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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商业银行业务的核算(2)

(一)“吸收存款”科目

该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它属于负债科目。银行应当按照存款类别及存款单位,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由于银行存款种类繁多,各类存款性质各不相同,为了更好核算与反映存款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以下若干科目核算吸收的各项存款:

1.“单位活期存款”科目。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类单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银行收到单位存入的活期存款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取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相关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该科目应按存款种类及存款单位,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2.“单位定期存款”科目。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各类单位存入的定期存款,包括单位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银行收到单位存入的定期存款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取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活期存款或相关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本科目应按存款种类及存款单位,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3.“活期储蓄存款”科目。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居民个人在银行存入的活期储蓄存款,当客户存入款项时,借记现金或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储户支取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相关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该科目按储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4.“定期储蓄存款”科目。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居民个人在银行存入的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个人定期存单等定期储蓄存款。银行吸收的个人通知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储户存入款项时,借记现金或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储户支取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相关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本科目应按存款种类及储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利息支出”科目

该科目属损益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和转贷款资金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期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等。银行应当按照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三)“应付利息”科目

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金融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该科目应当按照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商业银行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商业银行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第二节 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现金存取和转账存取。其中,转账存取款项主要是通过办理各种结算方式和运用支付工具而实现的,具体方法按本书第十一章所述内容办理,本节只叙述存取现金的处理方法。

根据存取方式不同,单位活期存款可分为支票户和存折户两种。

(一)支票户存取现金的核算

支票户是使用支票办理存取手续的存款账户,适用于经营状况较好、结算业务频繁、重信用、严格执行结算纪律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立支票户时必须在银行预留印鉴,凭印鉴支取款项。

1.存入现金的核算。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存入现金时,应填制一式两联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出纳部门。出纳部门经审查凭证、点收现金,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并复核签章后,将第一联加盖“现金收讫”

章后作为回单退交存款单位,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凭以代现金收入传票登记单位存款分户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例3‐1】 A公司将现金20000元连同填写的一式两联现金缴款单交送银行,存入其支票账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存款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20000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A单位存款户20000

2.支取现金的核算。支票户向银行支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并在支票上加盖预留印鉴,由收款人背书后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接到现金支票后,应重点审查支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超过付款期,印鉴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存款,是否背书等。经审查无误后,将出纳对号单交给收款人,凭此到出纳部门取款。同时,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登记分户账。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

会计人员签章、复核后将支票交出纳部门,由出纳部门叫号付款,并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将现金支票送回会计部门。

【例3‐2】 B公司签发现金支票送交银行提取备用金3000元,银行审核无误记账付款。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B单位存款户3000

贷:库存现金3000

(二)存折户存取现金的核算

1.存入现金的核算。存款户在第一次存入现金开立账户时,应填写存款凭条连同现金交银行出纳部门,出纳部门审核无误收妥现金后,凭存款凭条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对存款凭条审查无误后、根据存款凭条开立存折,编列账号,填入存款金额,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交给存款单位,以存款凭条作现金收入传票记账。其会计分录与支票户存入现金相同。

续存时,必须带存折来行办理存款,其余手续与初存时相同。

2.支取现金的核算。存折户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填制取款凭条,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连同存折一并送交银行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查凭证、存折无误后,以取款凭条代现金付出传票,登记存款明细账及存折,将取款凭条与存折送交出纳部门凭以付款,然后将存折退还取款入。会计分录与支票户支取现金相同。

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若有长期闲置不用的资金,可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是单位存入款项时约定期限,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业务。

单位定期存款金额起点为1万元,多存不限,本金一次存入,存入时由银行发给存单,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单位定期存款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单位定期存款一般不能提前支取,过期支取的过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

(一)定期存款存入的核算

单位向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时,应按存款金额签发转账支票,交开户银行。银行接到单位交来的办理定期存款的转账支票,应审核支票正面的印章和各项要素以及支票背面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无误后,送会计部门记账,并据以填写三联定期存单。经复核后,以转账支票代借方传票,存单第一联代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在登记开户登记簿后,应将存单的第三联作为卡片账留存保管,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存单交存款单位收执。如果单位要求凭印鉴支取,应在存单第一联、第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并在第二联存单上注明“凭印鉴支取”字样。

(二)定期支取的核算

单位持到期或过期的定期存单来银行支取存款时。银行应抽出该户卡片账进行核对,无误后,计算应付利息,填制利息清单,并在定期存单加盖“结清”戳记,以存单代定期存款转账借方传票,另编制两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一联作贷方传票,一联代收账通知交存款人,办理转账,并销记开销户登记簿。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单位定期存款到期后如要求续存,可以按结清旧户另开新存单办理。

对于单位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单位也可将定期存单提前支取。

【例3‐3】 A公司因急需资金,申请将一张100000元1年期定期存款存单提前支取,假设定期存款利率为3%,活期利率为1%,已存半年,银行同意受理。

提前支取存单按活期存款计息:100000×1%×0.5=500(元)

借: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A100000

利息支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500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A100500

同时冲减已计提的应付利息。

三、单位其他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存款还包括单位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品种。

(一)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1.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起存金额50万元,须一次性存入,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额为10万元以上,支取存款利随支清,支取的存款本息只能转入存款单位的其他存款户,不得支取现金。

2.单位通知存款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至少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单位选择通知存款品种后不得变更。

3.单位通知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利率执行。单位通知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其账户不得做结算户使用。

单位通知存款的处理手续参照定期存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存款户

(二)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民银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1.协定存款必须由银行与客户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在结算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结算账户的额度,由银行将结算账户中超额度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单独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2.凡申请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单位,须同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正常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该账户称为A户,同时电脑自动生成协定存款账户B户。

3.协定存款的起存金额由单位与银行协商确定。

4.协定存款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应办理协定存款户销户,将协定户(B户)

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

单位协定存款的处理手续参照定期存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存款户

四、对账与销户

(一)对账

对账是指商业银行与单位核对存款账户余额。银行在处理开户单位的日常经济过程中,由于双方记账时间的差异,以及凭证处理传递过程可能出现的技术性差错,会导致双方账目不符。为了及时查清未达账项及可能出现的技术性差错,保证内外账务相符和保护存款安全,银行须与开户单位经常进行账务核对。

银行与单位的对账,主要是针对支票存款户而言。对存折存款户,因在业务处理时就已做到账折见面,保证账折相符,故不需再对账。银行与支票存款户的对账可分为定期对账和随时对账两种形式。

1.随时对账。银行为支票存款户记账,采用套写账页,银行会计每记满一页,就将账页的对账联交单位对账;单位以对账联与其银行往来账逐笔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到银行查明更正。这种对账形式,适用于逐笔核对发生额,可防止双方账务记载中的错误。

2.定期对账。商业银行与单位除平时对账外,还应按规定于每季度末及每年11月末向开户单位填发一式两联“余额对账单”,交给开户单位对账。开户单位核对后,如经核对发现不符,应在对账单回单联注明未达账项及金额,以便双方查找处理。对于双方账务长期不符的开户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限期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