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赤着小脚丫,沿着温莎小镇溯回上游。
回到温莎火车站,那些喧闹又和谐的组合在一起的咖啡馆群。
浮光摄过泰晤士河边,那些躲在午后的阳光下,晒着日光沐的懒散天鹅。
温莎城堡的晴空,是云淡风轻的辽阔。
阳光投窗而至的时候,一位少年正站在后花园,把头发给拧干。
他仰头很利索地把水珠从头发上甩下来,晶莹剔透的水珠在他黝黑的发丝上轻荡着,如一个清凉夏天的酣梦,绾着一个小小的结。
他简单地收拾一下,从旋转楼梯下来的时候,余光正好瞄到一个人的身影。
有几秒钟,他迟疑着,最终还是决定坐在中央客厅的沙发上,巨大穹顶上的牡丹彩绘在他檀墨柔亮的黑发上泼染着,随着头发的弹性跳动,舒展着绝代艳丽的姿容,当它惊艳盛开的那一刻,你会觉得,也许刚才只是流星一绽,昙花一梦而已。
公爵大人,放下泰晤士报,拿着老花镜,盯了他好久,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你……染头发了?”
“嗯。”
“怎么会突然间喜欢上黑色的头发了?”
“以前就一直是染黑色的。”
他缓慢地答,偶尔余光窥下手腕上手表。
“哦,也是。”
公爵大人对上他的墨镜,才发觉,自己的孙子,住在中国的时候,是一直都是染黑色头发的,有一刹那,他感觉到时光真的是不饶人,溜得真快。所以他苦笑了一下,说道:“你这样子的打扮是要出去吗?”
“嗯。”
他的余光还是扫向手表上的分针,他的坐姿永远是最端正和最优雅的,脊背挺拔,颌线高贵。
他决定出发,当他站了起来后,彩穹窗上的金色光线从他的周身坠落,无声的坠落,仿佛金色就是他唯一的色彩。
光线无限地拉长,也把他的身影以一种无法形容的优雅弧度,拉长着……就像一幅镶着金边的巨大油画一般,无比冗长、也无比的华丽。
不知道为什么,当你看到这位少年后,你会觉得自己可以用一生都仰着头,然后一直盯着,一直盯着他的背影发呆很久、很久、很久……久到什么时候呢——哦,久到你都可以不用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