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即位,照例追赠宗室尊属,遇到了如何崇奉濮王的难题。濮安懿(yì)王允让,是英宗赵曙的生父,死于嘉祐四年(1059),而赵曙又作为仁宗的太子,继承了皇位。治平二年(1065)四月,英宗降诏让大臣议崇奉濮王典礼之事,发生重大争执,史称“濮议”。当时知谏院司马光认为:“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意思是说,英宗继承了仁宗的皇位,就是仁宗的儿子了,不能再顾私情认自己的生父,因此建议称其父濮王为“皇伯”,封大国。翰林院、御史台的官员多支持司马光的意见,而中书省的韩琦、曾公亮、欧阳修等,认为此议不妥,即使当了皇帝,亲生父母的名字也不可没。这样,就和司马光等人意见不同。不久,皇太后降手诏给中书省,认为“宜尊濮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亲”。英宗下诏谦让,而御史台的人则认为这都是中书省的阴谋。于是侍御史吕诲、范纯仁,监察御史吕大防等共同弹劾韩琦“专权导谀”,弹劾欧阳修“首开邪议”。他们认为称濮王为父是为了阿附英宗之意,故称欧阳修等为“奸邪”,其议论为“邪议”,双方争论不已。英宗遂问当如何处理,欧阳修回答说:“御史以为‘理难并’(难都成立)。若以臣等有罪,即留御史;若非罪,则唯圣旨是听。”英宗最终未采纳御史们的意见,于是,吕诲、范纯仁等人纷纷自请贬斥,到外地任职。当此之时,只有蒋之奇和欧阳修的意见相同,欧阳修荐其为监察御史。这样,多数人也把蒋之奇视为“奸邪”之人。对此,蒋之奇颇为忧虑,总想找个机会自我辩解,表明自己不是和欧阳修一样的“奸邪”之人。
欧阳修曾三次娶妻,第三任妻子是薛奎之女。薛氏有个从弟叫薛宗孺,曾因事被弹劾,他求欧阳修帮忙,企图赦免。而正直的欧阳修认为不可因自己是大官而使他侥幸免罪,结果他被罢了官。因此,这个小舅子对欧阳修切齿痛恨,于是就造谣说欧阳修与其大儿媳妇吴氏有暧昧关系。刘谨也是欧阳修的仇人,遂将此事告诉了御史中丞彭思永,彭思永又将此事告诉了蒋之奇。蒋之奇认为抓到了和欧阳修撇清关系的“稻草”,立即上奏章弹劾欧阳修。此时神宗已即位。反对派又以濮议之事攻击欧阳修,神宗把蒋之奇和彭思永的奏章交付枢密院,欲加重罪于欧阳修,并就此事征求天章阁待制孙思恭的意见,孙思恭极力为欧阳修辩解。
欧阳修从嘉祐六年(1061)起即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封开国公。治平四年(1067),又任尚书左丞,进阶特进,是朝廷要员,受到这种侮辱,六十岁的他十分愤怒,闭门不出,曾八次上奏章请朝廷查明此事,并请求辞去参知政事之职。其间,宋神宗曾两次降旨抚慰欧阳修,而欧阳修执意“根究”和“诘问”蒋之奇。于是神宗降诏诘问这一谣言的来源,蒋之奇说得之于刘谨的同乡彭思永,而彭思永则说出于“风闻”,并曾告诫蒋之奇不要外传。神宗认为他们理屈词穷,遂将他们放逐外地。
事情虽然真相大白,但身为宰辅的欧阳修的声誉和心灵遭到极大伤害,于是称病,再三请求逊位,神宗同意他罢去参知政事之职,以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熙宁元年(1068),欧阳修六次上表请求致仕(退休),神宗未予恩准,遂迁兵部尚书知青州。