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材与栔
宋代元佑年间所修《营造法式》无法行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该法式缺少用材制度,因此李诫在《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的开篇便说“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这足以说明“材”在权衡建筑体量、度量构件尺度中的重要性。《营造法式》对材规定的要素有二:一是比例,二是份值。保国寺大殿斗栱用材为21.50×14.50厘米,二者相比为3:2,恰与《营造法式》规定的材广15份,厚10份,即3:2的比例完全吻合。考察早于《营造法式》成书的现存木结构建筑遗物,用材比例大致接近3:2的建筑遗构有多处。其中比宁波保国寺大殿早的有山西五台山南禅寺大殿(建于公元782年)、山西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建于公元875年)、山西平遥镇国寺大殿(建于公元963年)、江苏苏州虎丘二山门(建于公元995-997年)等建筑;比宁波保国寺大殿晚的有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建于公元1023-1031年)、天津宝坻广济寺三大士殿(建于公元1024年)、河北新城开善寺大殿(建于公元1033年)等建筑。在这些建筑遗构中,宁波保国寺大殿的用材比例是最接近3:2的建筑物之一。
保国寺大殿用材的每一份值约为1.43-1.45厘米,介于《营造法式》规定四等材(每一份值约1.54厘米)与五等材(每一份值约1.40厘米)之间,但更接近于五等材,也有把它归入四等材的。无论是四等材还是五等材,主要用于“殿三间、厅堂五间”或“殿小三间、厅堂大三间”。保国寺大殿正是面阔三开间的佛殿建筑,与《营造法式》记载基本相符。
栔是对材的补充。《营造法式》规定“栔广六分,厚四分。材上加栔者,谓之足材”。保国寺大殿用栔高8.7厘米,约合6.04份,与《营造法式》规定的“栔广六分”相一致。栔厚11.5厘米,约合7.97份,则比《营造法式》所规定的栔“厚四分”多出近一倍,但与中原地区某些辽、金建筑的栔厚相近。不过,正如《营造法式》所规定的“材上加栔者,谓之足材”,与栔高相比,栔的厚度在权衡建筑体量和度量构件尺度中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保国寺大殿的斗栱材栔不仅与《营造法式》的规定基本一致,而且与同一时期不少遗构所用的材栔相近。其中与保国寺大殿材栔基本相同的有苏州虎丘二山门:用材为20×13厘米,栔高9厘米(约合6.57份);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殿身及副阶:用材为21.5×15厘米,栔高10.5厘米(约合7.3份);河北正定隆兴寺摩尼殿殿身及副阶(建于公元1052年):用材为:21×15厘米,栔高10厘米(约合7份)。它们的用材同样相当于《营造法式》规定的五等材,但栔高比《营造法式》规定的“六分”稍大,不如保国寺大殿更接近《营造法式》的规定。
3.柱梁用材
保国寺大殿檐柱直径在50-54厘米之间,内柱最小直径62厘米,最大直径77厘米,接近两材两栔(42份),与《营造法式》“用柱之制”中“若殿间,即径两材两栔至三材,若厅堂柱,即径两材一栔”的殿间用柱规定基本相符,比厅堂用柱的柱径要大。大殿乳栿截面高度为54厘米,合38份,与《营造法式》规定的“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两栔”基本相近。三椽栿截面高度为80厘米,合57份,与《营造法式》规定的“广四材”相近。大殿槫径30厘米,合21份。
与《营造法式》规定的“殿阁槫径一材一栔或加材一倍,厅堂加材三分至一栔”完全一致。大殿椽径14厘米,合9.8份,与《营造法式》规定的“殿阁椽径九至十分,厅堂七至八分”中的殿阁椽相吻合。
保国寺粗大柱子均用较小木料拼合、包镶而成,横断面呈瓜棱状。瓜棱柱做法虽然《营造法式》中未作记载,但在汉魏时期已显雏形。因瓜棱柱的外形与做法与汉代出现的束竹柱相类似,很可能两者存在渊源关系。江苏徐州贾汪石室墓的仿木柱子做成四瓣瓜棱、八瓣瓜棱和十六瓣瓜棱形式,说明两晋南北朝时期瓜棱柱作为一种柱子样式和做法已经成熟。
在现存宋代建筑中,尤其是南方建筑中瓜棱柱较为常见。如浙江临安南屏塔(北宋熙宁年间)、福建福清南涧寺水南塔(北宋宣和年间)、福建莆田广化寺释迦文塔(南宋乾道元年)、浙江湖州飞英塔内石塔(南宋绍兴年间)等都有石构或砖砌瓜棱柱遗迹。瓜棱柱时代特征明显,且唯此殿为木构,最为珍贵。
4.阑额与绰幕枋
阑额是柱头上端联络和承重的构件,其形式大致可以分为直梁形和月梁形两种。《营造法式》“造阑额之制”中规定,阑额“两肩各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八分”,显然,这是月梁形的做法。可是,在黄河流域的唐、宋、辽、金木构建筑中尚未发现此种形式。
宁波保国寺大殿正面及山面靠南一间阑额呈月梁形,两端入柱处均有卷杀,与《营造法式》中的阑额之制完全一致。阑额还施宋代常用的“七朱八白”彩绘,且按《营造法式》规定的比例绘制,这是异常宝贵的物证。从阑额的横断面来看,高36厘米,宽18厘米,高宽比为2:1,与宋代阑额横断面高宽比常为3:2不合,但与唐代阑额做法相一致。此外阑额之上不使普柏枋,亦具唐代遗风。这说明阑额两端入柱卷杀,呈月梁形的做法出现的时间可能更早。事实正是如此,我们在比宁波保国寺大殿时间稍早一些的福州华林寺大殿中也见到了月梁形阑额。福州华林寺大殿前檐阑额也作月梁形,尽管该殿后代改动较多,月梁形阑额应属原物。现存的宁波保国寺大殿和福州华林寺大殿建筑都建于《营造法式》颁行之前,此时月梁形阑额在南方已较流行,而中原及北方建筑中却不见实例。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营造法式》中的月梁形阑额制度与南方早期建筑的实践有紧密的联系,或许这一制度就源于江南的建筑传统。
绰幕枋是置于梁枋下与柱相交的短木,目的是缩短梁枋的净跨距离。宁波保国寺大殿绰幕枋的做法非常特别,仅用于正面平柱两侧,其形状为下缘作锯齿状,顶端作涡纹,下缘与顶端微有出锋,做法古朴。此种做法未见于其他建筑,但在《营造法式》中却有记述,称之为“蝉肚绰幕”。
5.铺作
保国寺补间铺作布置方法为:前檐和后檐当心间各两朵,次间各一朵,山面自南端起第一、第二间各两朵,第三间一朵。这种布置方式正合《营造法式》“当心间须用补间铺作两朵,次间及梢间各用一朵”的规定。内槽斗栱有柱头铺作、补间铺作、襻间铺作三种。其中襻间铺作的形制为在梁栿上施驼峰,上安栌斗,斗内施横栱四重,其上承替木及平槫,与江苏吴县甪直报圣寺大殿的襻间铺作做法相似。
现存的唐至宋初的木构建筑中,中原及北方建筑当心间通常只用补间铺作一朵,或者干脆不用补间铺作。前者如佛光寺大殿、辽宁义县奉国寺大殿,后者如南禅寺正殿、山西榆次永寿寺雨花宫(建于公元1008年)。而南方建筑中如江苏苏州云岩寺塔(建于公元959年)、浙江杭州灵隐寺双石塔(建于公元960年)、杭州闸口白塔(建于吴越末北宋初)等砖石塔,都采用了双补间铺作的做法。木结构建筑中的华林寺大殿、虎丘二山门、甪直报圣寺大殿和保国寺大殿当心间,也都用补间铺作两朵。从现存建筑来看,当心间补间铺作用两朵,次间各用一朵的做法,在《营造法式》颁布之前中原及北方地区似乎尚未形成制度,而南方则已成惯例。由此可以推见,《营造法式》中的这一规定很有可能来源于南方建筑的实践。
保国寺大殿斗栱硕大,制作规整。所有外檐斗栱外跳均作重杪双下昂单栱、偷心造。斗栱的正心部分除前槽因用平棊、藻井稍有不同外,其他均为单素枋,分别与华栱、华头子及昂相交,最上施重栱承替木及槫。柱头铺作下昂做法与华林寺类似,长达二椽架,充分发挥了真昂的杠杆作用。下昂尾与立在中平槫下的短柱相交,并于所经下平槫处施一短柱支于槫下,与《营造法式》“如用平棊,自槫安蜀柱以叉昂尾”的规定相同。但《营造法式》这一记载在中原及北方地区现存建筑中缺乏明证,独此殿保存此法。为了保持昂身的完整,《营造法式》规定了“如上下有碍昂势处即随昂势斜杀,放过昂身”的原则,保国寺大殿遵循了这一原则,如在前檐铺作正心缝与短柱相交时,榫卯皆开在短柱上而放过昂身。《营造法式》在造栱之制中规定:“华栱或谓之杪,又谓之卷头,亦谓之跳头,足材栱也;若补间铺作,则用单材”。保国寺大殿铺作中的华栱做法皆遵循了这一原则,即柱头铺作华栱用足材,补间铺作华栱用单材。此外,斗栱的许多细部做法也与《营造法式》规定相同或近似。如柱头和转角铺作的栌斗为圆形带瓣斗,补间铺作栌斗为方形讹角斗,与《营造法式》“造斗之制”中的“如柱头用圆斗,即补间铺作用讹角斗”的规定一致。又如耍头长34.5厘米,约合23.96份,与《营造法式》“造耍头之制”中的“用足材,自斗心出,长25分”的规定十分接近。
外檐铺作总高165厘米,为檐柱高的39%。虽不及佛光寺大殿、山西平遥镇国寺大殿(建于公元963年)外檐铺作总高与檐柱高的比值,但这一比例与天津蓟县独乐寺山门(建于公元984年)、山西榆次永寿寺雨花宫、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建于公元1125年)等这些辽、宋时期建筑基本一致。天津蓟县独乐寺山门外檐铺作总高与檐柱的比例约为40%、山西榆次永寿寺雨花宫约为38%、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约为40%。
6.藻井
藻井是一种高级的天花,多用于等级较高的建筑物中。藻井形式多样,有四角覆斗形、八角覆斗形,也有近似半圆形的。汉墓及北魏石窟中已有覆斗形的藻井,并常以植物图形或莲花、飞天装饰,但结构较为简单。藻井发展到唐宋时期,其结构已异常复杂,常以枋木和斗栱来构建藻井。为此,《营造法式》的用材制度中,专门规定了藻井的用材。
宁波保国寺大殿的前槽每间各置斗八藻井一个,其中以当心间为最大、也最为精致。两次间因开间较小,由算桯枋构成的外框呈长方形,故在前后两边加施二枋使之成为正方形,其他各部分做法与当心间大致相同。江苏苏州的报恩寺塔(南宋)、上海青浦颐浩寺大殿藻井(元代)做法与此类似,但以宁波保国寺大殿为最早。
宁波保国寺大殿的藻井斗栱用材为17×11.5厘米,栔高7厘米,小于殿身斗栱,比《营造法式》规定的用于殿内藻井和小亭榭的八等材稍大,约合七等材,是现存建筑藻井中栱、枋唯一施七等材的实例。在现存建筑中殿内藻井施大木材分斗栱的做法殊为特别,却与《营造法式》把藻井斗栱用材归入大木作用材制度的规定相一致。
7.举折与檐出
现存大殿的屋架举高(从橑檐枋背至脊槫脊的距离)约为5.52米,总进深(前后橑檐枋之间距离)约为16.65米,两者相比为1:3。这一比值虽然大于南禅寺大殿(1:5.6)、佛光寺大殿(1:5)、华林寺大殿(1:4.1)、奉国寺大殿(1:4)等年代更早的建筑,但与晋祠圣母殿(1:3.6)、隆兴寺摩尼殿(1:3.4)、少林寺初祖庵(1:3.2)等同时期的建筑较为接近。这一比值与《营造法式》中殿阁屋架的举折制度为三份举一份的规定完全一致,比厅堂屋架的举折四份举一份要大。由于大殿进深大于面阔,故立面显得较为高大,但檐步坡度却十分和缓。
大殿总檐出为130厘米,约合宋尺4.1尺,椽径14厘米,约合宋尺4.4寸。按《营造法式》“造檐之制”记载,“如椽径三寸,即檐出三尺五寸;椽径五寸,即檐出四尺至四尺五寸”,故其檐出深度与《营造法式》规定基本吻合。尽管屋架经后代多次修缮,有些构件已非原物,但与其原来的举折与檐出做法不会相去太远。
8.台基与柱础
保国寺大殿台基通高1.10米,通宽约21米,其中高相当于大殿用材的五倍。这与《营造法式》中建筑台基“长随间广,其广随间深”,“基高于材五倍”的规定相同。
保国寺大殿的柱础样式多种,较为复杂,应是后世多次修缮所致,但仿木形柱础与苏州玄妙观三清殿及福州华林寺大殿柱础大体相同,可能是宋代的原物。
二、保国寺大殿的地方特色
自从中国建筑研究室《余姚保国寺大雄宝殿》一文发表以后,保国寺大殿的时代特征备受人们关注,但保国寺所呈现的地方特色却少有论及,系统的研究更属空白。因此,我们在分析了保国寺的时代特征之后,有必要对其蕴含的地方性特色作较全面的探讨。
虽然江南地区留存的早期建筑不多,但除保国寺外,还有华林寺大殿、虎丘二山门、玄妙观三清殿等五代、两宋时期的建筑,此外还有几座元代的木结构遗构,这为我们探讨保国寺大殿和宋元时期江南地区木构建筑的地方特色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