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4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0
本例中,甲银行2007年4月1日购入乙公司股票,乙公司于4月20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这部分现金股利实质上是由投资以前年度的盈余分配得来的,并不是甲公司投资后乙公司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因此,不作为当期的投资收益,而应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对于投资年度以后,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为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
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在具体运用上述公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的公式中,如果前者(投资后至本年末为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下同)大于后者(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的累积实现的净损益,下同),则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前者等于或小于后者,则被投资单位当期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应由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于当期全部确认为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
另外,如果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股利,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应将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予以转回,并确认为投资收益。按上述公式计算时,如果“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的公式中,前者小于后者,应将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再恢复增加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第二,如果被投资单位在年度中间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投资企业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投资后至本年末止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当用投资后至本次发放股利止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
第三,采用成本法时,获得的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累积盈余的分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部分,待被投资单位用以后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时,再恢复原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使投资成本仍保持原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及以后恢复的金额应在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第四,如果被投资单位当期未分配股利,即使被投资单位以前各期分配的股利小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也不能按上述公式计算恢复初始投资成本和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例14‐13】 甲银行2006年初购买乙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
投资成本150万元,2006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5年度的现金股利120万元。2006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80万元。2007年4月10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现金股利90万元。
甲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6年初购入乙公司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150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1500000
②2006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1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120000
③2007年4月1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20+90)-180]×10%-12=-9(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0×10%-(-9万)=18(万元)
借:应收股利90000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90000
贷:投资收益180000
如果乙公司于2007年4月10日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甲银行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计算如下: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20+200)-180]×10%-12=2(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10%-2=18(万元)
借:应收股利200000
贷:投资收益180000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0000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1.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终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
2.权益法的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其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为: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入账;②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下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1)投资成本的调整。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
【例14‐14】 甲银行以20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甲银行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甲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2000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20000000
如果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甲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2000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20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0
(2)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①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②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③在经过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预计负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