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营造法式与江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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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营造法式》作者、主要内容及版本流传(4)

3.《总例》

在《总释》所附《总例》中,李诫对制订制度的一些原则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并给出了一些具体的数据。如关于测定方圆、水平、垂直的法则,《看详》中说:“诸作制度,皆以方圆平直为准;至如八梭之类,及欹、斜、羡、陊,亦用规矩取法。今谨按《周官·考工记》等修立下条:

诸取圆者以规,方者以矩,直者抨绳取则,立者垂绳取正,横者定水取平。”《总例》则在“诸取圆者以规,方者以矩。直者抨绳取则,立者垂绳取正,横者定水取平”的总原则下,给出了关于求方、求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

诸径圆斜长依下项:

圆径七,其圆二十有二。

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

八梭径六十,每面二十有五,其斜六十有五。

六梭径八十有七,每面五十,其斜一百。

圆径内取方,一百中七十有一。

方内取圆径,一得一。

这些数据有些虽是近似值,但在简便、实用的目的下是可以接受的。更何况,它比“围三径一,方五斜七”等旧例要精确得多。同时,对广、长等常用词的涵义也作了解释,如“诸称广材者,谓熟材,称长者皆别计出卯”等。

《总例》还给出了有关功限、料例的定功、定料原则:

诸称长功者谓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中功谓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短功谓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

诸称功者谓中功,以十分为率;长功加一分,短功减一分。

诸式内功限并以军工计定,若和雇人造作者,即减军工三分之一。

诸称本功者,以本等所得功十分为准。

诸称增高广之类而加功者,减亦如之。

诸作称尺者,皆以方计。若土功或材木,则厚亦如之。

诸造作功,并以生材。即名件之类,或有收旧,及已造堪就用,而不需更改者,并计数;于元料帐内除豁。

诸造作并依功限。即长广各有增减法者,各随所用细计。如不载增减者,各以本等合得功限内计分数增减。

诸营缮计料,并于式内指定一等,随法算计。若非泛抛降,或制度有异,应与式不同,及该载不尽名色等第者,并比类增减。

长功、中工、短工的划分并非《营造法式》的首创,这一点李诫在《看详》中就有说明:“《唐六典》:凡役有轻重,功有长短。注云:以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为长功;以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以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为短功。”但《营造法式》认为“关防功料,最为要切”,因而对计功、计料作出定量化的细致规定,这是前所未有的。其所提出的“比类增减”原则,使计功、计料的方法更具通用性。

三、诸作制度

《营造法式》卷三至卷十五记述的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即诸作制度。在诸作制度中《营造法式》详述了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权衡、比例的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规格和配合成分,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等。从建筑史或建筑技术的角度看,诸作制度是最具认识和研究价值的部分,因而备受建筑史学者的关注。关于诸作制度的价值,我们还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细介绍,这里仅就其内容作一简介。

1.壕寨与石作

《营造法式》卷三为《壕寨制度》和《石作制度》。在《壕寨制度》中,李诫详细介绍了取正、定平的方法、所用工具仪器的大小及使用方法,其中包括取正时所用的景表板、望筒与水池景表,定平时所用的水平、真尺等。还论述了筑基、筑城、筑墙、筑临水基的施工方法和材料配比,尤其在筑临水基中明确规定了桩基、桩距的工程技术标准。在《石作制度》中,详尽介绍了石料造作的工序流程,雕镌的工艺制度,以及基本花饰和龙、凤、狮及化生之类的组合方式等。还给出了20种石质构件的尺寸与造作方法、构造位置。这充分反映了北宋时期建筑石材应用的普遍性与雕镌技艺水平的高超。

2.大木作

《营造法式》卷四、卷五分别为《大木作制度一》和《大木作制度二》。在宋代建筑中,凡屋宇的承重结构均属于大木作。中国古代建筑经过长期发展演进,到北宋时期,以木结构为主的房屋建筑技术,已达到高度成熟的阶段,标准化设计与施工已呈必然。《营造法式》最突出的贡献之一,就是明文规定了“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类似于当今的“模数制”,它所规定的八个等级的“材”的截面尺寸与房屋的规模大小、等级高低相对应。这既满足了礼制等级要求,也为标准化设计与施工提供了可能。正如《营造法式》所记述的那样:“各依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用材之分为制度焉。”显而易见,“材”是一个标准的矩形截面,其高为15份、宽为10份,则高宽比为3:2。屋宇规模的大小与各部分的比例,各个构件的长短、截面大小,屋顶坡度、举折等各种外观尺度,都可用“材”的“份”数为基本“模数”,以一定的倍率推算出来。具有“模数制”特征的此种设计方法,无疑体现了建筑技术的巨大进步。这种设计方法易于估工备料,便于各工种构件的分工制作和总体装配,既简化了设计、施工的程序与环节,提高了营造效率,也为制订用工、用料标准提供了基础条件。

值得一提的还有大木作制度中的斗栱。斗栱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特有的构造系统,其构件复杂且繁多,组合起来的斗栱在《营造法式》中谓之铺作。《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中用了较大篇幅记述了铺作系统各构件的名称、形状、尺寸及安放位置,从四铺作到八铺作都颇为详尽。早期的建筑仅有柱头铺作,到了宋代,铺作进一步完善。除柱头铺作外,《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中还明确规定了补间铺作使用方法:当心间用补间铺作两朵,次间及梢间各用一朵。这样外檐铺作与内檐铺作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铺作层,使之成为一个受力整体,其结构的整体性更趋合理。

此外,大木作制度还对房屋构件的梁、柱、槫、椽等的选材、规格、加工式样,屋面的出檐、举折的尺寸与营造方法等均作了详细的记述。

3.小木作

在宋代建筑中,凡门窗、栏槛、装饰、器用等均属小木作。《营造法式》卷六至卷十一为《小木作制度一》、《小木作制度二》、《小木作制度三》、《小木作制度四》、《小木作制度五》和《小木作制度六》,共6卷、42篇,分别占诸作制度总13卷、148篇的46%和28%。不仅篇幅较长,而且内容丰富。从门窗、栱眼壁板、垂鱼惹草的规格尺寸,到佛道帐、壁板,甚至水槽等小件器物应有尽有,资料十分珍贵。不过与大木作制度相比,目前对《营造法式》中小木作制度的资料利用与研究要薄弱得多,还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4.雕作、旋作、锯作与竹作

《营造法式》卷十二为《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与《竹作制度》。在一卷的篇幅里记述了四个工种制度,显然其内容较为简略。尽管如此,它对于后人了解宋代建筑技术乃至科学技术仍有重要的价值。如本卷《旋作制度》中记述了各种旋制的木制名件,虽未明示旋制工具,但是可以肯定,当时已有旋制设备,这种设备可能类似现代简单的车削机床。

这无疑是宋代生产工具先进,科学技术水平发达的旁证。

5.瓦作、泥作、砖作与窑作

《营造法式》卷十三和卷十五分别为《瓦作制度》与《泥作制度》、《砖作制度》与《窑作制度》。以两卷的篇幅记述了砖、瓦、鸱尾、兽头以及琉璃制品等建筑材料的加工制作方法、种类与规格、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等。内容较为丰富,记述也较详尽。其所记的有些方法曾被长期沿用,如《窑作制度》中记载的琉璃制品的釉配方,至今无大的变化。

6.彩画作

《营造法式》卷十四为《彩画作制度》。古建筑彩画历史悠久,发展到宋代又有了很大进展。《彩画作制度》中记述的就有五彩遍装、碾玉装、青绿叠晕棱间装、解绿装、丹粉刷饰、杂间装等六种基本形制的彩画,在此基础上可衍生出丰富多彩的彩画式样。这些彩画配色精道,工艺严格细腻,花饰素材多种多样,有花草、飞仙、走兽、云纹等等,可组合成丰富多采的彩画图案。这表明,古代建筑彩画工艺技术在宋代已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

四、功限与料例

李诫不惜笔墨,用长达13卷的篇幅规定功限、料例制度,目的就是要避免营造过程中出现“工料太宽,关防无术”的情形。其所制订的科学、合理的用工与用料制度,也反映出北宋营造管理水平之高超。

1.诸作功限

《营造法式》卷十六至卷二十五为诸作功限。按照各作制度的内容,规定了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最可贵的是记录下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2.诸作料例

《营造法式》卷二十六至卷二十八为诸作料例。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有的以材料为准,如列举当时木料规格,注明适用于何种构件;有以工程项目为准,如粉刷墙面(红色),“每一方丈干后厚一分三厘,需用石灰三十斤、赤土二十斤、土朱一十斤”等。卷二十八之末附有《诸作等第》,将各项工程按其性质要求,制作难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调配适合工匠。

五、诸作图样

《营造法式》卷二十九至卷三十四为诸作图样,包括有关建筑平面、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等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等。

1.诸作图样卷目

(1)卷二十九为《总例图样》、《壕寨制度图样》、《石作制度图样》。

《总例图样》有:圆方方圆图;

《壕寨制度图样》有:景表板第一、水平真尺第二;

《石作制度图样》有:柱础角石等第一、踏道螭首第二、殿内斗八第三、钩阑门砧第四、流杯渠第五。

(2)卷三十为《大木作图样上》。

包括栱斗等卷杀第一、梁柱等卷杀第二、下昂上昂出跳份数第三、举折屋舍份数第四、绞割铺作栱昂斗等所用卯口第五、梁额等卯口第六、合柱鼓卯第七、砖缝襻间第八、铺作转角正样第九。

(3)卷三十一为《大木作图样下》。

包括殿阁地盘分槽第十、殿堂等八铺作(副阶六铺作)双槽(斗底槽准此、下双槽同)草架侧样第十一、殿堂等七铺作(副阶五铺作)双槽草架侧样第十二、殿堂等五铺作(副阶四铺作)单槽草架侧样第十三、殿堂等六铺作分心槽草架侧样第十四、厅堂等(自十架椽至四架椽)间缝内用梁柱第十五。

(4)卷三十二为《小木作图样》、《雕木作制度图样》。

《小木作图样》有:门窗格子门等第一(垂鱼附)、平棊钩阑等第二、殿阁门亭牌等第三、佛道帐经藏第四;

《雕木作制度图样》有:混作第一、栱眼内雕插第二、格子门等腰华板第三、平棊花盘第四、云栱等杂样第五。

(5)卷三十三为《彩画制度图样上》。

包括五彩杂花第一、五彩琐纹第二、飞仙及飞走等第三、骑跨仙真第四、五彩额柱第五、五彩平棊第六、碾玉杂花第七、碾玉琐纹第八、碾玉额柱第九、碾玉平棊第十。

(6)卷三十四为《彩画制度图样下》、《刷饰制度图样》。

《彩画制度图样下》有:五彩遍装名件第十一、碾玉装名件第十二、青绿叠晕棱间装名件第十三、三晕带红棱间装名件第十四、两晕棱间内画松纹装名件第十五、解绿结花装名件第十六(解绿装附);

《刷饰制度图样》有:丹粉刷饰名件第一、黄土刷饰名件第二。

2.诸作图样类别

以上六卷图样共有218版,大致可分为如下几个类别:

(1)测量仪器图样类:共有图样5版,包括望筒、水池景表、水平、水平真尺等测量仪器的轴测图等。

(2)石作图样类:共有图样20版,包括石雕纹样、石构件形制图等。

(3)建筑平面图类:共2版,包括殿阁分心斗底槽、金箱斗底槽、单槽、双槽等。

(4)大木作图样类:共有图样56版,包括构件形制、成组构件形制、建筑物总体或局部图样等。

(5)小木作类图样类:共有图样39版,包括常用木装修及特殊木装修的形制、雕饰纹样图等。

(6)雕木作图样类:共有图样6版,包括建筑上常用的混作图样,剔地起突、剔地挖叶、剔地平卷叶、透突平卷叶图样,花盘图样等。

(7)彩画作图样类:共有图样90版,绘有不同形制的彩画纹样。

诸作图样约占《营造法式》全书五分之二的篇幅,可见其既重文又重图。“凡诸作名件内,或有须于画图可见规矩者,皆制定图样,以明制度。”这些总例图、测量工具图、石作雕镌图、大木作、小木作、雕木和彩画作图样,绘制精确,数量众多,既有房屋的平面图、剖面图,又有构件详图和名件系统图,还有雕饰和彩画的平面构成图案以及花纹素材详图。按现代图学理论分,有轴测图、正投影图和透视图。它是中国建筑史上空前完整的一套建筑技术与艺术图,充分反映了北宋时期高度发达的工程图学和工艺美术的水平。李诫的博学多艺,在此也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