所谓“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如此风情万种的夜晚,一个人埋在书房里,喝着李白在举杯邀明月时,曾醉过的浊酒;望着仓央嘉措困于布达拉宫时,曾问过的月色,静听万物兀自生长,最适合想念起,过去的那些美好姑娘。

音乐是必不可少的。当然,民谣在这个时候,最能够撩动心弦了: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南方姑娘,我们都在忍受着漫长。南方姑娘,是不是高楼遮住了你的希望。

我在二环路的路边,想着你;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

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

一曲唱罢,天涯何处觅知音;一曲再起,“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夜风乘着星光,徐徐穿窗袭来,在我那散发着书香、酒渍和汗水(没准儿还有泪水)的原木书桌上,沉默着我的处女作——《做一回久违的自己,勿忘初心》。

它如同一台时光机,通往过去;亦如同一面镜子,照着我的初心。而如你所料,那些历历在目的过去和始终如一的初心,正是我这些年来的信仰和灯塔——如果我非要说是梦想的起点,你会不会说我有些矫情?

本书是“自己三部曲”中的第三部了,也是最后一部。你一定会说,这人呐,得有多自恋啊,絮叨个自己,还要出个系列。

但其实,这里的“自己”是指那些有理想但无执念,有热血但没鸡血,有态度却不厌世,有情怀但也尊重物质的青年才俊们——当然,恰好也包括无比自恋的我。

记得,在小时候,我曾认真地想过,以后到底要做什么,从绿茵场上的足球运动员,到日进斗金的影、视、歌三栖明星,再到研究外星生命和时间穿梭的科学家,或干脆就是富甲一方一言不合就捐款的企业金主……却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舞文弄墨的家伙,一个苦逼而长情外带些悲天悯人的致力于用文字跟这个世界沟通的人。

总而言之,那时的我,对“自己”这个概念很模糊。我只是跟那个年代大多数人一样,每天准时上下学,写着写不完的作业,听着周华健的《朋友》,唱着郭富城的《唱这歌》。希望自己快快长大,离开小镇,拥抱远方和远方的长发姑娘。

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受王小波的鼓动,还是受苏格拉底的影响,对“认清自己”逐渐有了几分把握,并因此做出了一辈子写作的决定。

毫无疑问,倘若靠着一支笔杆子,便能够帅气走天涯,那确实是最自由的。但事实上,一路坚持走来,为了追求这种海市蜃楼般的自由,受到的束缚却也是异乎常人,且如影随形。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心为形役,后身心惬意,有多大的自由,就得经历多大的束缚。

大学毕业后,在江湖中兜兜转转,磕磕碰碰,“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曾多少次像汪峰所唱的那样彷徨迷失过。

所幸的是,一路杀来,对于自己,我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逐渐懂得了风月虽无边,但世态亦炎凉;明白了“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更理解了“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于是“耐撕”不但是一种横行江湖的美德,更成为一种勇闯天涯的需要。

接下来,就是通往未来的现在了。毫无疑问,追梦的路还在继续,然而不管走多远,要去到哪儿,我都希望自己永远是那个来自B-612小星球的“小王子”,更希望自己能够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总的来说,“自己三部曲”,是我交给青春的一份答卷——虽然绝不可能满分,但也算是满意。

接下来,我会尝试着写一些故事(沈掌柜,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男同学),因为我不想像《后会无期》里苏米所说的那样:“如果有机会,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可惜没有机会了。”当然,哪怕最后的机会不多,我也愿意竭尽全力,放手一试。

在王家卫的电影《一代宗师》里,宫二曾对叶问说过,我爹常说,习武之人有三个阶段,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其实写作之人何尝不是如此,“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所以我用了三本书来见自己。

接下来,就应该好好地去见见窗外的天地和云下的众生了,所谓“以文见自己,以情见天地,以心见众生”,争取早日还完欠老天爷的九本书债。

当然,见不了也没关系,死在见的路上也无妨。人生有理想是几十年,无斗志浑浑噩噩也是几十年,只要能过得了自己这关就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只是,我恰好选择的是:坚持到最后。

最后,真心感谢素因、家人,以及这一路上遇到的你们。

杭州西湖

丙申年丙申月辛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