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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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夹缝求生

苏轼有极高的文学天赋,但他的人生追求,首先不是成为一位文学家,而是要成为一个能够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家。他在少年时期,就通过读石介的《庆历圣德诗》了解了庆历新政的概况,对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这四位庆历新政中的“人杰”十分敬仰。但庆历新政失败后的二十余年间,无人再提改革之事,苏轼对北宋中期积贫积弱的社会状况非常不满,渴望社会改革。早有“奋励有当世志”的苏轼,在其应制科考试时所进的《策进五篇》中就说:“天下之患,莫大于不知其然而然……有治平之名而无治平之实,有可忧之势而无可忧之形……其病之所由起者深,则其所以治之者,固非卤莽因循苟且之所取也。”力劝仁宗励精图治,革新政治。但当他为其父守丧期满,第三次出蜀入京时,正是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轻气盛的宋神宗启用已久负盛名的王安石实行“熙宁变法”。

王安石大刀阔斧进行改革,在政治、经济、军事、商业、农业、治安、科举等各个领域推行一系列新政,而苏轼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他将社会上“有立法之弊”和“有用人之失”的问题归结于新政本身,并写下了《上神宗皇帝书》,洋洋万言,全面批评新法。他的意见不但没有被神宗和王安石接受,相反,王安石的圈子里有人就暗中罗列一些不实之词弹劾苏轼。据《宋史·本传》载:“安石滋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由于没有拿到过硬的证据,未能整治苏轼,但苏轼已深感处境危险,自己难于在朝廷自安,于是力求放外任。不久,即出为杭州通判。此后又知密州(今山东省诸城县)、徐州(今江苏省徐州市)和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由于他对新法不满,在地方官任上又看到新法所产生的弊端,于是一些批评、讥讽之语,屡见于其诗文。“以诗托讽,庶有补于国。御史李定、舒亶(dǎn)、何正臣摭(zhí,摘取)其表语,并媒蘖(niè,借事诬陷构罪)所为诗以为讪谤”(《宋史·本传》)此三人断章取义,整了苏轼的材料,以诋毁新法的罪名,于元丰三年(1079)在湖州将苏轼逮捕,入御史台狱,欲置之死地。这就是有名的“乌台诗案”。汉代的御史府中有柏树,常有乌鸦数千只栖息于其上。故御史台又称“乌台”。由于缺乏过硬的罪证,加上宋神宗的怜爱,连已退休的王安石都说:“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苏轼因此得以出狱。苏轼于元丰二年八月十八日入狱,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狱,在狱历时一百三十天。这次的结案判词是:“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周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团练副使已是闲散官员,又明令他不许办公,可见处罚还是很重的。

此后苏轼又任汝州(今河南省临汝县)团练副使。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十岁的哲宗继位,由神宗之母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不赞成新法,启用旧党,司马光、吕公著等入朝主政,全面废除新法。旧党认为苏轼在新政时期遭受诬陷,于是调其入京,颇受器重。“曾未周岁,而阅三官”。不到一年,三次升官,由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再迁翰林学士知制诰。但此时旧党实行“元祐更化”,全盘废除新法。作为朝廷近臣的苏轼,不同意这种做法。他认为新法中的“裁减皇族恩例(限制皇族特权)、刊定任子条式(人才任用)、修完器械、阅习旗鼓(加强武备)”等措施不应废止,对新法应该“校量利害,参用所长”。这又与司马光等人产生了重大争议,受到程颐等人的猛烈攻击。司马光死后,旧党分裂加剧,斗争激烈。苏轼深感自己难在朝廷立足,于是又故伎重演,以臂疾请求出知外郡。遂于元祐四年(1089)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在此后的五年时间里,他又分别出知颍州、扬州和定州。其间曾两次被短期调京任职,以元祐七年以后的一段时间出任端明殿学士翰林院学士充礼部尚书,为其平生最高官职。

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死,哲宗亲政,变质的新党上台,章惇、吕惠卿等人执政。苏轼又被当作旧党要员加以排斥和迫害。绍圣元年(1094),他们以苏轼起草诏诰“讥斥先朝(神宗)”“语涉讥讪”的罪名,先后将苏轼贬到英州(今广东省英德县)、惠州(今广东省惠阳县),又于绍圣四年再贬为琼州(今海南省)别驾,到了当时荒僻之至的天涯海角。直到徽宗即位,大赦天下,苏轼才于靖中建国元年(1101)北归,不久病逝于常州。

可见,苏轼的一生,正好掉在了新旧党争的夹缝之中,而苏轼本人又性情刚直,坚持自己的政治见解。新党执政,他不苟合,不放弃自己的主张;旧党上台,他反对全盘否定新法。他不会见风使舵,不愿意苟合取容,所以他早晚都是持不同政见者,都处于和执政者对立的地位,备受两党的排挤与迫害。

自古文人多坎坷,但坎坷之多,莫过于东坡。东坡一生宦海浮沉,可谓大不幸;然正因如此,才成全他成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又可谓不幸中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