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计算机网络都是网络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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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触目惊心的网恋血案

2002年1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20多天的周密调查,终于成功地抓获了利用网络犯罪的歹徒。外号“美女蛇”的唐莹和同伙王锋落网,十几起神秘抢劫案真相大白。

“美女蛇”通过网络迷倒一串花心汉

2002年元旦前后,管城公安分局连续接到10多起受害人报案,称他们在网络聊天时“艳遇”一名神秘女子,往往在十几分钟后该女子就以身相许,并且主动相约到人烟稀少处“浪漫”。然后,一般10分钟内就会遭到该女子和几名同伙的抢劫,其中有2人在反抗时被歹徒用尖刀刺伤。

接到报案后,警方采用“风流男人”的网名登录聊天室,寻找神出鬼没的“美女蛇”。

不到一个星期,“美女蛇”现身网络,终于被警方抓获。

据交待,“美女蛇”真名叫唐莹。自从2001年10月以来,她与同伙肖小凯、王锋、马永方(在逃)利用网络作为诱饵,专门在夜里将网友骗到郊区无人处实施抢劫,共抢得钱物5万多元。

宜兴姑娘命丧北国

20岁的网民毕冬冬,高中毕业后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一家网吧做网管。2001年10月,毕冬冬在网上结识了江苏省宜兴市一位网名叫“沙子”的少女。

2002年春节前,毕冬冬将就读南京师范大学一年级的“沙子”约到伊春,从而得知这位宜兴姑娘家境富裕,顿时觉得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到了。

2002年春节过后,“沙子”的父母为她办妥了出国留学手续。因此,“五一节”之前“沙子”专程到北京参加英语强化学习。在这期间,她提出与毕冬冬分手。

为了不让“煮熟的鸭子”飞了,毕冬冬和他的邻居、无业人员唐振东密谋了一个罪恶计划——绑架“沙子。”

一切准备妥当,毕冬冬以“出国以前再见一面”为由,再次把“沙子”约到伊春。

2002年5月10号晚上9点,从北京赶来的“沙子”到了毕冬冬的家。当晚夜里,唐振东、毕冬冬对“沙子”进行了录像,准备通过电子邮件把录像发给她父母,以此来要挟。录像以后,唐振东、毕冬冬就将“沙子”活活掐死。

手机的普及招致性犯罪活动大幅增长

网络犯罪的数量和类型,随着新技术的出现而发生变化。特别是我国目前网络手机的日益普及,网络犯罪也从单纯的电脑转移到了网络手机上。

根据日本警察厅的一份资料表明,由于具备上网功能的手机在日本青少年中逐渐普及,牵涉到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活动大幅增加。

2001年日本共发生此类案件888起,而仅仅在2002年1~6月,此类案件就高达793起。其中80%牵涉到未成年人,有400起为儿童卖淫案,另外213起为侵犯儿童保护法案件。

手机的主要特点是联络方便,而网络犯罪正是利用具备上网功能的手机普及率高的特点,通过网上约会站点与受害人进行联系。

1999年日本曾经通过一项法律,将付钱给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并与之发生性关系,以及贩卖、散布儿童色情物品等行为视为犯罪活动。但是,由于网络约会站点越来越普及,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具备上网功能的手机用户已经达到5500多万,所以青少年卖淫现象仍然非常普遍,成为令日本社会头疼的一个问题。

美国的网络连环奸杀案

2000年6月6日,美国明尼苏达州警方宣布,首例轰动美国的网络连环奸杀案宣告侦破。

早在2000年3月,明尼苏达州各地警方就陆续接到有关妇女莫名其妙失踪的报案。后来的1个月内,该州失踪的妇女人数达到15人以上!

通过侦查,当地警方发现这样一个秘密:所有这些妇女都跟网上交友有关,而且清一色都是中年女性,失踪前或多或少跟周围的人讲过要跟网友过一把“激情生活”的瘾!

警方通过对这些失踪妇女用过的电脑进行排查,发现她们都与一个网名叫“奴隶主”的男子有瓜葛!

经过3个多月排查,警方终于锁定首要嫌疑犯是明尼苏达州的农场主约翰·爱德华·罗宾逊,并且于6月2日在肯萨斯城将其逮捕。

经过搜查,警方发现在他的农庄办公室里有2台非常先进的电脑和大量磁盘,存储着主人从网上下载的大量色情图片、色情文字和音像。在一本记满了网友信箱名称的通讯录上,看到有许多奇怪的记号,其中就有几个与警方通报失踪妇女的网名完全一致。农庄卧室的衣橱里,有多件可疑的来历不明的妇女用品。

警察通过警犬追查嗅源,他们马上被警犬领到了距离农场小屋大约500米的一块玉米地里。挖开4个汽油桶后,赫然呈现在面前的是被肢解的遇害妇女的尸块!

6月6日,另一拨办案警察也在距离肯萨斯城东南60公里处的卡斯县境内、罗宾逊租用的一间仓库里,发现了3个汽油桶,里面装的同样是女性尸体!

此后,56岁的犯罪嫌疑人约翰·爱德华·罗宾逊被控涉嫌杀害5名妇女、对另外2名妇女进行性袭击。据透露,他猎杀的主要目标是有受虐狂的女性。

根据美国司法部1999年8月提交的一份报告称,在曼哈顿地区“性犯罪侦办小组”处理的案件中,网络性犯罪所占比重高达20%,增长速度最快。

美国联邦调查局对网络性犯罪分子的调查发现,这些犯罪分子来自于世界各国,各种各样的背景都有。其中比例最大的是年龄在25~55岁的白人男性,多数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一些没有工作、没有家庭的男人。

“网上妓院”网住了博士硕士

在我国,2001年5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破获的全国首例依靠网络组织卖淫嫖娼案,令人大吃一惊。特别是这些人员的学历之高引人注目:这些“拉皮条”者和40多名嫖客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少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网络老鸨林某,时年26岁,是某研究院技术员。林某出生在巴山蜀水的一个农家小院,凭着勤奋与执著,他以优异成绩考入上海某重点高校。毕业后成为众人羡慕的北京市某大集团公司的科研人员。

林某除了平时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不参加外,一般总在家里看书学习,研究课题。由于他好学上进,不久就成了公司的科研骨干,受到同事们一致好评。

1999年,林某与青梅竹马的女友结为夫妻。

作为科研人员,林某经常需要通过网络查找资料。他第一次无意中浏览色情网站是在2000年3月。当时觉得很恶心,可是事后却总是在心里挥之不去。于是,接连几个晚上,林某都要背着妻子浏览色情信息。

从此以后,他有了两个爱好:一是喜欢上网看黄色信息,二是喜欢欣赏女人的身体,并且从网上浏览发展到追求现实体验。

为他人“拉皮条”、自己享受免费性服务

有一天,林某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一名卖淫女,并且在亚运村附近的一处出租房与卖淫女发生媾和。

从此以后,他想:自己为什么不把卖淫小姐的信息收集起来、定期在黄色网站上发布、帮助他们招揽“客源”呢?利用网络为卖淫女牵线搭桥、坐收渔利,不是一条致富捷径吗?

林某把自己的锦囊妙计对原来的这位卖淫女和盘托出,两人一拍即合。并且约定,每介绍一位客人支付中介费50元,同时附加在林某需要的时候免费“奉献”。

就这样,随着林某10天一次在网上刷新信息,前来找他联系索要性服务的人越来越多。眼看“生意兴隆”,林某也扩大了“可供货源”,又去寻找了几位卖淫女一起加盟,成了名副其实的“网络老鸨。”

从2000年9月至2001年5月,林某一共收取这样的“中介费”近2万元,然后以“单位发奖金”的名义上交给妻子。

2001年5月10日夜里,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破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从牵出了林某。

5月11日至5月15日,通过守候伏击,警察在该卖淫女的住处守株待兔,竟然抓获了40多名嫖客,其中有7名硕士生、1名博士生,其余的都有大学文化。

2001年12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该市首例网络介绍卖淫案作出判决,利用网络介绍卖淫并免费获取卖淫女性服务的高级知识分子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法院认为,林某以获取大量好处费为目的,在互联网上为卖淫妇女发布卖淫信息,信息传播面大,而且被介绍的对象不确定,社会危害后果比一般介绍卖淫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