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山水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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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关注杜会 针砭时政 (2)

子产(?-前522年),名侨,亦称国侨或公孙侨,是春秋后期郑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原是公族郑穆公的后裔。穆公共11子,其中3人早亡,1子未任卿位,所存当政者7族:罕氏、驷氏、国氏、良氏、游氏、丰氏、印氏,号称七穆。子产的父亲是七穆之一的子国,在郑拥有很高权位。由于统治集团问的权力斗争,子国遭杀害。子产自幼不凡,郑简公12年(前554),即被任命为郑卿;郑简公23年(前543),就担任了郑国的执政,到郑定公8年(前522)去世,前后从政数十年,为郑的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子产在郑任卿期间,深知肩负责任的重大,常与身边同僚和列国使节探讨治国之道。他以为“从政犹如耕田农夫,必须日夜思虑,始终把握生产的每个环节,遵循预定的规划,辛勤操作,自然有成”。有人提出,做官应“视民如子。但不可宽容坏人,要像老鹰抓小鸡那样去对付他们。”他十分欣赏这一见解。这些思想奠定了他以后从政的政治理念。以后吴公子季札历游北方诸国,抵郑时,子产与之相见,十分投契,季札认为子产不久将主持郑国政务,劝告他说:“郑之执政,奢侈腐败,祸患难以避免。子将为政,慎之以礼。”子产长期从政,并接受别人建言,逐步形成了谨慎处理政务,德礼威刑并用的治国方针。

(杨育坤《子产治郑》,《西安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更多链接: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

2.徐中舒《左传选》,中华书局,1979年

3.林永光《子产政治观评析》,《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3期

4.熊宪光《子产治郑》,《文史知识》1984年第4期

老子 参见《道法自然》。

小国寡民

小国寡民,[1]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2],使民重死而不远徙[3]。虽有舟舆,无所乘之[4];虽有甲兵,无所陈之[5]。使人复结绳而用之[6]。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7]。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8]。

[1] 小国寡民:国家要小,人民要少。

[2] 什伯之器:生活中常用的各种各样的器具。因其数目众多,所以称为“什器”、“什物”。犹今言“家什”。这句说:即使有各种各样的器具,也不使用。

[3] 重死:即看重自己的生命,不去冒死的危险。不远徙(xi):不向远方迁移。徙:迁移。

[4] 舟:船。舆:车。无所乘之:没有人去乘坐它。

[5] 甲兵:指武器装备。陈:陈列。无所陈之:没有地方陈列它。按:“无所乘之”和“无所陈之”实指“用不着”。因为“不远徙”,不打仗,所以用不着“舟舆”和“甲兵”。

[6] 复:再,又。结绳:在绳子上打结。古代原始人没有文字,采用在绳子上打结的方法帮助记忆、传递消息,这句说:使人民重又采用古代结绳记事的办法。

[7] 这几句说:让人民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适,过得欢乐。俗:风俗,习惯。乐其俗:指按照自己的风俗习惯愉快地生活。

[8] 这几句说:邻国之间互相望得见,鸡鸣犬吠的声音也互相听得见,可是人民直到老死,互相都从不来往。

解读

选自《老子》八十章,标题取自首句,为选注者所加。老子在本章中描绘了一幅理想社会的图景。他认为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给人们带来了灾难,主张回到远古蒙昧时期结绳而用的时代去。这种以“小国寡民”为理想社会的政治主张,显然是复古、倒退的社会历史观的反映。但它也曲折地反映了当时生活在战乱、困苦之中的人民迫切要求过宁静、安乐生活的愿望,包含着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与批判。

话题

1.“重死不远徙”在老子看来有何重要意义?

2.你怎样看待老子的生死观和社会历史观?

3.老子否定科技进步,主张回复到原始社会的观点有何局限性?

相关资料索引

小国寡民,独立自治

老子说:“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国”,本指受封地,是当时“天朝”底下第一级行政区划,有天子之国,有公、侯、伯、子、男之国,故不能由老子主张“小国”而误会老子主张分裂主义,老子主张的是地方的独立自治;“什佰人之器”,指的是赛过正常自然人力十百倍的机械或才能(通行本皆脱“人”字,惟河上本犹存古之真);“重死”,即不轻率损丧性命;“远徙”,指告别故土颠沛流离、背井离乡;“复结绳而用之”,指不再拘泥文字播传的陈迹,而恢复纯朴、重实际生活;“其食”、“其服”、“其居”,皆统属于“其俗”,这“俗”是道家尊重的。

儒、墨、法家则不然,他们总体上是要化异俗而归于一律的礼仪、政令、法律制度的。道家则把“俗”当成自治的根据和目的之一。“老死不相往来”,指免除互相干扰。在老子设计的这种政治生活蓝图中,国小、人口少,人民自然纯朴,尊惜生命,安居乐俗,有武器不是用来陈勇,有机械、舟车、才能而不恃仗依赖它们,人民也不相扰乱。有人指责这是原始主义,是复古、倒退。我们说在中国历史上,老子是第一次从“道法自然”的理论下认识国家的原则,他是从逻辑事实上谈论善的国家的起源、依据,这正可补充中国历史偏重既定的特殊的历史事实的国家起源论之不足。老子既然是从理论思维得出国家设计的,谓之是原始主义就浅薄了。按老子的逻辑,合理社会的最小单元就只能是这样的自然的、习俗的、合乎社会生态的、村落式的独立自治单位了。

(节选自李文琴《老子政治思想浅论》,《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礼记》

又称《小戴记》或(小戴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小戴”指西汉学者戴圣,相传《礼记》是由他编纂的。实际上,这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学者关于各种礼仪制度论著的选集。其内容较为复杂.有讨论礼制、礼意、礼节的论述,有关于孔门言论和杂事的记录,也有一部分属于儒家的哲学论大。涉及秦、三又以前的社会组织、生活习俗、道德规范、大物制度等,反映了儒家的政治、伦理、哲学思想。现今通行的《礼记》是东汉郑玄注本,共四十九篇,大率是孔子弟子及其后学所记。此书保存了很多重要的资料,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情况、儒家各派的思想学说和文物制度的重要参考书。

苛政猛于虎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1]。

夫子式而听之[2],使子路问之曰[3]:“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4]?”而曰[5]:“然,昔者吾舅死于虎[6],吾夫又死焉[7],今吾子又死焉!”

夫子曰:“何为不去也[8]?”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9],苛政猛于虎也!”

[1] 过泰山侧:经过泰山旁。哀:悲痛,伤心。

[2] 式:通“轼”,即扶着轼敬礼。轼:古代车厢前用作扶手的横木。

[3] 子路:孔子弟子仲由,字子路。

[4] 壹:诚,的确。壹似:确实像是。重:深,很。这两句说:你这样哭啊,确实像是深有忧愁的样子。

[5] 而曰:省主语“妇人”,即妇人回答说。

[6] 舅:公公,即其丈夫的父亲。此与今义有别。

[7] 夫:丈夫。死焉:死于此,死在这里,指被老虎咬死。

[8] 何为:即“为何”,为什么。不去:不离开,指不离开这个地方。

[9] 小子: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的称呼。识(zhi):记住。之:指代“这件事”。

解读

选自《礼记?檀弓下》,标题依普通选本。苛(ke):苛刻、残酷。苛政:繁碎、残酷的政令。一说,“政”通“征”,指繁重的杂税及劳役,“苛政”即指苛刻繁重的杂税及劳役。这是较为具体的解说。就实质而言,“苛政”即指统治者对人民群众苛刻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节选的这段文字将“苛政”与吃人的“虎”相提并论,称“苛政”比“虎”更凶猛。这就非常深刻地揭露了当时统治者对人民的残酷压榨及其吃人的本质,对我们了解旧时代的黑暗和生活在“苛政”下的人民的苦难,具有一定的认识作用。本文由妇人之哭引出孔子师徒之问,再由妇人说明一家三代惨死于虎口却仍然不愿离开的原因只是由于“无苛政”,最后借孔子之口点明“苛政猛于虎”的主旨。文章虽未正面论述“苛政”的危害,但通过具象的描叙,把“苛政”害民的实质和严重性暴露无遗。

话题

1.孔子为什么关心路旁恸哭的妇人?

2.孔子的教育将对弟子产生怎样的影响?

3.孔子的这种情景教育对当今教育有何启示意义?

相关资料索引

“苛政猛于虎”中“政”的音义

近读清代训话大师王引之的《经义述闻》,释《礼记》之“无苛政”云:“政读曰征,谓赋税及徭役也。诛求无已,则为苛政。”如此,“政”则应当是“征”的通假字。这不仅有涉“苛政”的释义,而且亦有涉其读音。想来那位妇人和柳宗元,都是说“苛政(zheng)”的。假如以为是“苛繁的政令”,就要读作“苛政(zheng) ";倘若以为是“繁重的赋税”,则又应读作“苛政(zheng) "。然而,就是这一“苛政”的“政”字,孔子在说话时,总不能同时发出两种不同的语音来吧!不过,精明的柳宗元,也还是被教材的编者拖入了与孔子相同的窘境。因为编者将“苛政猛于虎也”译为“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啊”,显然与柳宗元心中的“苛政”意义不一,这岂不是要柳宗元同时用两张嘴说话:“苛政(zheng,zheng)猛于虎也。”

行文至此,笔者似乎有些怪王引之多事,何必来一个“政读曰征”呢?该不会是“智者一失”吧!然而,笔者再查找资料,却又只得承认其见解之正确。因为“政读曰征”而作为“赋税”解,载籍可证者实在很多,以至笔者不能不择其一二,照录如次:

1.《左传?哀公十一年》:“事充,政重。”西晋杜预注:“政重:赋税多也。”

2.《周礼?地官?均人》:“均人掌,均地政。”汉人郑玄注:“政读为征。地征谓地守、地职之税也。”

3.《荀子?王制》:“相地而衰政。”清人王先谦集解:“政读为征。韦昭注:‘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以差征赋之轻重也。’”

(《汪秋明“苛政猛于虎”注释辨微》,《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9年第4期)

更多链接:

1.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

2.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

3.姜义华《论<礼记>及其文化内涵》,《中国文化》1996年第2期

柳宗元 参见《种树郭槖驼传》。

三戒

吾恒恶世之人不知推己之本[1],而乘物以逞[2].或依势以干非其类[3],出技以怒强[4],窃时以肆暴[5],然卒迨于祸[6]。有客谈麋、驴、鼠三物似其事,作《三戒》。临江之麋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7],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8]。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9],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10],抵触偃仆[11],益狎[12]。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13]。然时吠其舌[14]。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15]。麋至死不悟。黔之驴

黔无驴[16],有好事者船载以入[17]。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18],以为神。蔽林间窥之[19]。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